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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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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胡萝卜?!”
“正是,行啊你赵菱,没想到你还有这等见识。”
常小通卖弄起来了,“这胡萝卜本是从西边不远万里传过来的。北方有些种植,但也少。在应天府,这可是稀罕玩意儿。”
既然叫“胡”,自然是从西边来的,和那些叫“洋”“番”的还不太一样。
“许是元朝的时候就有了,不过大部分人别说吃了见了,连听都没听说过。”
常小通有些惊讶,“不过你怎么会认识的?这都是宫里达官贵人才吃过的。”
赵菱当然不敢说,自家院子里面也有,回头真是解释不清。
她心里嘀咕,莫不是之前那什么番茄洋葱之类的,虽然她没有见过,其实也就早早已经到大明了。
只不过,还没有在本土大范围栽培开来。
毕竟这些东西不远千里而来,一开始多少都是有些水土不服的。需要细心栽种培植,慢慢的才能培育出本土的品种来。
跟那最初时候的口味,不定都大相径庭了。
——“难道说,那些稀奇古怪的、竟不是灶王爷送过来的,而是旁人……”
怪力乱神、本来这什么灶王爷她也不是真的信。
可又没有旁的解释,只能自己糊弄糊弄自己了。
如今给她这么一点,她顿时心口一凉。
莫不是她早被人盯上了?这是用来试探她的?
用瓜果菜蔬来试探?亏想得出来。
她胡乱解释说:“我不认识,也没见过的,就是有一次听别人说起过,那今天用这个做菜?”
“这是自然。”
“那我来拔两根。”
她捋起袖子就要上手。
“不用你动手,厨房里头有。”
“我得自己挑新鲜的。”
她看见隔壁还有鱼塘,等会儿她亲手去捞两条出来。
至于这胡萝卜,一般蔬菜嘛,煮一煮、炒一炒口味都不错。加上胡萝卜颜色好看,所谓色香味俱全,最是难得。
这东西如果口感像是萝卜,那肯定不难吃,绝对不会像那烤鸡和洋葱也不一样。
“我还是先去厨房看看吧。”
常小通自夸,厨房里面天下的菜蔬应有尽有。
本来赵菱心思转到那胡萝卜上头了,如今又想起这神秘的客人来,心中还是觉得这不是真的。
真的是……皇帝?
行吧,就当你吴王殿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请一请他也就罢了,可他难道真的会来?
你就不怕,真有人要他的性命?
“这么大的院子,全都是你的?”
“怎么,我看起来不像有几分薄产的人?”
薄产?
是了,要是和坐拥天下的帝王比起来,什么都是薄产了。
坐镇北平的燕王朱棣,怕也觉得区区一个藩王太薄了些。北平的风水不养人,他还是喜欢应天府。
她到现在还是有点儿不相信,也确实替常小通有点担心。
如果真的有刺杀,那他肯定也被牵涉到。
她不信皇帝不想要这小子的命。毕竟常小通这个身份,能活到现在属实是不容易。想杀他的人只怕是绕整个应天府一周都绰绰有余。
能活到现在,已经算是命大了。
——你命大,我不一定命大啊。
王爷,你喊我来这里做饭,就不怕我发现你身份?
如果真让她看见了不想看到的东西,到时候再装傻,八成也是不行的。
哪有这么多的傻子,装傻装的过了,就容易引人怀疑,所以到了非发现不可的时候,她也就只能发现了。
“天呐——怎么会——你竟然是——”
到时候又是考验演技的时候了。
常小通说:“你怎么愁眉苦脸的,不就是让你做一顿饭嘛,你一个厨子每天不就是干这事的。”
赵菱冷笑,我做菜一直是坦坦荡荡、开开心心,反正也不是真要赚什么钱,每天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开,想做啥菜就做啥菜,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过的那叫一个爽快。
哼,现在伺候你们吃饭……
万一你们这些贵人……一个菜咸了淡了、冷了热了,或者干脆就是纯粹找茬,一个不爽就把我拖下去斩啊。
因为这事一命呜呼,那也是挺冤的。
“你只管大展身手就行了,拣你拿手的上。”
常小通说:“你居然没带你那些奇奇怪怪、不知道在哪条路上捡的食材?什么番茄啊、花生、洋葱,还有那个噎死人的火鸡。”
赵菱翻了个白眼,怎么、你想把你二哥给噎死?
他已经生了孩子了,还是皇后所出,今年已经有三岁了。
就算他死了,你也不能兄终弟及,这皇位也不能传给你。
不过也未必……毕竟国赖长君,皇帝那几个儿子嗷嗷待哺呢,各大藩王虎视眈眈、看朱允炆当皇帝都不大顺眼。
如果换了孙辈,他们肯定是更加不顺眼了,凭啥要让他们这些人对一个稚子俯首称臣?
刚想到这儿,一个绿油油的小兔子一下子就撞进她怀里。
“哎呀——”
她差点儿反手给这小兔子甩出去。
“小子,你走路给我长点儿眼!”
这小兔子是个六七岁的小男孩,穿的一声绿,抬头一双眼睛倒是水灵灵的。
“三哥——”
赵菱一个激灵,三哥?!莫不是、你是——
“这是你弟弟?”
常小通点头:“是啊。”
“表弟。”
赵菱松了口气,还好还好。
常小通扯住他后脖子:“干嘛呢,又来院子里拔萝卜了?”
“你怎么对人家这么凶?”赵菱蹲下来问,“你叫什么名字?”
“继祖。”
“什么继祖?”
“当然是常继祖了。”
“你也姓常?”她故作惊讶,“你俩都姓常,那不就是堂兄弟么,怎么是表弟?”
“堂弟就堂弟,都一样。”
赵菱:……
她算是知道这小子是谁了,他还真是常小通的表弟,开平王常遇春的孙子、常升的儿子。
要说常家也算是倒霉,常遇春本来是红巾军的将领,归附朱元璋后力战克敌,横行天下,军中称“常十万”。官至中书平章军国重事,兼太子少保,封鄂国公。
偏偏洪武二年,常遇春北伐中原,暴卒军中,年仅四十,可谓是英年早逝。
他长女常氏是太子妃,来应当母仪天下、享荣华富贵。
偏偏也是年纪轻轻又没了,儿子也死了,白白为他人做嫁衣。
常家的大儿子常茂被贬官死了,小儿子常升又被蓝玉案所牵扯,也一命呜呼。
如今开国还没有几十年,家里就已经凋零至此,就剩下这个小孙子和常小通这么个外孙子了。
“谁让你天天过来的?不是说今天这边有事儿么,陆叔?陆叔呢,赶紧把这小子拖走。”
常继祖抱着赵菱的腿不放:“我不走、我不走……姐姐,嫂嫂,你就是那个会做饭的嫂嫂是不是?”
赵菱连连摆手,你别瞎说啊、我不是……
会做饭没错,但也不敢班门弄斧,更不是你嫂嫂,只是你姐姐。
常小通捂住他嘴给人拖走了,赵菱赶紧去到厨房干正事。
一看果然琳琅满目,就光那切菜的刀就是十几把,都不是一般能买到的,看的她两眼放光。
“这些刀都是新的?”
常小通收拾了那小子,过来说:“自然,你喜欢不,送你几把?”
“好好好,几把不够,都给我吧。”
如果她还有这个命能够活着离开的话。
反正菜刀也讲究从一而终,既然被她用过了,就不能再给旁人了。
“都要,挑一两把吧。”
“你怎么这么抠门啊,这些刀你又使不上。”
“怎么使不上了。”常小通卷起袖子,“今天这顿饭我和你一块做。”
“你会做饭?小心把自己手给切了。”
等赵菱把那几根胡萝卜洗干净,这才看出了这东西的眼熟到底在哪里。
昨日吃了那什么“方便面”,里面有一些绿色的葱,还有一些黄色的蔬菜,应该就是这个胡萝卜。
纵然这胡萝卜十分珍贵,是外来稀罕的,但也不至于就给那么一点点吧,塞牙缝都不够的。
看那样子,还以为是黄金呢。
好在常小通味觉不咋地,眼神也一般,居然没有认出来。
不然此时他想起这一茬来,指不定又要问她——“呀,这胡萝卜如此珍贵,怎么那天你还放在面里面给我吃了?哪来的?”
他从旁边拿了一把刀,果然把这胡萝卜切的跟手指一般粗细。
“哎,一边去,我来我来。”
常小通没有闪开,只是说:“你教我呗。”
“切萝卜有什么好教的?无非是日久见功力。”
“你抓着我的手来教我,让我找找这切萝卜的感觉。”
赵菱:……你今天别吃错药了吧……
常小通往旁边挪了半步,可是以他空出来的这个方位,赵菱如果想要拿到刀,那只能钻到他怀里了。
赵菱:……
“算了,你就这么切吧,你怎么切我怎么炒。”
反正是你请的贵人吃饭,又不是我请的,只要你不嫌难看就行。
“别呀!”
这小子突然撒娇起来了,居然还扭了扭腰。
“不就是切个萝卜嘛,就教我两下,多大个事儿嘛。这又不是什么秘方,也值得如此保密。”
“那你躲远点儿,小心我切到你手指头。”
常小通果然又退了几步,突然说:“阿湘和小白的手艺怎么样?”
赵菱心一紧,这些时日她总是旁敲侧击,但关于阿湘他们,常小通总是什么也不说,嘴风还挺紧的,她都有些觉得,该不会他们两个已经死了吧。
反正天大地大,多少人就此别过之后,便是一生一世也再也不会相见了。
谁知道他们死没死呢。
现在,他居然主动提起了他们两个,这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