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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四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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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等周锦惜开口,林殊已经习惯性的将周锦惜护在身后,若是现在还看不出来今日种种和眼前的老爷子沾点关系的话,他们这十几年也是白活了。
“老先生,我们萍水相逢,为何您就对我手里的几样旧首饰感兴趣呢?”周锦惜也不慌张,手掌轻轻按在林殊拿剑护在自己身前的那只手臂上,一瞬林殊便明白了她的意思,将护的这个动作收了回去。
老爷子看着二人的互动,心里猜测这位男子是何许人也,但看周锦惜一天下来也没将包袱送出去就知道今日必定不是很顺利,道:“姑娘不必猜疑,老朽只是觉着你那几件首饰有些意思,诚心诚意的想要,绝无二意,既然姑娘想卖,在下想买,姑娘何不成人之美?恐怕在下是这城中唯一能给予姑娘一个满意的价格的人。”
周锦惜心下思量片刻,这话说得明白,若是周锦惜还不知晓眼前这位的本事,那就有些天真了,只是如今自己不便暴露身份,也只能与之周旋,不过周锦惜实在不明白,自己这几件首饰难道真有什么特别之处?心下细想后确认确实只是自己平时日常佩戴之物,并无异样。
“如今夜色已深,我看姑娘奔波一天想必急于出手,这样,老朽出价一百五十两,姑娘心里也清楚,这几件首饰就算再贵重,毕竟是倒卖,一百五十两不会太低了。”老先生依旧那副笑眯眯的模样,看起来确实人畜无害。
周锦惜咬了咬牙,道:“成交,但是我有个要求,此物是我贴身多年之物,我希望老先生之后不要转卖。”
周锦惜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位老先生打的什么算盘,但是还是叮嘱为妙,老先生答应的痛快,这不禁让周锦惜有些怀疑难道老爷子真是因为喜欢才买下的?别管因为什么,周锦惜不想再冒着风险在汝南城再转上一圈,所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老管家将装有银票的布袋恭恭敬敬的递给周锦惜,周锦惜打开看了一眼便收下告辞了,全程林殊没有参与半点,只是这么安静的看着。
等周锦惜二人走出去许久,老先生才与管家转身上了马车,马车早就在街角等候多时。周锦惜将钱袋子别在腰间,才想起来身边还有林殊,便道:“林大哥,这些日子麻烦你了,等回去这五十两就算是我这半月在你这里的伙食费。”
周锦惜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乐观的状态,和昨日的情绪低沉判若两人,但是言语中已经不自觉带上几分客气,确确实实做到了将界限划清。
林殊意外道:“你叫我什么?”
周锦惜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道:“林大哥啊,你是我救命恩人,还岁数比我大些,喊你一声林大哥也不奇怪,我这次出门就没想记着自己之前的身份,林大哥不必拘束。”周锦惜还怕林殊因为自己身份的原因对自己太多尊敬,耐心的解释道。
林殊张了张嘴,始终没能说出来拒绝的话,虽说这称呼听起来怪怪的但是似乎自己也没有别的什么拒绝的理由,于是只能道:“你这些天的花销用不着五十两,出门在外多的是用钱的地方,你还是先留着吧,等我哪一天真有用钱的地方,也不迟。”
周锦惜垂眸想了想,确实如此,去南越路途遥远,还不知道一百五十两够不够,既然如此周锦惜也不推辞了,痛快答应下来。二人趁着城门未关,赶在最后两刻钟出了城,周锦惜出城的时候就担心会不会遇上王府或者城主的人,毕竟那边因为自己的失踪都要急疯了,但是还好,周锦惜失踪半月有余,总不能影响百姓日常生活,所以城门口没有想象中那么严格。
等回了小院子,周锦惜也没着急休息,而是重新收拾了一下包袱,明日二人就要踏上去南越的路了,怎么能让周锦惜不紧张,若说之前身边跟着沈将军聂卿,自己不必特别担心,走到哪里都有人知道这是皇储的圣驾,可是如今她孤身一人,还不知道会面对什么。
一夜无眠,第二日一早,周锦惜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院子里就传过来些许动静,周锦惜翻身下床披了件衣服推门而去,映入眼帘的就是林殊牵了一匹马在马厩里饲养,周锦惜有些惊喜,昨日周锦惜还在思考这路途应该怎么去,没想到今日林殊就将马牵了回来。
“这马是哪来的?”周锦惜上前摸了摸马儿的脸转头笑着问道。林殊看着她只是里衣外面披了个外套,皱了皱眉道:“你这样太容易着凉了。”说着就将周锦惜推着进了屋,周锦惜这才想起来自己穿的单薄,不过也是,自己感冒刚好又干这种事,要是再发起烧来耽误路程可怎么好。
周锦惜不好意思的进了屋将衣服穿好才又出来,抬眼就看着林殊拿着干草喂马,走过去看了眼,确实是匹好马,就连周锦惜这个不懂马的人,也能看出来此马血统纯正,身体强壮。
“你病刚好,不适宜骑马我便找人租了马车,若是你想骑马,等去了下个城镇再租一辆马,也可以与此马并驾齐驱。”林殊看着周锦惜也拿起干草喂马,解释道。
周锦惜心想,不愧是林大哥,心思缜密,竟然这事都想好了,于是笑着点点头。等过了晌午,林大哥上镇上带了装好车厢的马车回来,周锦惜刚好锁上院子最外面的门,要说骤然离开舍不舍得,周锦惜定然是不舍得的,毕竟在这里安逸的生活了半个多月,而且这里的生活实在是随心所欲,这比周锦惜生命中任何一段时间都要难得。
林殊坐在车厢前的板子一侧,看着周锦惜已经将门锁好跳下马车道:“收拾好了?”
周锦惜点点头,林殊才道:“那便上车吧。”
她之前都是坐宫里的马车,还没坐过这种商人自己经营的,还有些不太了解,但是也没多问而是直接上了马车,林殊将脚踏凳放了下来,好让周锦惜踩着上车,并在周锦惜上车时伸出胳膊让周锦惜有地方搀扶。
周锦惜动作一顿,犹豫了一下,还是握住了林殊的胳膊进了马车。这一停顿不为别的,只是周锦惜突然想起来另外一个让自己扶着胳膊下马车的男子,沈淮书。
自己怎么又会想到她?周锦惜坐在马车里摇摇头,心道,也许是因为他是除了林殊以外唯一一个扶自己上马车的男子,平时这个活都是幼白来的。
二人一路上还算融洽,只是交流甚少,白天周锦惜在马车里休息,林殊在马车外赶路,夜里便停下生火凑活睡,虽说苦了一点但是为了快,一路上走的都是官道,没怎么经过城镇,只七八个日夜便经过云梦到了永安郡。
要说这永安,周锦惜可谓是十分陌生,属于是十六年都未曾踏足过的地方,林殊虽然也没来过,但面上不怎么显,在他看来城镇都差不多。
两人本就多日不曾见过什么人,如今一入城,周锦惜就迫不及待的从马车里掀起了帘子看着外面一片祥和安乐,永安郡地处中部,是交通的大枢纽,无论如何大平都会优先发展此地,所以此处倒是比汝南还要繁华一些。
再加上永安郡更加偏南,经商者更甚,所以处处都可以看见装修极其华丽的店铺。林殊将马车架到一家从外面看还比较大的客栈门前,这家店的店小二也非常有眼力见,赶紧上前牵马。
林殊跳下马车将手中的缰绳递给店小二后,周锦惜更好从里面撩起帘子下马车,林殊将周锦惜扶下马车后,周锦惜抬头看着这家客栈,永福斋,名字去的倒是不错。这里没有人认识周锦惜,所以也没必要再带帷帽,这倒是省事。
周锦惜看了眼林殊,林殊点点头示意这家店看起来还比较安全,于是周锦惜撩起衣摆走了进去,此行周锦惜为了在外方便,便一路上都是男装,再次将发冠束起倒是让林殊有些恍惚了。
“哟,二位!打尖还是住店?”掌柜的在桌子里面摆弄着算盘,正巧一抬头便看见一位气宇轩昂的公子身后跟着一位高大健硕的男子,不用说这种搭配一般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带着侍卫,掌柜的自认为自己是个懂行的,便直接与周锦惜说话。
客栈一楼二楼是吃饭的地方,一楼是大堂二楼是包厢,三楼四楼则是睡觉的地儿。周锦惜与林殊二人这些天都没吃过一顿正儿八经的饭,还是出门之前林殊带的干粮,所以现如今周锦惜看着牌子上写的什么糖醋排骨,红烧肉,虾仁炒蛋,不用想就觉得口水直流,便道:“吃饭,也住宿。”
周锦惜口音明显是北方人,掌柜的一听就明白了,况且周锦惜这话明显是个没怎么单独出过门的小少爷,掌柜的心里便打起了如意算盘。林殊看着掌柜的转的快的眼珠子,叹了口气开口道:“先吃饭,住的问题一会再说。”
林殊此话一出,掌柜的才将目光放在林殊身上,上下打量一下,心里想着,这不过是个侍卫,怎么还能做主家的决定?后又一想,难不成他猜错了...这么想着,也不敢再自作主张,他一个生意人,自然是打开门做生意,不能让进了门的客人再溜掉,于是搓着手赔笑道:“是是是,先吃饭,尝了我们的菜再决定也不迟,要说我们家的菜那确实是永安郡数一数二的了,不是我自夸,我永福斋那在永安郡也是响当当的名号。”
掌柜的边说便将二人带到了一个空桌子前,林殊本来还怕周锦惜坐不惯大堂想着不若开个包厢,可是看周锦惜丝毫没有抵触的情绪,便也闭了嘴。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周锦惜拿着菜单便一顿点,似乎要将这几日饿的全都吃回来,林殊担心她吃多了撑的身子不舒服,连忙咳嗽了一下,周锦惜这才反应过来他们只有两个人,而且身上的钱也得省着用,于是不好意思的道:“就这些。”
店小二记好菜名道:“客人听着是打北边来的?”这里的人一个个都是人精,周锦惜愣了一下道:“是。”
“我听着口音便也是差不多,您等着吧咱们家的店是方圆十里最有名的了。”小二唾沫横飞的自卖自夸道,还不等周锦惜与林殊开口,那边桌子一魁梧男子就大声打趣道:“有不有名不知道,这自卖自夸的本领倒是永安郡第一了!”
周围几桌也都哈哈大笑起来,周锦惜本来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如今受了气氛的影响,也轻笑出了声,店小二也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赶忙进了后厨传菜去了,林殊看着周锦惜的笑颜,也觉得心情舒畅,虽不至于笑但总归那张脸不那么面瘫了。
“这还是我这几日第一次看到你笑。”周锦惜无意间看到了林殊轻勾的嘴角,淡淡的开口道。
林殊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收回了那抹微笑,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林殊不是不清楚周锦惜是什么意思,本来二人正常相处时还算一切正常,自从林殊决定不能对周锦惜太好以后,很多事情都是公事公办,这几日在路上两人也没能说上几句话,基本上都是周锦惜想开口的时候,林殊便下意识回避了。
如今周锦惜话中的意思便是对这种行为有些许不满了,毕竟周锦惜不是没有脾气的菟丝草。林殊始终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这也在周锦惜的意料之中,所以很快便将目光转移出去,这一不转移还好,一转移便看到门口站着一位看上去年岁不大的女孩做贼心虚的左右乱瞟,因为这姑娘太过可疑,周锦惜不动声色的一直盯着人家看,她总还是留了个心眼的。
只见女孩为了不引人注目,就如同普通顾客一样进来先是找了个桌子坐了下来,还不等小二招呼到她,她便有起身仿若去找人一般急匆匆穿过人群,这个时辰正是晌午的饭点,永福斋不说别的,生意是一等一的好,大厅里全是乌泱泱的人,店小二很难照顾到所有人,小女孩似乎就是看上了这一点,像只泥鳅一般钻过人群准确的朝着一个人走去。
周锦惜定睛一看,那不就是方才打趣店小二的那位大哥,大哥也算性情中人,虽然长得凶神恶煞一点,但是实在算不上坏人,这让周锦惜更加好奇,还不等周锦惜看出来个所以然,正巧是店小二上菜,只听小二大喊道:“客官,您的糖醋排骨和排骨汤!”小二忙的脚不沾地,两只手一手一盘菜,正正好挡在了周锦惜面前。
正在观察的方向刚好被人堵死,周锦惜着急起来,微微起身朝着那个方向再看去,店小二也没顾着这一幕,上完菜便又走了,只是周锦惜再看去之时,哪还有什么小姑娘的身影,周锦惜轻轻皱起眉头。林殊这才看到周锦惜的不对劲,问道:“怎么了?”
周锦惜皱着眉也顾不得刚才的别扭,低声道:“我方才看到一个姑娘,可是...转眼间就没了。”
林殊听的莫名其妙,转头看去哪有周锦惜说的什么姑娘,以为周锦惜是这几日奔波太累了才会如此,便宽慰道:“或许是你看错了,大半天的哪里会有人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
周锦惜仔细想了想,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看错,那姑娘从进店开始她就盯着看的,怎么会是幻觉?但是眼下姑娘确实没了,周锦惜也只能将注意力放在眼前的饭菜上。
不说别的,这家店的饭菜确实好吃,也不知道是周锦惜饿了还是怎么样,周锦惜竟然觉得这是近些日子以来吃的最好吃的饭,不自觉的又多吃了几口,林殊在她对面吃的斯斯文文的,周锦惜一点也不奇怪,要说奇怪应该是一开始周锦惜惊讶于林殊作为土匪出身,竟然吃饭的时候如此有规矩,但是后面又想想,不能以貌取人,林殊也说了是父母妹妹死后才当了土匪,或许在沦落到土匪之前家里也并不穷呢?
还不等周锦惜吃完,那边传来一阵大喊:“你是想逃单是吧?”小二和顾客吵在一起的声音吸引了周锦惜的注意,周锦惜转头看去,正是方才那位大哥和小二,周锦惜疑惑之下很是不解,方才还和颜悦色的大哥怎么转头就如此暴躁,将碗筷放下之后仔细听听,周锦惜才明白。
这大哥没带钱袋子,到了结账的时候才发现,这小二就不依不饶了,觉得这大哥就是来吃霸王餐的,但是大哥的言语也奇怪,硬说自己拿了钱袋子,可是如今找不着了。此事本与周锦惜无关,于是他们二人也只是听听没有强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