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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志向 ...

  •   这羊毛衣裳摸着柔软暖和,又是用羊毛制线做成的,若是家中养了一头羊,没几年就能给全家添置一件暖和的衣裳,而羊养大了还能卖钱吃肉,又是一个划算的营生。

      摸着手上的羊毛,江旭心中仍是有一些不解,“陛下,既然羊毛的用处如此之多,蛮族还愿意将羊毛用低价卖给我们吗?”

      “这价格,他们开的越高越好,我就要让他们知道,大燕对羊毛,对羊来之不拒,但是对马匹的需求和之前相比大大不及。”赵稷望着窗外渐渐泛起的金黄,仿佛现在看见的是远处的蛮族草场。

      江旭有些不解,这段时间,他一直待在赵稷身边,看着他励精图治,日日勤勉,却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透他。赵稷嘴上总是挂着一些失礼之言,但行为举止却从未有过逾矩之处。这让他在这殿内坐着越来越自如。

      此时也敢问上一句,“陛下,您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他们的人,他们的草场,这一切都应该属于大燕,至于那些蛮族贵族们,就让他们自己回到自己信仰的神山上去吧,这也算是求仁得仁,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此后几日,羊毛衣物的款式层出不穷,不仅复原了赵稷之前常穿的超省毛线版本,还有开衫,比甲,下裳等等,绣娘们还悉心染了颜色,做出了各种花样,还添了刺绣和装饰,看上去倒是显得更加昂贵。

      各种各样放在一起,倒是显出花团锦簇的繁荣模样来,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此时天气渐渐炎热,倒是只能屯在仓库中不见天日。

      不过,金家倒是对这门生意有信心地很。穿在身上,轻便又保暖,冬日跑商出门都是相当用得上,在里面好好穿上一件,比什么都强些,算算毛线的花费,比起皮子可省上太多。还未正式开始售卖,金家内部就已经被订走了不少。冬日苦寒,有件暖和衣裳怎么都是稀罕的。

      自从王喜儿拿到毛线后,日夜研究,打出了第一件衣裳,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她脑子灵活,手也巧,不一会儿就摸到了门道,甚至能仿制花样子打出相应的图案来,每每拿着新出的样式去找福喜,或多或少总能得些赏赐。还未到半旬,她就已经攒下了百两。

      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之前的畏缩,神采飞扬,每日都盯着她自己手上的活计。福喜也是看中这些有手艺的女子,给她和母亲单独调了一个院子,让她们每日都在院中做活就可。每日的膳食也上了一个台阶。

      王娘子帮着自己闺女理着毛线,她的手有些糙了,做毛衣手上总是会挂上很多浮毛,如此只能帮闺女打打下手,纺些毛线打发下时间。只是有时候,她也想问上一问,“喜儿,我们要在这里待上多久呀?”

      王喜儿知道自己母亲老毛病又犯了,眼皮子也不抬一下,继续坐在窗边打毛衣,“娘,我们可是签了一年的契书,未到时间擅自离开,那后果我们可承担不起。况且,我们干嘛离开,在这里有吃有喝,公公还时不时有赏赐,不比回村子里强上百倍。”

      “可是,喜儿,女子的花期短暂,要是耗费下去,你怎么找得到适合的成婚呢?”这里可全都是一群没根的人呐。

      听到成婚的消息王喜儿就不耐烦,“成婚也未必是好事情,如此我们手中握着银钱,何必总是吊死在成婚这件事上。更何况,我觉得,这世道,没有男子我也能活下去。”

      “说得好。”赵稷忍不住赞了一句,走进这个小小的房间。

      王喜儿安之若素,手上动作不停,依然在飞速地打着毛线,她心中有丘壑,不用看着花样子,手下毛衣上的图案也在飞速成型。这几日来看她打毛衣的人可太多了,刚开始她还战战兢兢,现在已经学会无视周围所有人专注自己手上的活计。

      毕竟,这些个毛衣,可全都是按件算钱的,若是她不小心弄错了一点,可就要拆掉重新来过了,她可没有这些时间。

      繁忙间隙,她抬头瞥了一眼进门的两位公子,身形样貌皆是俊逸不凡。但她立刻又低头赶工,这些个公子哥,就是好奇,之前金公子一日甚至来三趟,就是看着她做活计。

      可是,今天似乎有些不同,这位公子干脆坐下来,和她母亲唠家常。“这位娘子,你和女儿出来做工,家中丈夫亲眷没有微词吗?”

      一说到这句话,王娘子眼圈顿时红了。王喜儿忙里抽空看了一眼,呦,旁边那个稍矮些的公子甚至打算拿出手绢给她娘擦呢。她立刻说道,“这位公子,可别糟蹋了你的帕子,我这娘向来是这样,没人招她有时也得哭上一场,让她自己坐坐就好了。”

      看着他还想要递,王喜儿干脆起身拿过帕子还给了江旭,“公子,您可收好了。”

      赵稷忍俊不禁,江大才子竟然在这个小小院子里被人拒绝了,可真是一件奇事。

      看出来这两位公子想要打听她家里的事情,王喜儿虽然心中有些不耐,绝对这些公子哥们日日吃饱了撑着。但也知道,若是得罪了他们,自己和母亲在这京城里定然是不好过。如果不是有些身份的人,福喜公公在外头就能将他们拦下了,哪里能走到这里?

      此时也只能耐着性子,索性一次性把所有都说清楚,“我们住在京郊的,我阿爹是个混种,喝酒赌钱把家产赌没了,自己有一日吃罪了栽倒在稻田里淹死了。然后就剩下我和我阿娘两个相依为命。前些日子,还有个村里混混想要强娶我,还好陛下说要整治乡里风气,把他抓去做苦工,我这才有机会到这里来做工。”

      “来这之前你心中没有任何疑虑吗?”赵稷有些好奇,这样有魄力的女子到底还是少数。

      “犹豫?”王喜儿笑笑,“贵人看看我这浑身上下,有啥值当的吗?便是去腌臜之地做皮肉生意别人也嫌我没有姿色。我甚至还想过要不要把自己卖了算了,可转念一想,我也没本事把自己卖进什么好地方,索性就先在村子里赖着。不过如今我不怕了,手上有了银钱,心里有了底气,一辈子不成婚还过得更自在些。”

      “可外人总道,一个女子总是要有个家,有个孩子傍身才好。”赵稷追问。

      “若是别人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我干脆绞了头发做姑子去,或者早就上吊了。我既然还活着,我觉得,这世上好些事情一点没道理。”王喜儿撇撇嘴,手上动作又快了两分。

      “确实如此,这世上太多事情没有道理。”赵稷含笑回答,眼前却一直看着江旭,“江姑娘,我觉得你说的甚好,你的服气还在后头呢。”

      “什么福气?”王喜儿随口回应,“难不成你也想要给我保媒,帮我找个夫婿?要找,就干脆给我找个愿意入赘我家的,从此我是他的天,这事情倒是做得。”

      王娘子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女儿,仿佛才刚刚认识她一般,她怎样都想不到,自己女儿的心中,竟然藏着如此离经叛道的想法。

      可进门的这位贵人却笑了,笑的如此开怀。“正应是如此。既然男子做得,女子为何做不得。王姑娘,若是有适合的赘婿,你这个媒我还真能做得。”

      一出门,走到无人处,江旭才小声开口,“陛下,您不应该随意许诺的。”

      “我倒是觉得正是这个常理。”赵稷忽然抓住了江旭的手,“我知晓旭之的心,旭之也觉得如此这世道对女子不公平,只是担忧我,不想我与这刚理伦常为敌。可是,旭之,这世间许多道理本就是强人所难。就像——我为何不能堂堂正正地立一男子为后。为何身在内宅就比别人低一等。”

      他想要改变这个世界,比任何时候都强烈,他想要的从来都是世人皆艳羡他的爱情。

      若是这个爱情,只能在底下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他来到这个世界又有何意义?

      他握紧江旭的手,再一次传达自己的心意,“旭之,我想与你携手余生,这一点从未改变过,我能等,等待你慢慢地了解我。只是,还是劳烦旭之五载之内莫要谈婚论嫁了,为兄毕竟是陛下,在旭之这里也应该有些不同吧。”

      江旭只是惊骇,一时竟然忘记把他的手甩开。

      赵稷轻轻地握着,继续之前的话题,“常人夸赞女子,总说她们是脂粉堆里的英雄,在为兄看来,英雄就是英雄,为何要加上脂粉堆呢?有些女子在才能方面,比之那些男子不是强上多少。”

      江旭好像明白了些什么,“所以,陛下想要一位心中有丘壑的女子前往蛮族,与大燕的将士里应外合。”

      “旭之果然聪慧。朕想要的从来不是什么所谓的王妃公主,而是这都护府的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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