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用自:丁伟明著.联结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87.
四、结构洞理论
1992年,社会学家罗纳德·博特在《结构洞:竞争的社会结构》一书中提出了“结构洞”(Structural Hole)理论。该理论描述的是某个人与他多个朋友相联系,但这些跟他联系的朋友之间并不互相联系的现象。博特通过信息利益与控制利益来解释处在结构洞时个体所获得的优势。首先信息利益认为,当一个人从没有相互关系的多个人那里获取信息时,容易获得更多样更有用的信息。例如A从B、C、D那里收集信息,当B、C、D不具相互关系的时候,他们往往持不同的看法,因此A能够得到更多样的信息。但当B、C、D相互联系的时候,他们私下可能经常交流,因此A获得的信息差异性往往不大。另外,控制利益则可以将A看成与B、C、D顾客进行交易的商家,当顾客B、C、D不具相互关系时,他们无法进行交流,A卖给B一个低价,却卖给D一个高价,他们都不会察觉。但是当B、C、D具有相互关系时,A一旦给出的价格不一样,B、C、D一交流就会发现,因此A无法以差价牟利(见图2-13)。
图2-13 结构洞与非结构洞
关于结构洞最简单的解释是:人总是信任特定的人,并依赖于特定的人产生交换。因此,当双方关系并不十分密切时,与双方关系都很密切的第三个人就占据了一个结构洞。而在类似于亲属关系的强关系中,或者具有相同人际关系的两个等位关系中,很难产生结构洞。
在博特的结构洞理论中,强调了两种关系原则。其一为效率原则。他认为,花时间和精力去开发一个能带你通向新领域的新关系人比结识同类人更好。你每认识一个陌生人,可以为你带来一个新的结构洞。当结构洞越多,你在每个关系上所用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就越少。
其二为有效原则。博特认为,在设计自身关系网络时,应该区分初级人际关系人和次级人际关系人。集中资源发展与初级人际关系人的关系。每个关系人群体都是独立的信息源,一旦你拥有多个独立关系体,就意味着你可以同时从不同渠道了解信息,你成为给予他们机会的中间体,这样的网络能让你更有效地获得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