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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齐】落山而你是阳光   “我并 ...

  •   “我并没有对你厌倦,我只想和你,谈谈疲惫

      更好的是,我们太累了,说不出话

      只能躺在一起听彼此的呼吸

      停顿不是特权者的装饰品,或失败者的遮羞布

      我们从早到晚都在劳作或猎食

      不能停下来,除非我们冒险深入的荒漠足够宽广

      对,这里没有除我们之外的生命

      你还好吗,我觉得我已经烧光了像落山的太阳”

      ……

      平庸,重复,沉默,苦痛,生活总是这样,没有什么羽化成蝶的传说,只有黄粱一梦才是真的。阳光太好,显得丑恶,照射得齐序快要无处遁形,他觉得自己像照妖镜前的妖怪,明天就将要原形毕露。

      如果非要说的话他本没错,如今一切也不过是这个年龄段的他们正常会发生的事,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他大可以像无数小说电影里的男主人公那样大声诉说自己的爱意,被拒绝也无妨,他还可以活得坦坦荡荡。

      但是也许是自尊心作祟,也许是因为对方恰好是木筝,是高不可攀的月亮,是一定会狠狠拒绝他的人,他怕自己张口会破坏月亮的寂然与宁静。

      他生来集万千关注,近二十年顺风顺水,而今单方面认定自己一败涂地。

      可是如果他真的可以做到沉默,只在角落里窥视就好了。他的眼神会出卖他,他早就暴露无遗还不自知。

      他早就在毁灭月亮的路上越走越远了。而他也将自己拉下了地狱。

      加上木筝微信有段时间了,他窥视她的一举一动。她会在一周的某一个时间段集中给列表好友点赞,如此一来齐序便会在某一天收到几十条好友互动消息。面对好友们的动态,她什么都没有评论,什么都不说,就像是一只旁观的鸟,看过就算了,看过就飞走也飞远了,不留下自己的所有。

      很快齐序便发现,她点赞的对象里没有他,或者说很少有他,就像是故意略过他一样。

      果然……正如她口中所言那样,她真的讨厌他吗?可是为什么?是因为她发现他的心思所以要避嫌吗?

      是啊,一定是这样。

      他本以为自己籍籍无名,以为自己如履薄冰,原来自己在她眼里早就被划入“不可接触”的行列。他像是被宣判了死刑。

      坐在桌前的齐序心绪太乱,写题的笔放下又拿起,手机锁屏又解锁几十次也没有停息。不一会儿,他重重地把作业卷子丢在桌上,托起额头抓挠起自己的头发。

      姐姐周末回来小住两天,看到他的动作撇了撇嘴,“你做什么?”

      齐序愣了一下,遮掩道:“没什么。”

      三月,万物复苏,春和景明,新燕飞还,这是一个好月份。

      齐序此前四处打听,意外得知木筝就出生在这个月的月底。她真的就像是风筝啊,在略微潮湿、满是绿色的时间里降生,飞向高远。

      他又想念她了。可明明昨天刚在学校见过,即使他们一句话都没说。

      “想你……我想你……”他在演草纸上一遍又一遍地写,忽而忘记了时间。

      她的生日,他能为她做点什么?

      可是,他哪有立场去做什么?

      他不过是一只被拒之门外、无处可去所以只好藏在阴暗角落里的流浪狗罢了。他勇敢的同时又是胆小鬼。

      他看着校园不知名花朵短暂盛开又悄悄落下,城市街道两旁的柳絮乘着东风一路飘至操场,然后消失在时间里。

      ……

      晨读开始时间早,学生总是睡不够,于是读书声越来越小,最后莫名就没了声音。木筝和齐序中间的同学早就额头落桌,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坐在教室后面改作业的班主任见况抬头喝了一句,督促大家继续朗读,一会儿她要挑人背古文。

      木筝早就背完今天的早读任务了,不过她现在还在读着什么。

      齐序偷偷转头去看她。在密不透风的教学楼里,明明四面八方都是封闭的,他们现在的教室还在一楼,窗户也几近完全被遮掩,可是依旧有一缕光打碎了黑暗不顾一切地照射进来,它汹涌、澎湃、猛烈、激昂,却轻柔地落在木筝的发顶,形成齐序看上去模糊的圈圈光晕。

      也就在此时她的边缘没有那么锋利了,嵌了一圈毛绒绒的轮廓,像橱窗里端正坐好的玩具熊。

      她像发着光,专注地盯着手中古文口袋书,眼睛水亮,眼底略有青黑,却被阳光抹去阴影。她的声音也温柔,正如这一缕光。

      有一瞬间齐序觉得光也没那么有罪了,虽然它对他严厉,但它对她却极其宽容。或者也有一种可能是她对阳光太大度。

      “你在读什么?”齐序终于大起胆子问了一句,即使他知道自己此前刚被对方“回避”过,说完后心脏依旧无可制止地狂跳。

      木筝抬眸看他,心情不错,嘴角含笑,“《滕王阁序》。”

      “这个课本上没有吧?我记得之前老师说教材把这篇删了。”

      “嗯,是啊。我偶然在口袋书上翻到了,很喜欢就拿来背一背。”

      “你喜欢里面哪句话?”

      “喜欢很多啊,几乎每句话我都很喜欢……比如这句‘千里逢迎,高朋满座’,还有这句‘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钟鸣鼎食’就是出自这里……当然最著名的还是这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不过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里有句话跟这个很像……”

      木筝各科都不错,不仅化学在前列,语文也同样总是年级的前几名,现在便是新选上的语文课代表。她热爱文学,热爱读过的每一个文字,品过的每一句话。

      提起喜欢的诗词,木筝好像有很多话想说。这还是头一遭齐序听到她和自己说这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此刻他们不在乎绯闻,不在意“保持距离”,尽情交谈热爱。

      齐序借了她的口袋书,也读了读这篇古文。本想摘几句用在作文里,但读着读着他却停了下来。

      “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

      “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舍簪笏于百龄,奉晨昏于万里。”

      齐序知道木筝为什么偏爱这篇了。他不好直接说出,但他心里明白。他们不过也只是文中“一介书生”,什么都没有,唯一有的只是一腔孤勇,只是永远行在路上。

      很快,体育课到了。

      这节课体育老师带大家练习篮球,男生是三步上篮,女生要练带球过杆和投篮。因为场地有限,女孩们练习时男生在旁边等待,有人便提议先在旁边足球场上踢会儿足球。

      齐序是篮球生,足球方面也略懂一二,跟着跑了一场,然后摆了摆手让其他人继续玩,他要歇一会儿。

      空隙,他侧身喝水,正好目光落在足球球门后的篮球场。

      此刻,正好是木筝在准备投篮。

      她双手抓球,指尖纤长,指甲修剪短平,眼睛平视前方。侧脸柔美,头发松松垮垮束在脑后,快要散开了。

      他长久地看着她,看她略有笨拙地绕完杆来到篮下,第一次未进,第二次……第二次未进……第三次……第三次进了!

      期间她的眼睛始终坚毅不屈,只在最后一次进篮时候突然放松,眉眼嘴角不自觉带上笑容,朝后面的朋友招手,像是在用眼睛说:“你看,我投进去了!”篮球自高处落下,在地上弹射几次,渐渐偃旗息鼓,被木筝捡走。

      她转身回来,眼睛扫过一旁的足球球门。

      刹那间,目光交汇。

      但时间太短了,短到齐序甚至不能看清她是否注意到了自己。他抓着球门的手收紧,指尖发白而不自知,球门都快被他扯坏了。

      突然,齐序像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长久地爱着木筝了。不只是如旁人那般肤浅地喜欢,更多的是爱她的意气风发,爱她的恣意昂扬。

      爱她如阳光,爱她是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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