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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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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卡得很紧,晚上传下的消息,凌晨时分萧钦延便要动身,其中不过隔了四五个时辰,来不及拖延怠慢。
所幸萧钦延常年随军,习惯了东奔西走,接到消息第一时间嘱咐赵安收拾好必备物品,便自己出了门,这几个时辰从皇宫拐到东街,回来时刚好赶上开城门。
天蒙蒙亮,东城门口零零散散聚着几个背菜背柴的老人家,准备进到城里的早市售货。
萧钦延放下帘子,乘坐一辆黑色马车,从更偏僻的西城门低调出城。
“侯爷,前路探得消息,淮丘匪乱闹得厉害,咱们可以从东陵绕道,只多耽搁两日的时间,也能避开东海的耳目。”赵安道。
萧钦延道:“从淮丘走。”
赵安不解,劝道:“淮丘的路虽然近,但很可能遇上匪乱,反倒耽误行程,万一损兵折将……咱们对上东海本就不占便宜,何必多冒这个风险。”
这些事萧钦延如何不知?只是不知为何,他心里总装着小皇帝寝宫闻到的那一丝血腥味。
或许是过于警觉的本能,他还是存有一丝疑虑,他总无法放下。
那若有若无的一抹淡腥,就像一道勒紧的红线,丝丝密密缠在他心脏上,勒得他坐立不安。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自己这一趟必须尽快回京,否则会来不及的。
“换上兵甲,军旗开路。”
赵安愣了一下。他自小跟随萧钦延在朔北长大,大了才回京料理京中事务,虽从未上过战场,也知道军旗开路意味什么。
这意味着即使经过淮丘,寻常匪盗也不敢横加阻挠,但同时,一路形迹再也无法掩饰。
这相当于大张旗鼓给东海立靶子。
侯爷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冒进了?
赵安谨慎道:“侯爷,如若东海二王要对我们下手,一定会埋伏在去路上,不仅能撇清刺杀嫌疑,更免得被查出问题。”
萧钦延道:“我知道。”
话已至此,赵安知道自己不必再劝,萧钦延心意已决。
或许侯爷另有安排。赵安安慰自己。军令如山,他不再犹豫,勒令全队换甲立旗。
不多时,一条甲光凛冽的钢铁长刀沿着官道一路向东,绵延而去。
***
雍王府内,灯火彻夜通明,叶闞一夜没有合眼,自从接任摄政王,他记不清有多少这样夜不能寐的日子了。
周游在各大军阀世家之间,将人心与利益玩弄于股掌之中,就像行走在刀尖上,或许一心贪慕权力的人会乐此不疲,叶闞却感觉有些累了。
他脱下手腕上的碧珠手串在掌心盘揉。这是他思考问题时常有的习惯,尤其在心情不好的时候。
碧色珠串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似玉非玉,在烛火下蒙一层莹润的光泽。
珠串碰响,叶闞闭上眼睛,他说不清自己在等什么。在收到东海线报的第一刻起,他意识到,武朝命运拐点即将到来了。
东海二王是宋子明之后最顺理成章的继承人,这二人一文一武,而且从小一起长大,形影不离,至今没有分府别立,情谊非常,如果未来武朝落入二人无论哪一个手中,说不得都会再苟延残喘上几代人。
但他等不起了。
必须在宋子明死之前,借萧钦延的手将这二人处理掉。只有这样,大武朝才算是彻底后继无人。自己才能安心。
在那之前,他要防住所有的变数。
苦心经营十几年,终于等到这一刻了。
叶闞轻出一口气,露出点笑。笑意很浅很淡,也很疲惫。
天空撑起一丝微茫光亮的一刻,传来了萧钦延率队出城的消息,与此同时,一叠关于白陇山庄的密报送上案头。
密报用牛皮纸封好,似乎还残留着凛冽的冬雪气息,昭示着来自另一个季节。
叶闞拆开密报,一字不差地浏览完,闭目沉思片刻。
真是一桩事未平,一桩事又起。
他听闻京城中白家生意越做越大,自然也暗中留意,还曾特地嘱托人去浣溪阁订过一盒香皂,看一看货,虽说转手送进宫中,并没有使用过,但他自小见惯了好东西,也能认得出来,这东西有它备受追捧的理由。
如此看来,白家的崛起理所应当,入京之后的种种行为更是找不出破绽,显然就是一个地方富豪,想将生意做到京城来,削尖了脑袋往商会里钻,从老板到下手的员工,每一个的身世背景都干干净净,让人挑不出一点错来。
但叶闞却心有疑虑,只因为白陇地属朔北。
朔北啊。
只要有关这个地方的事,叶闞就不得不慎重、再慎重。
因为萧钦延不是个省油的灯。
叶闞第一次见萧钦延是在他十三四岁的时候,那时的萧钦延临危受命,在朔北打了一场足以载入史册的大胜仗,以少胜多,夺回一直被北蛮霸占的城池,叶闞抱着敲打的心思让他来京述职。
见他的第一眼,叶闞就知道这小子绝对不是什么愚忠的人,如有必要,他是敢反的。
那时萧钦延,或许是在朔北待久了,身边不是吃人的狼就是杀人的蛮子,看人的眼神不加掩饰,像是浸了冰霜的冷刀,满是敌意和蔑视,凶傲得像一头磨锐爪子和牙齿的小狼,随时能扑起来撕破对方喉咙。
他少言寡语,眼中没有尊卑贵贱,见了叶闞,礼也不行,第一句就是质问为何粮草迟了半月才到。
少年人不懂伪装和迂回,把所有该掩埋在黑暗里彼此心知肚明的手段赤丨裸裸铺在台面上来,好像非得问出一个答案,日夜烧灼折磨他的怒火才能平息。
叶闞当然没有回答。因为即使没有他叶闞,任谁在这个位置上,都会这样做。
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因为这个年代只需要一个守拙的镇边大将,甚至可以吃吃败仗,但是必须对当权者绝对忠心。
可惜了,萧钦延恰好相反。他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无论是百年忠骨铸就萧家铁血门楣,还是他天才般的军事天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叶阚只是做了任何一个在这个位置上的人都会做的事。
后来几次述职,萧钦延再也没提出过这种问题,他一年比一年成熟稳重,再也看不见清亮逼人的傲气,小兽长成,看在叶闞眼里,是凶狼终于学会了收起爪子屈服。
可狼终究是狼,只要稍微疏忽,他就会抓住机会,立即跃起撕碎对方的头颅。
“朔北白家……”叶闞轻轻念道。
因为萧钦延自请进宫监视皇帝的缘故,叶闞这段时间对他的关注的确少了一些,他以为与北蛮的惨烈一战会让狼崽子明白和朝廷作对的下场。
事实上萧钦延进京后也十分温驯,显然是吃够了教训。
可朔北白家,是从哪冒出来的?
叶闞不相信有什么巧合,朔北军队能对京城俯首帖耳无非是被把握住经济命脉,可这个白家显然就是冲着钱去的。
有了钱,自然就有了粮草马匹辎重,也就有了占地为王的底气。
叶闞将碧珠手串重新套回腕上,吩咐信使道。
“既然白老板一心要在京城扎根,早晚是要见一面的,让商会安排吧。”
***
“老板,这是咱们这个月的进帐,新开的两家铺子都分配好了伙计,只等您去剪彩,就正式开始卖货了。”
掌柜的一边报账,一边给白有财斟茶。
白有财从喉咙里哼出一声,抬起眼皮翻两页账簿。他看不懂,这些东西一向是周大管事在管着,他不敢僭越,随意挥挥手:“等大管事来了交给他,你老板我不管俗事!”
掌柜的答应一声,满面喜气。浣溪阁的生意出奇的好,一开始用香皂在京都打开市场,接着又出了花露。
花露不算稀罕玩意儿,很多大户人家的小姐们闲时都会学习如何调制花露,虽然步骤复杂,但她们最多的就是时间,每到花开的季节,小姐们聚会谈笑,衣袂飘动间都是若有若无的花香气。
本来掌柜还担心浣溪阁的花露卖得不好,可谁知老板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配方,浣溪阁的花露和这市面上的所有花露都不一样。
寻常花露非常难制,是用蒸馏的法子,提取一个品种花瓣花蕊的香气而成,一个花园的花也不过出几小瓶,而且留香时间短,花露总带着青涩的草木气息。因此,制作花露更多只是闺阁小姐们的一种游戏,更多还是用香粉或者熏香。
但浣溪阁的花露奇就奇在不仅留香时间长,香气馥郁纯净,而且随着时间变化,香气也会发生变化。
就拿卖的最好的岁寒知雪来说,初闻如冽冽寒雨,清润可人,仿佛细雪落竹,萧萧亭亭,有润物无声的玉梅香气,但若仔细品鉴,香魂幽淡,一股清清冷冷的柏子香气又凸显出来。
几种香气互相融合,彼此衬托,既不突兀也不平淡,只是闻着就令人心静,如同踏雪寻梅,梅花未见,循香而至仙境。
京都的世家小姐们都爱沾染上这股缥缈仙气,岁寒知雪几次卖断了货,就像四季皂似的,都得提前预约才订得上。
掌柜的手里有厚厚一本预约名单,名字已经排到了明年中秋,她贺喜道:“亏了您和大管事,如今满京城高门显贵都知道咱们浣溪阁!”
白有财得意洋洋地摇着扇子,说起大管事,他想起来:“对了,京城商会的单老板约了咱们今晚的饭局,我得带大管事一起……他人呢?”
掌柜的想了一下:“好像出城了,说是私事。”
白有财愣住,周公子的私事他是过问不到的,但眼看着饭局的时间快到了,他要上哪找人去?
“将他找回来。”
掌柜的问道:“老板,该上哪儿去找呢?”
大掌柜看着和蔼可亲,总是笑模样,实际上和谁都隔着一层似的,十分疏离,店里都不知道他到底住在哪,又是何方人氏,白老板要找人,一时还真找不到头绪。
白有财慌了,入京以来商会上的事都是周公子在打理,他一个奴隶,饭桌上的规矩都捋不齐全,尤其京城的水这么深,生意场上各个人精,他就是个纸糊的老虎,怎么在高门显贵面前装内行?
万一露怯,被看出来他根本搞不懂生意场上的事,周公子的谋划可不就全完了?
眼瞅着晚宴时刻将近,白有财急得一脑袋汗:“遣人都出去找!若是找到了,就说我在春风楼等他!”
***
春风楼是京城最大的酒楼,也是仅次于皇宫的第二高楼,据说背后是雍王叶家在经营,每到夜里,宾客如云,小厮仆役们穿梭在金灯明瓦间,提着红缨八角灯笼接引来客,脚步轻慢,靡靡琴曲从高楼上绕梁而下,绵延不绝。
其实白有财入京后应酬,有一层白家主人的身份在,他吃过好些酒席,也懂得如何装装颜面,但在春风楼里吃酒却是头一次。
因为这里不是寻常人能进得来的,单是有钱可没用。
小厮在前头引路,显然训练有素,脚步稳健,八角灯笼上缀的红缨连个晃都不打,笑容满面地和白有财说着客气话:
“老爷头一次来咱们春风楼吧?咱们这儿的佛手金卷可是一绝,掌勺大厨可是当初宫里的御厨,咱们老板费了老劲儿给请出来的,一天就做五盘,多了没有,回头您在桌上可多尝尝!”
白有财摸着蓄出来那撮小山羊胡,一副不在意的样子。他记牢了周公子的话,想装富人,就不能动辄表现出稀罕东西的样子,才会让人觉得他见过世面。
“我来得迟了些,诸位老板可久等了?”
小厮笑道:“您哪里的话,贵人相聚,等多久都值得,来,这里拐个弯就到了。”
商会老板们聚餐,订得自然是上等餐厅,位于春风楼最高一层,一整层楼只有这一间房,五步一位小厮,十步一个侍女,白有才踏上楼阶,就见一位衣带如烟,面容似玉的侍女捧着一碟精致菜肴,步履款款,每路过一位小厮,就有悠远清亮的声音响起:“玉桂酿凤到——”
一路走过去,重重报菜声如清波慢起,此起彼伏,直到雅间门口,侍女低垂修长脖颈,温声同守门小厮说道:“给贵人们上菜。”
小厮用银针沾一下汤汁,试了毒,才给人放进去。
白有财直在心里咋舌:“好大的排场!皇宫里用餐也不过如此了吧!”
他嘴上没表露,但面上一闪而过的错愕和震撼还是被引路小厮捕捉到了。
“老板请。”
白有财镇定地推门进去,室内的装修却要朴素很多,多是颜色深沉的桌椅,桌边已经坐好了人,皆是衣冠朴素,乍看不出什么富贵模样,实际上若是懂行的人,一眼便能看出他们的衣装低调但不流俗,用料皆是贡品的级别。
相比较之下,连鞋底都是银线绣成的白有财就像个暴发户,浑身上下写满了有钱两个字,若是不带两三个身强体壮的家奴都不能随便上街。
不过周公子说过,给他的人设就是这样。
虽然白有财不太懂什么叫人设,但是周公子有句话他听懂了,论家族底蕴,谁都拼不过京城的富户,所以圈子不同不必强融,干脆就当个偏僻城镇来的土大款,只要把“有钱”两个字装到底就行。
反正嘛,生意人,只要有共同利益,哪怕身价天差地别也能喝成一桌兄弟。
思及此,白有财把贵气逼人的金镶玉扇子一甩,像在给自己打气,朗声笑起来:“叫诸位久等了,对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