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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hapter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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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二点了,秦岑没有入睡,他坐在书桌前,注视着手机备注上的名字。
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多姓“郜”的人吗?
时隔多年,他又想起了六年前的那个女人
他以为自己在跟她谈一场远距离恋爱,明明打电话问他借钱的时候还是一股撒娇可怜的调子,结果人家还完钱后,一句话没说,凭空消失了。
他不太记得那个女人的模样,只记得那晚她穿着露肩小短裙,却一个劲的往下拉扯裙尾,生怕走光,喝酒也不怎么会喝,最先几口还把自己呛到了,撩人更是手生,靠近她鼻尖,佯装要亲她的时候,她连呼吸都忘了,特别是事后,她不认账准备跑路那幕,连眼睛都不知道往那里放。
现在回想起来,秦岑都还会笑。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对待感情随便的人,和女人发生关系,一般都是在确定关系之后,但偏偏那一晚,他没把控住。
也不知道这些年,那个女人过得怎么样?
十万块钱有没有帮助到她?
她如今还在岚市学做蛋糕吗?
是否已经有了自己的店面?
正沉浸在回忆里,一个电话进来。
来电显示——程渐。
一个曾经和他一样,玩物丧志的富二代。
电话接通,那边是震耳的音乐:“喂,秦岑!你哥们我……嗝……到岚市了!你,现在,马上,滚出来陪我喝一杯!”
秦岑揉了揉眉心。
以前混在一起的公子哥,大多在荒唐够本后回家接班了。
不管真心还是演戏,至少面上都撑起了“青年才俊”的派头。
和程渐,联系已经淡了。
圈子不同,硬聊也只剩尴尬。
前些日子听说他一副摄影作品获得国际大奖,可惜他观察世界,建构自我之作并没有得到家族的认可。
他持续多年,一意孤行的事业在他家人看来只是一场闹剧,每次都只会被问候一句:“你还要这样闹多久?”
秦岑若是没有回归所谓的正途,现在的境地怕是和他如出一辙。
“地址。”
对方嘟嘟囔囔报了个夜店名字。
二十分钟后,秦岑出现那家名为“迷境”的夜店里。
他一身质地上乘的浅灰色羊绒大衣,身形挺拔,面容冷峻,与这种场合格格不入。
“呵,”程渐顶着通红的眼,一身酒气地凑过来,伸手就去扯他的大衣,“职业装?秦总监现在出来喝个酒,都穿得这么人模狗样了?”
秦岑皱眉,略烦躁地伸手止住他。
“安分点儿,再不安分揍你!”
程渐,他太了解了。
客气和道理都是耳边风,这人活得自我,世界的规则仿佛都是他的背景板,或者说,他从来不屑于去看清规则。
过三十岁的年纪,说懂事也该懂事了,可他还跟年轻那会儿一样,不把身体当回事,喝得连眼睛都胀红了。
程渐笑着递过来一杯:“来,你以前最爱的款。”
秦岑没接,眼神都没给一个。
程渐自讨没趣,仰头自己干了。
“也对……”他嗤笑一声,声音因为酒精而更加沙哑,带着毫不掩饰的讥讽,“我忘了,您现在是什么身份了,秦总监。”
他刻意拖长了那个职位称呼,字字带刺,“喝我们这种人递的酒……啧,怕是玷污了您的精英身份。”
秦岑的下颌线绷紧了一瞬,但很快恢复如常。
他无意与一个醉鬼争辩,他只是说:“你醉了。”
程渐像是没听见,或者说根本不在乎他说什么。
他又伸手去拿酒瓶,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再次一饮而尽。
秦岑不再看他,转身走到卡座另一侧的位置坐下,身体微微后靠,双臂环抱,像一个冷静而疏离的旁观者,默然地看着程渐在这场自我放逐的独角戏里沉沦。
在一瓶喝干净以后,秦岑阻止他开第二瓶。
“你醉了,我送你回去。”
“少他妈管我!”程渐猛地甩开他的手,他像一头被侵犯了领地的困兽,赤红着眼睛瞪着秦岑,“你现在以什么身份管我?!嗯?艺林的秦总监?还是我爸派来的说客?!”
他喘着粗气,胸口剧烈起伏,话语刻薄:“你当了秦林这么多年乖儿子……那个老家伙有正眼看过你一眼?!”他的声音因激动而断断续续,却字字诛心,“在他眼里……估计你做再多,表现得再他妈像个完美继承人……也比不上你妹妹秦思瑶半分……”
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他一把狠狠攥住程渐的衣领,巨大的力量将程渐直接从沙发上拎了起来,之前的冷静和克制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失控的粗暴。
而程渐像一滩烂泥歪倒着,领口被扯得凌乱,脸上却挂着混合着醉意的嘲笑。
秦岑的双手捏得死死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秦思瑶这个名字,这么些年,无人敢碰。
“程渐,你醉了,今天我不跟你计较!”
他将人狠狠摔在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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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岑的童年是被钢筋混凝土浇筑的。
从古罗马神庙的残垣到悉尼歌剧院的帆影,从雅典卫城的沧桑到金贝儿美术馆的灵动,这些举世闻名的建筑是他父亲为他规划好的人生蓝图。
十三岁生日那天,哥哥偷偷塞给他一个礼物盒。打开的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在取景框里重新对焦。
那是一台单反相机。
“别让爸知道。”哥哥在他耳边低语。
钢筋水泥怎么会让人神往呢?
只是摄影赋予它们厚重。
若想让建筑显得高大雄伟,仰拍视角,特别是处于建筑物中间拍摄时,拍出来的画面会更有冲击力。
若想体现建筑的空间感,侧光拍摄,对比光线明暗,从而更能拍出建筑的立体感。
每按下一次快门,他都会将心得体会记在一个本子上。
可惜这份快乐过于短暂。
暑假结束的那个下午,秦林推开他房门时,他正拿着刚冲洗出来的照片。
“这是什么?”
秦林的声音很平静,却让秦岑浑身的血液瞬间冻结。
接下来相机被夺走,重重砸向地面,镜头碎片飞溅。
他跪在书房冰冷的地板上,看着保姆将残骸扫进垃圾桶,连伸手的勇气都没有。
“玩物丧志。”父亲给他判了死刑。
十八岁,秦岑如父亲所愿进入伦敦大学建筑系。离开秦家的掌控。
他蓄起长发,打了耳钉,学会了在威士忌里寻找灵感。
更疯狂的是,他瞒着家里,和程渐、梁景一起办了休学,三个年轻人直奔巴黎。
在塞纳河左岸的廉价公寓里,他们用廉价的红酒庆祝自由。
“我们一定要办世界上最棒的摄影展!一定要成为享誉国际的摄影师!”
程渐举杯高呼,梁景在一旁疯狂按快门。
秦岑第一次感到呼吸是属于自己的。
他整天游荡在巴黎街头,从清晨第一缕阳光拍到深夜最后一盏路灯。
蒙马特高地的阶梯、圣日耳曼大街的咖啡馆、埃菲尔铁塔下的情侣,都在他的镜头里。
不过,所有的一切都在父亲停掉经济支援的那天轰然倒塌。
秦林不是那种会打电话声嘶力竭质问的父亲,现实会教秦岑做人,手机上信用卡发来的一张又一张催款信息逼迫着秦岑不得不面对现实。
在秦林看来,从未赚过一分钱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谈喜欢?又凭什么去谈喜欢?
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让秦岑意识到离开大树以后,他这根小树苗屁都不是。
为了留在巴黎,秦岑去应聘摄影工作室助理,每天被呼来喝去,还得接受自己的作品被贬得一文不值。
这些,他全都忍了下来。
就在他拿到第一笔微薄薪水的那个下午,手机疯狂震动。
屏幕上“秦霁青”的名字闪烁不停,他笑着接起,准备告诉哥哥这个好消息。
“秦岑……”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哭腔,“思瑶的航班......失联了。”
AF133号航班,伦敦飞往巴黎。
他再也没有妹妹了。
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模糊了。
他只记得自己在警局和机场之间来回奔波,记得父亲望向自己猩红的双眼,记得秦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绝望。
最清晰的是思瑶最后一次和他通话时的声音:“哥!你居然……你居然瞒着我办了休学?哥,你到底在想什么?我买明天的机票,马上来巴黎找你。你等我,哪儿也别去,我们当面说。你得跟我回去,回去好好和爸爸谈一次,不能再这样冷战下去了,好不好?”
这些年,他一直在想,如果他不曾去巴黎学所谓的摄影,如果他按部就班地待在伦敦学习建筑,如果他逆来顺受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思瑶是不是就不会登上去巴黎找他的航班?
无数个“如果”像毒蛇般缠绕着他,在每个深夜啃噬他的心脏。
多希望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过了一段无日无夜的生活后,他带着疯狂的自责和愧疚,拾掇干净了自己,某天夜里,给秦林打了通电话,说了句:“爸……对不起……我错了。”
他从不被赋予选择。
他们三个,只剩程渐还在坚持。
程家可以容忍小儿子“不务正业”,因为他上面有能干的大哥顶着。
而秦岑呢?哥哥早就被秦林赶出家门,妹妹永远留在了那片海域。
他好想思瑶。
凌晨两点,夜店关门了。
程渐晃晃悠悠的,执着的要自己走,秦岑开着车跟在他身后。
那点不多的耐心耗尽了,他停下车,不管不顾地抓着人塞进后车座。
“你闹够了没有?!”秦岑的声音像是从冰窖里捞出来的。
回应他的是程渐一阵剧烈的呕吐。
下一秒,刺鼻的酸腐味在密闭的车厢里炸开,溅在了座椅和地毯上。
秦岑闭了闭眼,下颌线绷紧。
他用力甩上车门,绕回驾驶座。
后座传来断断续续的喘息声,程渐像是刚被人从水里捞出来,酒醒了大半。
他抹了把嘴角,眼神逐渐聚焦。
一瓶矿泉水从前座抛过来,精准地落在他手边。
“漱口。”秦岑的声音毫无波澜。
程渐拧开瓶盖,借着车窗外的路灯光瞥了一眼标签,嘴角扯出一个讥诮的弧度:“秦总监现在连喝水都这么......亲民?”
他环顾车内,手指触碰到座椅,像是触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你这些年怎么混的啊,老头连宝马都没让你开上?”
秦岑系安全带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咔嗒"一声脆响后,他才从后视镜里瞥了程渐一眼:“去哪儿?我公司宿舍,还是百悦?”
“百悦!”多犹豫一秒都是对五星级连锁酒店的不尊重。
“我这刚获奖的国际摄影师身份怎么可能屈尊去你那一亩三分地,不得憋屈死我!”
秦岑“嗯”了一声。"
秦岑没再说话,踩下油门,车子汇入凌晨的车流。
岚市的夜色在车窗外流淌。
后座安静了片刻,就在秦岑以为程渐睡着的时候,声音又响了起来,带着酒醒后的沙哑:
“对了,有样东西要给你。”程渐的手指敲了敲车窗,“明天我让人送到你公司。”
他停顿了一下,像是突然想起什么,语气变得微妙:“严格来说,不算礼物。是你自己的东西。前几天整理旧仓库,翻出来的。”
秦岑的目光依旧专注在前方的路况上,只是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几不可察地收紧了一分。
“等你见到了,你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微扬着下巴,似乎在回想,“当时你怎么形容来着?对了,你说你拍到了热烈。”
记忆太过遥远的事情,他无法追踪痕迹。
第二天早晨,上班时间,公司前台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众人见他从电梯出来,三三两两又迅速散去,秦岑有些疑惑。
待他走近,一副巨幕摄影映入眼帘。
时间静止一般,秦岑屏住呼吸,时间带来的模糊感渐渐消褪,他仿佛回到那个抓拍的瞬间,带着难以言明的感触。
摄影里,漫天火红的木棉花树下,一位少女逆风而站,手心里正捧着一朵掉落的木棉花,她微微仰头,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里似是倒映出她眼前的所有热烈,生机盎然。
这一刻,他终于弄明白自己对那人莫名的熟悉与好感。
原来这么早,我的摄影就曾钟情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