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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诀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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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年后,人间正是如诗如画般美轮美奂的阳春三月。
就像风月自会相逢,故人总有归期。
亡魂入轮回,于黄泉中重获新生。
盛醉身上带着花神的气息,所以俞央找他找得并不费力。但再次相见之时,若不是那缕气息愈发清新可闻,俞央是无论如何都认不出面前人的。
面前的少年看起来瘦弱得跟只兔儿似的,身量细小体形瘦削,并不像小仙所说的五六岁小孩,反倒像深山中枝头树梢的瘦猴儿一样。
花神见到他时,他正赤裸身子匍匐在地,张嘴死死咬住一只山兔,唇边溢出滚烫的鲜血,洋洋洒洒落到地面上,牙齿上还沾着兔毛。那灰兔扑腾四肢拼命挣扎,不一会儿便断了气。盛醉叼着灰兔,谨慎地左顾右盼,生怕有兽抢食。
他咬着灰兔脖颈,四肢着地,以一种既怪异又别扭的姿势朝远处跑。俞央自打看他第一眼起眉头便皱着,见盛醉离开,他立刻敛了气息跟在对方身后。
盛醉在一棵红杉树前停下,将灰兔放到树边,眼睛转了转,嗷嗷叫了两声。
一只显出老态、后腿断了半截的老狼从树后一瘸一拐地走出来。盛醉迎上前去,亲昵地贴贴老狼,乖顺地任对方舔舐自己的身体,又用脑袋将灰兔拱到老狼面前。
老狼原地趴下,没动,盛醉着急地嗷呜几声,围绕灰狼转来转去,用牙撕开兔肉,叼到灰狼嘴边,想强行往它嘴里塞。
老狼轻轻咬住盛醉脖子,将他叼到一边,强撑着抬头替他舔毛,又瘸着身子绕到树后,前腿在土里扒拉扒拉,口中衔着一块玉佩,轻轻放到盛醉面前。
俞央虽隔得远,却看得清晰。玉佩正是前世盛母送走盛醉时挂到他脖子上那块,上面雕了只栩栩如生的狼王,蓝色的眼睛晶莹剔透,一身皮毛呈灰蓝色。
盛醉的本命玉,怎么会在这匹老狼手里?
俞央欲走近细看,一不留神,脚下不小心踩到枯树枝,发出“吱嘎”的声响。
老狼和盛醉同时转身,眼睛双双冒出凶光,锁定俞央所在的方向,喉咙里发出低哑的威胁声音。
花神长袖一挥,给自己换了身灰衣裳,扮成个人间小公子,手里提着叫花鸡,慢慢从树丛后面走出来。
他在距老狼和盛醉一百步远的地方停下,敲开裹在叫花鸡表面的泥土,将鸡肉掰碎,扯了几片树叶垫着,还用手扇了扇,让香气飘得更远。
俞央清楚地看到一人一狼的鼻子都动了动,于是他用树枝挑着一条肉丝,复向前走几步。等老狼咕噜咕噜的威胁声越来越大、几乎立刻要弓着脊背冲上来撕咬入侵者了,他才停止脚步,将鸡肉丝送入自己口中,而后指指身旁的叫花鸡,朝一人一狼点头,从右边小路走远了。
俞央并没有远去,而是半路折返,纵身跃到树梢上,居高临下望着他们。
老狼先吃了一块肉试毒,吃完觉得没有大碍,这才转头拱盛醉,将他推到叫花鸡前,示意他吃,它自己则叼来灰兔,将肉最鲜美的部分撕下来放到盛醉旁边,自己用那口摇摇欲坠的老黄牙啃骨头。老狼吃得少,吃一口要歇上很久。
这狼,怕是要死了。
仿佛命运故意要印证他的想法,将之变成预言——老狼嘴里还叼着鸡肉、还面朝盛醉趴在地上呢,野兽的眼中满是温和神色,它已将盛醉视作了自己的孩子。但下一秒,它却慢慢闭上了眼睛。
老狼濒死。
盛醉吃得高兴,吃完俞央掰碎的鸡块后坐到腿上,伸出前爪,在空中扒拉,歪着头好像在回忆俞央的动作。他生疏地伸手,用手指将剩下的大块肉撕开。
他兴奋地将自己撕下的肉喂到老狼嘴边,却发现老狼闭着眼睛没有反应,于是着急地呜咽起来,围着老狼团团转,用头拱它的脖子,用舌头舔它的皮毛。
老狼依旧没有动静。
盛醉坐在原地,鸡肉也没心思吃了。他就这样静默地坐着,一直坐到太阳下山黑夜降临,凉风吹过山谷,带来冬天的寒意。
俞央提着灯笼向他走来,盛醉没理,将自己塞到老狼身下,借他冰冷的皮毛躲避寒风。
俞央在他面前蹲下,将灯笼放在一边,把手伸到他面前,好让他熟悉自己的气息。不曾想叫盛醉一口咬住,溢出斑斑血迹。
他身上担着盛醉屠杀凡人的反噬、盛醉受的伤(剑上蓝光并非化去攻击,而是让将要落到盛醉身上的剑落到花神自个身上)、盛醉在那些凡人身上留下的伤痕、从沉睡中醒来后大刀阔斧镇压两派之争并救治神明时转移到自己身上的伤…
衣裳之下掩盖着斑驳的痕迹。伤口狰狞,不过血腥气被他封住,这才得以敛去气息,暗中观察老狼和这一世的盛醉。
盛醉这一口下去,恰好咬在前世贼人砍在手腕的位置。皮肤被剑刃撕裂过,经他这一咬,立刻将屏障撕出一道口,俞央身上的血腥气悉数流露出来。
血的味道将使野兽发狂。
盛醉咬得很用力,想从他身上撕下一块肉来。可是他鼻尖嗅到的熟悉血腥味阻碍了他的咬合动作,因此他只是将尖牙刺进撕裂的伤疤,大口大口地吞噬鲜血。
这是他从未尝过的味道,可口甜美,却带着苦涩。
俞央脸色不变,连眉毛都不曾动。他保持伸手的姿势,让盛醉咕噜咕噜地喝血,等他自己冷静下来。
两人僵持许久,盛醉松口舔干净唇边血迹,狐疑地盯着俞央看。半晌,他迟疑地凑近,嗅嗅俞央手指,再蹭蹭染血的指尖,重新把头转了回去。
俞央卡住他下巴让他转过身来。花神轻柔地动作,分开他双唇,手腕上的血流到指尖,滴在地上。盛醉挣扎着埋头想舔,花神便将手指放到他嘴里,喂他喝血。
“想喝就喝吧,乖一点,你这牙齿咬人还挺疼。”花神揉揉盛醉脑袋,另一只手轻握咽喉,不让他乱动。
血液流失的感觉并不好受。等盛醉喝饱了高兴了,愿意让俞央摸了,花神这才抽出手指,随意揪了把草叶擦擦,将人拉起,用法力将把叫花鸡变得温热、塞进他怀里。
“吃。”俞央按住他乱动的手脚,盛醉便张嘴咬他肩膀、颈侧。好巧不巧,每一口都咬在前世本该落在盛醉身上的伤口处。
“你乖点。”俞央强硬地往他嘴里塞肉,“它已经死了。”
盛醉咬他喉结,俞央吃痛,被他挣脱。盛醉退回老狼身边,龇牙咧嘴地示威,想让俞央走开。
“罢了,我明日还来。”花神捂着伤口,将灯笼挂在距盛醉几步远的树枝上。
临走前花神转身朝后望了一眼:黑暗的世界中,只有一方灯火。火光映照着狼的尸体和瘦条小人,清冷孤独,可怜又寂寞。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盛醉滴水未进,奄奄一息趴在老狼尸体边,试图用自己血液流动下依然温热的身体给它传递体温,大有一副随之而去的架势。
俞央无法,只得伸手劈在他后颈,将人抱到怀里,在老狼周围设下一圈结界,用一个复杂阵法留住了那具正在腐化的尸体。
他捏了个童子打发去山下买了间小屋,自己慢悠悠走下山,让童子将盛醉洗刷干净,捆好双手,嘴里横塞一根木头让他咬着。
这时俞央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盛醉的这份耐心从何而来。或许只是为了守住对一位母亲许下的诺言,毕竟神官从不说谎。即使立下约定的人已经撒手人间。
盛醉刚被带回来时整日焦躁不安,就像一匹真正的幼狼,在老狼死去后迅速成长起来。他牙齿的咬合力大幅度提高,常把俞央的手臂咬得出血,又立刻被甜美的血液吸引,忘我地吮吸,像要把花神吸干。
那段时间俞央身上血腥味格外重,手腕处的伤口深可见骨,久久不能愈合。他是具备治愈能力的神,但只能治别人,小伤的治疗效果立竿见影,重伤则转移到自己身上。
要是在仙界,他还可以用自己提纯的晶露养伤。可眼下身在人间,他只能找江湖郎中包扎伤口,等它慢慢愈合。
没办法,人类就是如此,明明渺小又脆弱,但轻视他们的人总会被这群不起眼的小生物反噬,最终死无葬身之处。
受花神教养逐渐成长、在位劳碌的古神们想方设法阻止了神降。古神不显世,花神便能慢慢长大,空闲的神职便由不断被点将飞升的人神替代。
仙界没事,俞央整日偷闲,留在人间,把从前教过盛醉的东西重新再教一遍。一切如常,只是偶尔会被他同曾经别无二致的问题问住,不自觉陷入回忆,被盛醉连唤四五声才回神。
回神后花神惊觉,原来这已经是轮回之后的盛醉了。对他陌生的、会发脾气咬伤他的、贪婪地饮下他的鲜血的、同从前截然不同的盛醉。
仙门纷争平歇,从前他不解其意,以为人神的存在是世界法则对弱小凡人的偏爱,苏醒后才得知人神被点召飞升的残酷真相。无论从哪个层面说,都是他害盛醉走上这条路,算是他欠盛醉的。
面前少年拔高不少,幼年遗留的粗鲁习性已被人细细纠正,任谁来看都无法将他同几年前的狼孩联系在一起。
小孩胆子大着呢,见他走神,先是愤怒地直呼他大名,后得寸进尺地捏他的脸,千般数落他的不是:“俞栖择,你怎么能这样!给我上课怎么可以不专心呢?”
少年话说得利索,歪理一箩筐,有时俞央辩不过,索性闭嘴听人叽里咕噜好一通斥责,不曾出言打断。
这次下凡他用了假名。俞取自本姓,“栖择”同“祈泽”。他原以为小孩会延续上一世的叫法喊他哥哥或是师父,没想到这一世被老狼捡去养成了如此野蛮的性子,竟然敢直呼大名!
“喂,俞栖择,你为什么老是不穿鞋?”
俞央瞥他一眼,没有回答。
(因为习惯了皮肤暴露在外的感觉,很自由。)
“我的名字是你取的吗?为什么我姓盛你姓俞?为什么我叫盛敬宁,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因为上一世为护你周全令你改名换姓,这一世想把从前的名字还给你,但起了私心,还是想唤你从前的名字,好像这样就同你更加熟识。)
“俞栖择!你又走神!你的表情好奇怪,你在透过我看别人吗?你有别的小孩要养吗?喂!俞栖择,你说话啊!”
(不是,我没有。我就是在看你,看上辈子的你。)
通常俞央不会回答这些问题,因为他这回没打算带人上九重天。他会在教完人后立刻离开,因为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不参与盛醉今后的生活,不成为钉在他心里家破人亡的一根刺。
来往多了关系深了,那就走不成了。
他心里有鬼,有私心,仍带盛醉回去。可这不对,不合适。从他上一世的态度来看,盛醉大抵是憎恶古神、憎恶世界法则、也憎恶他的。
他后知后觉盛醉当初问他那个问题背后想表达的意思,原是想问自己有没有插手过他家人的祸事,这桩天灾人祸,是不是他为之。
要是早一步想到,早点改口说没有,是不是盛醉就不会为恩情和亲人所困,憎恨他却不无法报仇,最后只能将气撒在自己身上,千方百计地挫折自己,以至于陨落得如此之快,他一个没看住,就不小心入轮回了。
要是他来得慢一步,是不是就要看到盛醉曝尸荒野,是不是就要去新的轮回找人了。
或者要是他再明事理些,早点看清人神飞升的本质,他断不会带盛醉上九重天,也绝不会将他拉到这条不归路上来。
盛醉多么好一个孩子啊,他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爱他的家人、携手的伴侣,生一个小棉袄女儿或小淘气儿子,有他血缘的公子小姐,大抵也生得十分好看;或者他将独行于天地,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就跟世间所有凡人一样。
俞央越想越自责,越自责就越不愿再生羁绊。
盛醉得不到他的回答也不生气,自说自话也开心。
“俞栖择…”
“俞栖择…?”
“俞栖择…!”
“俞栖择~”
后来小孩迎来迟到的青春期,很长时间里总躲着他,总往外跑不着家。俞央便知道,是时候分别了。
次日俞央天不亮便起了床,轻轻推开小孩房门,给他捻好被子。这个动作做过千百遍,早已成为习惯。
谁都想不到,堂堂花神殿下竟然为人类孩童捻被角!可他就是做了,不止做了,还做一次笑一次,一边笑一边叹气。一边叹气一边追忆从前。
花神也没想到自己如今竟然变得这么婆婆妈妈,倒跟许灼有点相似,有几分老古板的滋味了。
“敬宁,”花神道:“先前我教你的剑法,你可记牢了?”
盛醉不耐烦地挥挥手,“切,又不难,这有什么记不住的?俞栖择,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哼!”
俞央又说:“你过来,今天我教你蒸馒头,教你做饭。”
“衣裳要用石头或竹扁捶打。”
“平日多买些金疮药备好。”
“你喜欢小妹妹吗?我带你去拜访一户人家?”
…
“够了!”盛醉攥住他手腕,“你今天怎么这么多话?平日可没见你这般唠叨!”
俞央不答,只一昧微笑。盛醉被他这一眼看得双耳发红,又因为尚未束发,黑色发丝柔顺地垂落,恰好遮住那双染上绯色的耳朵。
盛醉觉得自己昨夜多半又着凉了,不然为何会感到头晕眼花口干舌燥、心跳如鼓?
俞央叮嘱完,见他漫不经心的样子便知道他没听进去,于是无奈叹气,揉揉他脑袋道,“罢了,事情桩桩件件太多,你记不住也正常。我都写下来了,写在蓝色封皮的册子上,就在你房内梳妆柜里,被玉冠压着。若是遇到不懂的拿不准主意的,记得翻上一翻。”
用过午饭后,一个老翁走进院来,同行的还有一位牵着妻子的富贵老爷,他们身后一个头顶麻花辫的小姑娘好奇又瑟缩地探出脑袋。
“敬宁,这是王伯,这位是蔡老爷同他的妻子,身后那位是予安妹妹。”
予安妹妹!
盛醉愤怒地想,叫他就是干巴巴两声敬宁,叫这个黄毛丫头片子就是予~安~妹~妹~
想归想,基本礼数他还是知晓的。
盛醉规规矩矩朝众人行礼,礼毕听得俞央一声:“你跟他们慢慢聊。”
说罢,这人偏起身翩然走远,不一会儿便消失在门外了。
走得真快!就那么不喜欢他!盛醉咬牙切齿,忽地觉出点不对味来,今个又是叮嘱又是见客的,莫非俞央要出远门?
也好,他自己还没理清楚胸口的震动为何物,是妖魔作祟还是害了疯病,为何会被俞央的一颦一笑勾住心神,为何会渴望跟他进一步亲密接触,又是为何…
又是为何会在夜深人静时,光是想起他的轻声细语,身下某个位置就觉得胀痛;又是为何,他总在夜间梦到一些荒唐事,梦见自己压着个人,看不清脸。那人皮肤生得白净细嫩,被他攥住握紧的十指修长,声音同俞央十分有十分相似。
俞央什么都教过,除了房内之事。因而盛醉不懂,甚至无法理解他梦里压着人在做什么、还想进一步做什么。生物本能使然,大脑却不得要领,所以除了逃避,没有其它更好的方法。
要是接触多了,他怕他会忍不住抱住俞央,像梦里那样把他压在木桌上,虔诚地咬上他的唇角。
虽然不懂,但盛醉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
蔡老爷一行人亲切和善,关心盛醉的身体、关心他的剑法和课业。小妹乖巧懂事,第一次见面便怯生生地喊他哥哥,还将自己一针一线缝制的绣花荷包赠与他。
“孩子啊,你看要不要今天就跟我们回府啊?要是你喜欢这个院子,也可以留点东西在这边、常回来看看。”
盛醉不解:“我为什么要跟你们走?俞栖择跟我一起走吗?”
“这…”几人面面厮觑,“那位公子说他已倾囊相授,实现了同故人的约定,是时候回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了。”
盛醉猛地抬头,眼里流出野兽一样的凶光,“什么意思?”他似乎丧失了理解能力:“你说俞栖择不要我了?他不带我一起走?你骗人!俞栖择怎么可能不要我!”
王伯解释道:“你有所不知,你是他从山林里捡来的孩子,小公子许是有自己的家人要陪吧。要我说,他也算仁至义尽,光是跟我们交代你的衣食住行就念叨了一整个时辰!还差人用竹册记下来生怕我们弄错!”
盛醉踉跄一步:“我当然知道我是他捡来的!”
他有记忆,记得俞央是怎样将他从山里抱出来;记得最初几天俞央的手臂总是鲜血淋漓,那段时间俞央身上的味道总是花香中掺着血气;记得他半夜发热俞央背着他造访医馆;记得俞央教他自己洗澡,给他铸剑为他采花…
怎么就,忽然丢下他自己走了呢?
王伯自顾自道:“我听闻,这小公子可不是普通人,茶楼里那个年老的疯子说书人非说他是九重天上下来的神仙,还说他救过自己一命呢!”
王伯嗤之以鼻,“这世上哪有这么多好心的神仙!不过是看那小公子清秀脱俗,编排他好引人听故事罢了!”
盛醉不信俞央会离开,跑到门外到处寻找,买来俞央喜欢的花糕,拎着花糕去茶楼找、去他们相遇的山头找、去他知道的俞央喜欢待的所有地方找…
可是都没找到。
关于俞央的记忆好像是他无趣人生中偶然一段机缘,那人渡他上岸,自己便潇潇洒洒一拍屁股走人了。
真是可恶!可恶至极!
盛醉去茶楼找说书人,说书人喝了酒神神叨叨地同他讲:“这位小少爷,你也想听那九重天来的神仙的故事呀?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曾告诉我,他遇到过一个好心的神仙,美貌俊朗,如花似玉,总是赤着脚。那天他遭遇不测被土匪围困,说时迟那时快——”
“神仙脚尖轻点,腾空而立,轻松把他从土匪窝里救出来,还送他回家。他正欲叩首拜谢,那神仙就化成一道金光飘到天上去了!后来我也三生有幸遇到过,当时一伙贼人盯上我辛苦挣得的银两,对老头子我拳打脚踢,只见咻——”
“一道蓝光闪过,我见仙人赤足点地,脚踝上有花藤的图案。仙人转身朝我一笑,让我别害怕。他伸手在我太阳穴点了一下,我再醒来的时候,已安全回到家中,身上的伤口也悉数愈合!”
“小少爷,你评评理,这不是仙人是什么?我说了他们还不信,我呸——”
盛醉生平第一次这么茫然,从前他遇到所有无法解决的事情,俞央都会告诉他要怎么做,该怎么做,可以向谁寻求帮助…可现在,他脑子里乱糟糟的,问题很多,所有东西杂糅在一起,什么也想不清楚。
他随蔡老爷回府,浑浑噩噩地继续过日子。诚然,蔡老爷一家对他都很好。黄毛丫头说自己曾经有个哥哥,跟他差不多大,后来死在了战场上再也没回来。
盛醉心下了然,这一家人是想借他补偿他们苦命的儿子呢。
俞央只留给他一封道别的信,通篇废话,绝口不提自己离开的原因,全篇殷切叮嘱:切莫受伤、天凉记得加衣、不要轻信于人、不可荒废剑术、要知恩图报、逢人只说三分话、为人要仁义、要借鉴别人好的东西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蔡老爷一家对他没有任何要求,不要求他出人头地,也不要求他腹有诗书。他喜欢什么就能做什么,就连他要去求仙问道都不曾阻拦。
我会找到你的。
盛醉想,俞栖择,你给我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