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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木】七天遥远与幸福   “我在 ...

  •   “我在情感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去又走过来,我也听到了,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直到有一天,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然后门铃响了。”

      这座城市是很神奇的,外来人口总比本地人多太多,一栋楼住个几百户人家,可以统括方圆几乎所有的口音,所以这座城市也是嘈杂的。

      木筝没有出生在这座城市,却在此长居十多年,但父母又一直没有买房,只是她在哪里就读就在哪里租房子,友人、邻居这些词于她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她知道不久后便会分开,与其如此不如索性绝不要开始。

      从小她就知道她是一个学不会爱人的人,她的心就和这些年长此以往居无定所的家庭境况一样漂泊不定。

      遥远,无根,在事端开始前首先想到的是克制,这是她活了十几年唯一奉行的基本法。

      升高中,家里在学校旁边的嵩山街道租房。这个地方不算是小区,更像是安置房,尤其是到了黄昏将近,四面八方听到的全是令人厌烦至极的孩童哭闹声,以及老人们总会目视一个又一个从外面走进来的人,拿着蒲扇尽情对他们评头论足,再配上炎热尚未褪去的九月,蚊子可恶的嗡嗡声响彻耳畔,更让人有一种自己脱光了衣服从下水道里爬出来的羞耻且作呕的感觉。

      木筝尤其讨厌这里。因为这个地方太吵,时常吵到她周末午休睡不好觉,而下午还有返校周测等她。她最不能忍受的便是午休质量低这件事,睡不够真的会让人抓狂。

      但她愿意在这里住下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父母和哥嫂的缘故,她爱这个养育她十多年的家庭,是深入骨髓的爱,有时难过至极时想说恨她的家庭捆住了自己的双翼,却又实在是恨不起来。

      她的爸爸做着小本生意,妈妈打工,二人都很吃苦,从年轻起身上就有很多病根。比如两人一同从千禧年一场大雨起患上关节炎,一到雨季膝盖便钻心疼痛,双腿成为最好的天气预报。那时候他们开着馒头店,不分白天黑夜,不看春夏秋冬,生意做得好,每一步都精打细算,却唯独没有算到差点淹没小店的大雨。这场雨就在他们心中下了二十多年,木筝了解全貌后也在她心里始终潮湿着。

      木筝有时候觉得自己无法与这个家结缘,因为她从有记忆起便没见过如二十多年前的那场大雨。父母把她保护得很好,带她去城里受最好的教育,她是从没有跟着大人吃过太多苦的。她的哥哥木子兰曾经醉酒在故居中指责她,说她对家里的老房子不会有感情的,因为她没有在那里长大,还说她在城里也不会有感情的,因为家里在城里没有自己的房子。

      尽管后续木子兰的妻子,也就是木筝的嫂嫂曹如华拦下木子兰的张牙舞爪,也安慰木筝不要去听一个酒鬼的浑话,父母更是在旁边骂骂咧咧收拾木子兰,第二天一大早这个哥哥也笑嘻嘻地插科打诨给木筝道歉让她不必放在心上,但木筝心里拴着风筝的那根线的确在那晚已经断了,是被千禧年那场见不到的风雨吹断的。

      她打心眼里有些畏惧木子兰,也发自内心想要疏远,与之不亲不近就是她最好的表现。很多年前她还在上小学,木子兰在读掏了很多钱才勉强够上的专科大学,那时候他跟妈妈要钱买香烟,妈妈骂他,木筝也在旁边大喊着“不要给他!”,最后被木子兰无处发泄地呵斥一通,从此木筝再也不会忤逆这个哥哥,也再也不会亲近。

      如今这里的房子是木子兰和曹如华找的,因为他们二人的孩子刚一岁,正是需要人带的年龄,要交给奶奶,也就是木筝妈妈武佳帮忙带看。爸爸木桂平的生意和平面广告有点关联,心里对“美”有属于自己的定义,因而看不上这里的房子,但他只在妻女面前偶尔提及,不会捅到儿子和儿媳面前,美其名曰“成熟和稳重,谨言和慎行”。

      因为爸妈都住下了,所以木筝也愿意为了他们高高兴兴地住下。

      还好,她在家的时间并不多,远没有在学校的时间久。

      每次周末返校武佳都会骑着电驴亲自送她,她有时候会拿着也许是语文,也许是英语,再或者是化学生物的笔记在后座背,有时候却什么也不读只把脑子放空,然后盯着光芒万丈的绿叶,它们在阳光里颤动着,粼粼着,像湖里的水波,像一圈圈余浪。

      她无法爱人,但她会爱空气,会爱颤着的水波和余浪。

      木桂平也许是因为自责没有从小对儿子严加看管,因此在教育小女儿时着重她的学习,脚还没踏入高中的校门就先说禁令三条。第一,不可以谈恋爱;第二,不可以在意自己的长相;第三,一年后选科不可以选文科。

      尽管木筝不化妆也挺漂亮,而他们青春期的小孩在意外表也是情理之中;尽管木筝中考全靠文科拿分,理科尤其是物理分数显得可怜又无助,她本人也对文科情有独钟。

      但她没有选择违逆,而是严格遵循,奉为圭臬。至于第三条,她觉得自己可以试一试,她愿意为之一试。

      她是要强的,升高中的那个暑假上了预科班。当第一次开学摸底测试拿到班级前列的成绩(要知道她原本在初中的班级里最好的成绩也不过是班级第十五名,年级两百多名),这样的成绩在年级排在第四十九位。她的物理出奇得好了,不再似之前那样蹩脚,她对自己忽然有了点臆想。不过她这点臆想是没错的。

      进入高中,尤其是摸底测试结束,她身边便赞美声不断,无论是提及她的外表,还是耀眼的成绩,以及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以至于作业会被贴在教室前后,后来又当上班里团支书,被班主任指定负责黑板报……荣耀加身,让她沉迷于此再难自拔,所以她有一段时间便更不会爱人了,她更愿意去爱那些文人墨客嗤之以鼻的、带有铜臭味的“钱”或“权”。

      在他们这样的学生眼里,此时的钱权就是成绩了。

      她也是高傲的,面对他人的赞赏表面谦逊几句,心里暗自沾沾自喜,对无论同性还是异性羡慕或钦佩的目光也总觉得理所应当。

      她应该高傲的,天生的双眼皮、天鹅颈,亮闪闪好像会说话的双目,“M”形双唇厚薄恰到好处,身材同样值得称赞,倘若皮肤再白皙些就更完美了。

      长相端正或者不错的,没有一个会不知道自己长相究竟如何,也没有一个可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不在乎”,尽管他们再怎么克制也终会流露。

      所以一开始她真的注意不到那个叫齐序的男孩的目光,她的眼里只有自己,暂时容不下他人。

      那时候木筝刚读完《第七天》,她喜欢里面很多话,尤其有一句——

      ——我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四周仍是空旷的原野,我们仍然在孤零零地行走。

      她觉得自己是孤独的,也同样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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