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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不过也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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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得方叔叔多疼疼我啊!”
方斯桢顿了顿,扶了下金丝眼镜,表情近乎冷漠。
刚刚第一次听到时不自觉地怔然像是错觉。
怪不得能把父亲哄住。
方斯桢和自己父亲的交流很少。
方斯桢的母亲是因为生下方斯桢后,才变的身体孱弱,最后去世。
所以方明杰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办法见方斯桢,最后更是十分狠心的将年仅七岁的方斯桢送到国外留学,由爷爷奶奶抚养,父子俩一年最多见上两次。
是以,当方斯桢听说方明杰找了一个男的当母亲的替身的时候,方斯桢觉得十分讽刺。
无法面对妻子留下的亲儿子,最后找了一个和妻子长得像的人当替身。
还是个男人。
据方斯宇说,这个替身甚至一直住在方宅里。
但是,这和自己没关系。
毕竟就目前来说,瀚海集团和方宅还是父亲的东西,父亲有支配的权利。
既然是父亲的意思,方斯桢觉得自己无从置喙,只是如今父亲病重,等方宅易主的时候,无关紧要的人也应该尽快搬走。
丁愈收好律师递过来的一些财产文件,不说虚的,方明杰刚刚大概把他能全权做主的不动产都给自己了。
将散落在侧脸的头发别到耳侧,丁愈又喂方明杰吃完一碗粥,才起身说了告辞。
回到刚刚那个房间,已经被打扫的整整齐齐,如果不是空气里还留着一点茉莉香味,就好像刚刚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重新卸了妆,换了衣服,又回到剧组去,今天晚上还有他的一场戏,他可是抽空过来做副业的,十分有职业道德。
自从他第一部戏的女装出了圈,来找他的角色也大都是这一类,丁愈倒是不排斥,他去过很多世界,经历过很多设定,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女装漂亮这个事,粉丝接机的时候都喊他漂亮姐姐,让他感觉十分良好。
这次的角色是江湖里第一杀手,听上去很有噱头,其实还是换汤不换药,这个杀手能成为第一,就是因为掩藏在青楼第一花魁的皮下,没人会相信柔柔弱弱的花魁其实是个杀人如麻的魔鬼。
最后还爱上了女主。
月亮已经爬到树梢,剧组里的人都精疲力尽,随着导演一声“咔”落地,所有人好像一瞬间被抽去了精神气,步履蹒跚但飞快的收拾好自己的东西,陆续离开。
丁愈也不例外。
拖着繁重的戏服被助理扶上了车,白猫正趴在后车座上睡的安详。
自己辛辛苦苦一夜,系统一个不需要睡觉的生物在这里呼呼大睡。
丁愈恶从胆边生,十分自然的掐住系统的后脖颈,把白猫捞进自己怀里猛撸几下,柔软温热的触感从某种程度上确实能带给人安慰。
系统很难不被弄醒。
刚要跟丁愈掰扯两句,便看到女主小跑着过来,为了方便跑,手上还拎着裙边,“丁愈!”
丁愈忙将要炸毛的猫咪按在怀里,打开车门,眼睛一弯,“糖糖,有什么事吗?”
女一号叫唐嘉灿,是这两年新上来的小花,和丁愈这种有金主捧的不一样,唐嘉灿纯演艺世家出身。
“是这样,”唐嘉灿一路小跑过来,扶着车窗喘了两下,娇俏明艳的脸上带着人如其名灿烂的笑容,“我最近有一个常驻综艺,你知道吗?”
“嗯,”丁愈先是给唐嘉灿递了张手帕,又拿了瓶水打开瓶盖递过去,“那档真人秀,叫《田野的歌声》,是吗?”
大牌综艺,制作精良,嘉宾都是当红的小花小草,收视率奇高。
唐嘉灿一边擦汗一边颔首道,“对。”
说了一个字,便止住了。
只是不断地摩挲着手里的水瓶,这期间丁愈只是笑着看她,并不催促。
月光愈发的盛了,刚好能照进丁愈的车里,还穿着一身红色裙装的长发美人儿,眉眼精致如画,被月光拢住,带着雌雄莫辨的美感。
唐嘉灿不争气的咽了咽口水。
闭上眼睛,“下次录制,导演说要带一个朋友去,我想邀请你!”
“我?”丁愈惊讶的挑了挑眉,他跟唐嘉灿并不相熟,在进这个剧组前,也只是互相听过名字,丁愈以为最多是要求给朋友打个电话,唐嘉灿可能会找到自己身上。
但这种情况,唐嘉灿邀请男主去更好吧,权当剧宣。
小姑娘打量着丁愈的神色,轻声问道,“可以吗?”
这种大牌综艺,除非方明杰砸大钱,不然以丁愈的名声和咖位,是上不去的,唐嘉灿的团队应该不会同意唐嘉灿邀请自己,“你能做主吗?”
“我自有办法,”唐嘉灿摆摆手,“你别管那个,你想不想去?”
丁愈眉梢一动,垂眼看着怀里安静的猫咪,“什么时候录制?”
“后天!”丁愈还没答应,唐嘉灿却笃定了丁愈会答应一样,连忙从怀里拿出张邀请函,“我就知道你会答应,名字我都填好了!”
丁愈却抱歉的笑了笑,“糖糖,真不好意思,我后天有点事,茬不开。”
唐嘉灿愣了愣,眉头皱起来,“什么事啊?”
“家里的事,”丁愈温声道,“其实你可以邀请谷川去,权当咱们这部戏的剧宣了,一举两得。”
“怎么都这么说!我经纪人也这么说,但我就想让你去,”唐嘉灿的语气里带上几分恼意,“我都把你名字写好了!”
丁愈看着那张邀请函,用油性笔写上的两个字正在月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这种东西道具组一做一大摞,“让节目组给你换一张吧?”
小姑娘不说话了,只站在原地,气鼓鼓的。
“生气了吗?”丁愈抱起猫咪,在唐嘉灿面前晃了两下,系统也很给力的喵了一声,小姑娘的神色缓和两分,听得丁愈说,“糖糖第一个想邀请的人是我,我真的特别高兴,还是这么好的通告,糖糖拿我当朋友呢,我知道。”
小姑娘抱过猫咪来,低着头闷声道,“你又不去。”
“那也高兴啊,去不去都高兴,”丁愈哄道,“去了高兴是因为能上这么好的综艺,不去也高兴的话,是因为你啊。”
小姑娘低着头,掩在发间的耳朵上都是藏不住的烫意,“那,那我下周生日,你总会来吧?”
丁愈颔首道,“糖糖又长大一岁,这么重要的日子,我当然会去。”
着看唐嘉灿离开的背影,刚消失在眼前,丁愈便敛了笑容,面无表情的把车门关上,“走吧,回去。”
“老板,”阿森看着后视镜里丁愈冷漠的神色,作为助理,他当然知道丁愈后天什么事都没有,不解的问道,“《田歌》收视率可高了,你不去吗?”
丁愈摆弄着手机,正连着充电宝充电,便有些无趣的扔到一边,“唐嘉灿应该听经纪人的,谷川去才合理。”
阿森没明白,“可她邀请的是你啊?经纪人也没办法了吧?”
“我的意思是,如果是从这个剧组里挑人,谷川会比我更合适,不只是经纪人,网友们也会这么认为,”丁愈闭上眼睛,阿森开车开得很稳,“结果是我,你觉得,以你老板我如今的名声咖位,网上会是什么风向?”
阿森不说话了。
唐嘉灿的团队并不是唐嘉灿的一言堂,没准还是被家里管着的,所以她想要背着经纪人想要先下手为强,估计是他一同意,唐嘉灿转身就敢发微博公布这件事,那落到经纪人眼里,便是丁愈不懂事,非要攀上来了。
唐嘉灿如今正当红,当然要谢绝一切非剧宣的绯闻,到时候节目剪辑上被唐嘉灿的团队打声招呼,丁愈上这个综艺就是有弊无利。
他没有时间陪一个大小姐玩什么对抗全世界。
回到方宅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方宅里寂静无声,管家和保姆也都睡下了,丁愈从跟了方明杰后便住到了方宅,已经三年多了,虽然不是自己的地方,但是这个宅子对丁愈来说,已经是能让他松下心神的地方了。
坐在玄关沙发处歇了一会儿,丁愈便往楼上走,刚迈到楼梯的转角处,便听得门口传来输入密码的声音。
方斯桢落地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了,去了趟医院被告知方明杰已经睡下了,于是直接回了家,门口的密码倒是没有变,方斯桢推开门,率先注意到的是玄关处的一双格格不入的鞋。
随后才察觉到来自不远处楼上的一道目光。
月光透过墙上的造型窗照进来,与楼梯处的小灯一起,给站在那里的人染上了一层神秘又清冷的光晕。
光线的缘故,方斯桢看不清脸,只见这个人穿了一身红色的古风裙装,这身衣服并不保守,颜色衬得露出来的那片肩膀十分勾人,白皙细腻,骨感分明,一两缕墨色发丝搭在肩上,又被主人慢条斯理的拨到身后。
这个人开口了,“你是……斯桢少爷吗?”
声音里因为疲惫带着几分无意识的黏,却一下让方斯桢想起来今天白天听到的那句语音,“嗯。”
丁愈犹豫片刻,“我是你爸的——”
跟金主的儿子交代身份,丁愈罕见的真的有一点羞耻。
还没想好措辞,话茬便被方斯桢接过,“我知道。”
接的很急,仿佛就算丁愈不犹豫也会被直接打断,不想从他口中听到什么一样。
不过也正常,丁愈心想,哪个儿子愿意跟老爸的小情儿打招呼。
“嗯,”丁愈眨眨眼睛,指了指楼上,“我今天很累,先去休息了,晚安。”
方斯桢也不自觉的放轻声音,“好,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