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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 6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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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暴雨如注。
林画扇:“十五分钟前,十字路口一辆宾利和一辆大货车相撞,宾利车牌号是XXXXXXX,那是李述先的车,对吧。”
宋桢艰涩道:“人,怎么样了?”
“车门都凹进去了,引擎盖冒黑烟,凶多吉少。”
林画扇说:“那辆大货车装了满满一车水泥,你想想冲击力有多大,货车司机情况也不太好…… ”
水泥货车,又是水泥货车。
宋桢捏紧了拳头,指甲深深的刺进掌心,腮边肌肉不自然的抖动,他像个木偶僵立在原地,五年前也是水泥货车……
祁骁好本事…… 总有人愿意为他卖命。
轰隆!
记忆中的雷声与暴雨在这一刻重叠,宋桢止不住浑身发抖,冷汗淋漓,胸闷心慌。
察觉对方不对劲,郑麟将人按在椅子里,拍他脸:“宋桢?宋桢?”
“冷静,宋桢冷静一点,不管发生什么事,现在没有人能伤害到你。
“你很安全,宋桢!”
呼、呼、呼…… ,听到郑麟模糊的呼唤声,宋桢眼神逐渐聚焦,喘着粗气,琉璃似的眼珠血丝密布,他哑声说:“出事了…… ”
……
李述先和元雅萍的生命终止于一场暴雨中的车祸。
然,同一时间的李砚昔依旧昏迷,他站在熟悉的,紧闭的书房门前。
吱嘎——。拖动沙发的声音。
元雅萍温婉柔美的声音透过门缝落进李砚昔的耳中。
“我看见昔昔身上的淤青了。”
他爸李述先叹息:“我不同意他和祁骁谈恋爱,他像吃了迷魂药,…… 好好看着他,别让祁骁害了他。”
“我觉得祁骁记得当年的事,昔昔问我有没有做过后悔的、违法的事,他肯定知道什么。”元雅萍忧心忡忡。
“现在看来,你说的对,如果猜的不错,祁骁告诉了他,但没说全部。”李述先声音疲倦。
“都怪我当年一时心软,如果那晚连他一起杀掉,就不会有今天的事。”元雅萍语气中满是悔恨。
哐当!
书房门猛的被推开,李砚昔怒气冲冲,指着自己的父母:“你们果然做了坏事!”
“你们怎么能杀人?”
“为什么要杀人?为什么?!我的父母是杀人犯,我是杀人犯的儿子!”
“我恨你们!啊!!”李砚昔怒吼着冲出家门,这栋别墅充满了罪恶,他的父母面目可憎,连带着憎恶自己。
他回到天景园,掏出背包收拾行李,他要离开米勒市,再也不回来,再也不想见到父母,不,他们是一对刽子手。
不是父母。
温热的液体打湿手背,双眼越来越模糊,李砚昔抹把脸,内裤袜子外套一股脑塞进背包。
对了,银行卡…… ,算了,银行卡不带了,钱不干净。
可是,从小到大,自己没有挣过一分钱,如果丢掉银行卡,他身无分文,他无法自力更生。
他能去哪里呢?李砚昔睫毛挂着泪珠开始发呆。
“昔昔?宝宝你在里面吗?妈妈可以进来吗…… ”元雅萍有别墅密码,跟着他来了天景园。
“别进来!你走!”李砚昔奔到门口反锁卧室门,擦一把泪咆哮着。
他妈妈无疑是爱他的,可他爸妈怎么能残忍的夺走别人的生命呢?
冷酷,残忍,陌生。李砚昔感到害怕。
“宝宝,你先开门,听妈妈说…… ”
一句句温柔的呼唤,却如同暗夜里的流矢,李砚昔蒙上被子,像只鸵鸟,不听不看不回应。
敲门声何时停的,他妈妈何时走的,不知道。
李砚昔抽抽噎噎,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昨天伤心过度,今早眼睛有点红,他顶着凌乱的发丝,睡眼惺忪,半睁着眼,慢吞吞的下楼梯。
暂时不想见到父母,他决定什么也不要,只带一部手机,离家出走!
手机叮叮当当响起消息提示音。
李砚昔划开屏幕,一行血淋淋的大字映入眼帘。
“杀人犯的儿子,我在看着你!!!”
鲜血淋漓的字迹,血迹尚未干透,血泪似的往下流淌。
血字下面是李砚昔一家三口的照片。
血珠正好滑落在他爸爸的眉心,像一颗子弹穿透头骨。
李砚昔心头一惊,眼皮狂跳,接着一脚踏空,四仰八叉的翻滚着掉下楼梯。
脑袋狠狠的磕上尖锐的楼梯一角,如锥子般楔进天灵盖,太痛了。
痛得眼前发黑。
浑身的骨头错位了似的,扎的他千疮百孔,李砚昔手脚动弹不得,脑袋一歪,不省人事。
……
“人工大脑置换术的确救了李少爷一命,只是,他失去了从前的记忆,醒过来大概率不记得你们。”是郑麟。
李砚昔听的到说话声,却无论如何醒不过来。
然后是凌乱的脚步声,周围陷入寂静。
又过了不知多久。
一个男人说:“福祸相依,忘了也好,咱俩在书房说的话不清楚他听到多少,我还担心他闹大了,这下好了。”
女人说:“李述先,昔昔是我们的儿子,他醒过来不认识我们了,想一想我都难受。”
男人说:“万一记得呢,他不是爱吃杏仁豆腐吗?给他做一份。”
高跟鞋哒哒哒走远了,接着关门声响起。
他沉睡了许久,终于睁开了眼……
苏醒后,他以为自己穿书了,原来从头到尾全是被人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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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声,关门声。
“这次为他置换的二代人工大脑,记忆保留多少,不确定,也许记得你,也许不记得。”郑麟看着床上的李砚昔。
“没关系,无论他忘记我多少次,我都会让他爱上我。”宋桢垂眸,盯着面色苍白的李砚昔。
郑麟笑:“想通了?打算再追一次?不过也好,他父母的事,想好怎么告诉他了吗?”
宋桢说:“等他醒了再说吧。”
雨一直在下,郑麟推了下眼镜,盯着窗外:“你的实验数据我看了,可以安排你妈妈进行人工大脑置换术了。”
“嗯。”
“你打算隔段时间给他换个大脑吗?其实…… 他的身体伤痕累累,不适合频繁做这种大型手术。”
宋桢颌首表示明白:“你帮我看着他,我出去一趟,他醒了告诉我。”
皮鞋哒哒哒渐行渐远。
莹白反光的地板倒映出一只穿着黑色皮鞋的脚,顺着长腿上移,是宋桢线条利落分明的脸。
男人抬起眼皮,望着金属大门上的长方形屏幕。
“虹膜验证通过,请验证指纹。”
“指纹验证通过,宋桢,欢迎回来。”
金属大门缓缓向两边打开。
这里是最高等级的实验室,宋桢缓步踏入,随着脚步前进,感应灯依次亮起。
只见亮如白昼的实验室内,林立着无数个大约两米多高的玻璃容器,容器内盛满了透明的液体。
每一个玻璃容器内都漂浮着一个人,定睛细看,他们长着同一幅面孔,精致的五官,纤长浓密的睫毛,白到透明的肌肤。
他们仿佛沉睡的白天鹅,安静优美,如果此刻睁开眼,想必那多情的桃花眼定会带着狡黠的笑。
没错,这地方正是宋桢的秘密实验室,他通过体细胞核移植术克隆出一百个李砚昔。
实验最后,存活下来的只有十七个,他把李砚昔的备用身体存入营养液中,或者称之为‘羊水’。
自从十五岁那年见过李砚昔后,宋桢似乎陷入了某种魔咒——他想得到李砚昔。
然而李砚昔眼里心里,只看得到祁骁。
宋桢远在m国,见不到人,除了想念别无他法。
考上大学,他费尽心思加入郑麟导师的人工器官研究项目组,除开为母亲寻找苏醒的方法外,他想研究一款机器人。
一开始他想做一个仿生人李砚昔放在身边聊以慰藉。
随着时间推移,他不再满足于没有生命的仿生人,他想创造属于自己的李砚昔。
他想到了克隆。
失败了一次又一次,第八十三次终于大功告成。
尽管克隆人的外表与真实的李砚昔无异,可他们的智商宛若幼童,少了李砚昔的明艳灵动,贪嗔痴怒。
心里始终空着一块,唯有真正的李砚昔能填补。
然而,追求之路尚未开始,听说李砚昔结婚了。
不久后,又听说李砚昔跌下楼梯。
那次出事,在李砚昔的血液中监测到砷,让他意识到李砚昔的处境不大好。
他想方设法改进仿生人,假设某天李砚昔的身体死亡,他会提取李砚昔的记忆,放进仿生人体内,以此保留李砚昔的意识。
仿生人有使用期限,所以这样还不够保险。
宋桢再次将目光转向克隆人。
他产生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把李砚昔的记忆输送进克隆人大脑呢?
克隆人的DNA来自李砚昔,那么植入记忆是否相当于重生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也许可以实现永生。
宋桢抚摸着冰冷的玻璃器皿,仰头痴迷地注视着沉睡的,如同婴儿的‘李砚昔’。
十五岁初遇,宋桢惊艳于居然有人的皮囊精致漂亮的像橱窗里的洋娃娃。
他想和他成为朋友。
那人的目光不肯为自己停留,十五岁的宋桢从此产生执念。
要得到他,要留住他的目光。
后来,他拥有了洋娃娃一般精致漂亮的李砚昔。
他欣喜又满足。
在这五年中,他追逐着李砚昔的足迹,早已分不清自己的感情是喜欢还是必须拥有。
也许年少时不可得之物终将成为一生的执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