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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新的生活 他想起十六 ...

  •   民国十年五月,烟港的风带着潮气吹在脸上,染上一层水雾。

      简予之站在码头,看着平静的海面,风从东边吹过来,带着咸腥的气味。

      他忽然想起五年前,也是这样咸腥的风。那是姐姐灵芝出嫁的前一天晚上,他一个人跑到城外的小河边坐了一夜。河水是咸的,因为混着眼泪流了进去。

      那年他十六岁。

      第二天他还是穿上新衣裳,站在门口送姐姐出门。姐姐回头看他一眼,最后一次为他整理好衣襟,对他说:“淮山,我不在时,好好读书,好好照顾自己。”

      后来他就没再哭过。

      十七岁生日前几天,他瞒着姐姐偷偷参加了军校的入学考试。招生的教官看他年纪小,问他能不能吃苦,他说能吃。又问能吃什么苦,他说什么苦都能吃。教官笑了,看着他的成绩单,把他分到了自己的班里。

      两年军校生活,他把别人睡觉的时间都用来摸枪、看地图、学兵法。毕业的时候,教官说这个孩子将来能当将军。他没当回事,只想着早点上前线攒军功。可也就在那一年,姐夫路商言死了。消息传到军营时,他正在操场上练刺刀,手里的□□出去,收回来,再刺出去。

      他向教官请了几天假。姐夫路商言的丧事办了七天,听说是姐姐拿出自己攒的体己钱办的。世道不好,三天后姐夫的弟弟路商临一路从德国赶回平城,辗转了三个多月。路家太太不让他进路宅,他便趁着路商临出门时,求他让自己进去看看姐姐。路商临打量了他一眼,好一会儿才想起来他是谁。然后告诉他:“大嫂如今还没醒。”却也没为难他,让他快去快回。

      那一天,他见到了新的“姐姐”。她长得和姐姐灵芝一模一样,他却从来没有见过她。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人,这个代替自己姐姐活着,却又让他无法移开眼睛的冒牌货。

      她借用姐姐的身份欺瞒他,他也假装无事发生扮演一个好弟弟与她周旋。

      那一年,每次他说“去学堂帮工”、“跟先生外出”,其实都是去执行任务。侦察、传递情报、护送同志们转移。有一次他带着人摸进敌占区,差点没能回来。回来的时候身上全是血,他洗了很多遍才洗掉。那一天,寒冬腊月,她穿了一身黑色的旗袍来找他,莫名其妙地跟他说:“淮山,去参军吧。”

      那一年,他十九岁。

      民国八年的三月,他在火车站和她告别。她站在月台上,替他整了整衣领,说“我等你回来”。他点头,上了车。火车开动的时候,他从车窗里看见她站在风中,头发被吹散了,手还举着。

      那是他二十岁生日之前的几天。

      那两年他得过嘉禾勋章,得过文虎勋章,甚至得过醒狮勋章。授勋的时候长官拍着他的肩膀说:“小子,你命可真硬,我没看错人。”他点点头,心想:命不硬,怎么参加革命?又怎么活着回来见她?

      他身上的伤疤越来越多,每一道疤都是一个故事,他从来没跟任何人讲过,但每一次受伤,他都想让她知道,想给她讲每一道疤的故事。

      他跟着前辈们从南打到北,肩上的星一颗一颗加上去,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他越来越沉默。有时候在战壕里抬头看月亮,会想起她说“等你回来”时的脸。他活下来了,一次次活下来了。

      听说她来到了烟港,和路商临分开了,还带着一个孩子,在陌生的城市从头来过。

      他听说这些的时候,正在跟随东军入主胶东的路上,收到了孟庆晟托人送来的信。信很短,只有几行字:简小姐已至烟港,一切安好,勿念。他把信看了两遍,塞进贴身的口袋里。

      民国十年五月,北军进了平城,平城的天一下就变了。而他也被任命为东军参谋长,驻防烟港,处理日本在烟港的经济渗透问题。

      到烟港那天是傍晚,他站在码头看了很久。夕阳把海面染成橘红色,远处的渔船正在收网,岸上有孩子在放风筝。他想,“姐姐”就在这座城里,她不知道他来了。

      他没有去找她,他什么都没说,却对她的行踪了解得一清二楚。

      那天晚上他在烟港参谋部的办公室里坐了很久,把口袋里的信又看了一遍。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远处城里的灯火,轻轻地笑了一下。

      他想起十六岁那年,姐姐出嫁。他坐在河边哭了一夜,第二天穿上新衣裳,笑着送姐姐出门。

      他今年二十二岁了,已经很多年没有哭过,也许久没有好好笑过。

      “简参谋。”李副官的声音将他的思绪从遥远的时空中拉了回来。他这才发觉,自己嘴角竟还挂着一丝笑意。有那么一瞬间,他恍惚了一下,自己在笑什么?

      “说。”他敛起神色,恢复惯常那副严肃的模样,接过李副官递来的请柬。

      “商会吴会长亲自送来的,请您五月初十去参加茶会。”李副官压低声音,“想跟您聊聊……港口的事。”

      简予之垂眸看着手中那张请柬。撒了金粉的纸面在光下微微闪烁,他戴着白手套的手指轻轻摩挲了一下,没有打开。

      “回参谋部。”他说。

      ……

      五月的烟港比平城凉快。海风裹着湿润的凉意打在身上,比平城那黏腻潮湿的暑气好受得多。

      简凌之终于在烟港有了属于自己的小洋房,她身上属于自己的现洋不多,咬着牙把压箱底的一根金条拿了出来。初来烟港时还是寒冷的正月,拖家带口的,她没得选择,也不想跟自己较劲,只得先拿出路商临留下的钥匙,在他坐落在朝阳街的房子里住了半个月。等安顿下来,她便开始找房子。挑来选去,看中了这座离海边只有两三公里的小洋房。房子是欧式的,上下两层,外带一个小院子和一间储藏室。一层四个房间,二层三个。家具虽说旧了些,倒也样样俱全,拎包就能住。建筑面积算下来,只有路商临那栋房子的三分之一大。可这到底是一座自己能说了算的房子,简凌之里里外外看了好几遍,满意得不得了。

      她把二楼的一间客房改成了书房。还没找到工作的那些日子,她整天泡在里面,跟着含笑学编织,再拿出去卖钱。找到工作后,白天闲着没事,就用粗棉线编了一块地毯铺在地上。夏天一到,直接往上一躺,倒也凉快。原来的房主是个还算好说话的中年女人,看她一个人带着小孩子怪不容易,还送了她一张儿童床。简凌之把它摆在自己床边,方便夜里照看景思悠。

      她离开平城前,把户头里的钱全取了出来。拿到那一沓子票据,看着流水清单上一笔一笔的存款记录,她叹了口气。到了烟港,还是重新开个户,把这些钱都存起来吧。

      路商临果然每个季度都往她户头里存钱,五百大洋,雷打不动,偶尔还会多出几十块,想来是绸缎庄的“分红”。她靠这些属于她自己的“分红”买了些衣裳和日用品,然后发现自己又一次返贫了。不过这回她倒不急,本事长在自己身上,总有好工作能被她找到。

      今天的太阳不小。简凌之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拎起包就往楼下冲。到了一楼,看见路晚伊正跟景思悠玩得开心,她抓起餐桌上的豆包就往嘴里塞,含糊不清地叮嘱道:“别忘了给悠悠换尿布。”

      “姐姐今天怎么这么急?”路晚伊抱起景思悠往餐厅走,见简凌之被豆包噎得直梗脖子,赶紧给她递了杯水,“不是下午才有课么?”

      “陈太太好心……”简凌之灌了口水,把那块噎死人的豆包冲下去,又去盥洗室漱了漱口。出来的时候顺手逗了逗景思悠,“给我介绍了个兼职。”

      陈太太是二月里找的雇主。每天下午去她家里帮忙照看孩子到睡觉之前,一个月给五块大洋。

      “她那个太太圈子里,有位吴夫人,听说还是烟港商会会长的太太呢。”简凌之对着镜子又补了一层口红,左右照了照,“吴夫人每旬都在家里办一次茶会,请人去家里谈生意。本来这好事轮不上我,可巧月初给茶会助兴唱歌的人生了病,一时间找不到会唱英文歌的人。陈太太就推荐让我去试试,这一试,就成了!”

      她收好口红,又捏了捏景思悠的小手,跑去玄关穿鞋:“去一次,二十块!”

      路晚伊往后躲了躲,才没让简凌之的手指戳到自己眼睛里:“一次就二十?那可真是好差事!”

      “可说呢,两个月不愁钱了!”简凌之笑道,“就是废嗓子,不过我带了罗汉果。”她朝景思悠摆摆手,“悠悠,妈妈去上班了。”

      “跟妈妈说再见……”路晚伊轻轻抬起景思悠的小手,朝简凌之挥了挥。

      “妈妈……”景思悠笑呵呵地挥了挥拳头,“再见见……加了个油油……”

      简凌之被小家伙自创的词儿逗得直乐:“我可能会晚一点回来。”

      她推开门,一头扎进五月耀眼的阳光里。

      茶会设在吴公馆,每旬一次,逢十便开。说是茶会,其实更像是一场半正式的社交场。吴会长做商会会长多年,深谙这其中的门道。生意场上的事,在办公室里谈太硬,在饭桌上谈太腻,倒不如借着茶会的由头,把该见的人见了,该说的话说了。太太们喝茶听歌,先生们谈事论价,各得其所。

      茶会一般从午后开始,先上几道点心,配一壶龙井,再给爱好西餐的先生太太们准备蛋糕和红茶,让客人们松松筋骨。等到人齐了,便移到大客厅,那里摆着长桌和留声机,佣人们端着茶盘穿梭其间。有唱曲的,有弹琴的,偶尔还请人来变戏法。吴夫人是个爱热闹的人,每次茶会都要变着花样来。上个月还请了个洋妞来跳弗拉明戈舞,把一众太太看得目瞪口呆。

      正经谈生意的人,多半在偏厅。那里安静,摆着红木桌椅,茶是单独泡的,门一关,外头的热闹便隔了七八成。吴会长深谙此道,他从不在一处久坐,大客厅坐坐,偏厅转转,花园里再溜达一圈,该递的话递到了,该探的口风探明了,剩下的便是水到渠成。

      至于唱歌助兴的,吴夫人向来大方。寻常茶会给两块大洋已是体面,若是唱得好、得了哪位太太的青眼,赏钱另算。简凌之这回顶的是“英文歌”的缺,在烟港这地界算是新鲜玩意儿,陈太太替她谈下来的价是二十块,这价钱,够她在陈太太家照顾四个月孩子了。

      简凌之到吴公馆的时候,门前已经停了好几辆汽车。她整了整衣襟,深吸一口气,从侧门绕了进去。

      简凌之出门前特意包了两份点心。一份给陈太太,一份给吴夫人。她在平城的那两三年里,在人情世故上吃了不少亏,渐渐学乖了。

      给陈太太的那份是桂花糕,用油纸包了,外面系一圈红绳,是含笑的手艺。含笑做点心比简凌之强出一万倍,桂花糕蒸得松软,甜度也恰到好处,陈太太上回吃过一次,念叨了好几天。简凌之记在心上,这回特意多做了些。给吴夫人的那份,她犹豫了好一阵。太贵重了她送不起,太寒酸了人家看不上。最后还是含笑出的主意,做一盒豌豆黄,再配一小罐自制的可以泡水喝的玫瑰酱。豌豆黄是平城点心,在烟港不多见,玫瑰酱用的是平城带过来的玫瑰花瓣,熬的时候加了蜂蜜,香甜不腻。“听说吴夫人以前也在平城待过,心意到了,她总不会挑理的。”含笑一边装盒一边说。简凌之觉得有道理,又往盒子里添了两块桂花糕,算是添头。

      到了吴公馆门口,陈太太已经等着了。她穿着一件藕荷色的旗袍,头发烫成时下流行的卷,看见简凌之就笑:“可算来了!我还怕你找不着门呢。”

      简凌之把桂花糕递过去,陈太太接过来一摸,脸上笑开了花:“哎哟,你还记着这个呢!上回吃过一次,我们家那口子也念叨,说我怎么不学着做做。”她压低声,“我哪儿有那手艺!”

      “是我家含笑做的,我可不好抢功。”简凌之笑着把另一份点心递过去,“这份是给吴夫人的,还请您帮我引荐引荐。”

      陈太太接过来掂了掂,笑道:“你有心了,吴夫人那人好说话,你就把心放肚子里。”

      两人说着话,从侧门进了公馆。吴公馆比简凌之想象的要大得多,光花园就占了半条街。甬道两侧种着两排法国梧桐,叶子刚冒出来,嫩绿嫩绿的,遮出长长一条荫凉。穿过花园,迎面是一栋灰砖小洋楼,拱形的窗户,门廊上爬着半墙蔷薇,火红的开了一片。

      陈太太熟门熟路,带着她从侧廊绕进去,先到偏厅见了吴夫人。吴夫人四十来岁,保养得极好,穿一件墨绿色旗袍,脖子上挂着一串珍珠项链,粒粒圆润饱满。她正坐在沙发上喝茶,看见陈太太进来,笑着招手:“你可来了!今儿那位唱歌的小姐呢?”

      “这就是我跟您提的简小姐。”陈太太侧身让出简凌之,顺手把点心递过去,“简小姐自己做的,您尝尝。”

      吴夫人接过来,打开盒盖看了一眼,又凑近闻了闻,笑道:“豌豆黄?这可不多见。我在平城住过几年,就好这一口。”话是这么说,她却没动那豌豆黄,眯起眼睛问,“这玫瑰酱也是自己熬的?”

      “是,用平城带过来的玫瑰花瓣配上蜂蜜熬的。”简凌之欠身答道。

      “有心了。”吴夫人把盒子合上,递给身后的佣人,又上下打量了简凌之一番,“陈太太说你会唱英文歌?”

      “会一些。”简凌之谦虚道。

      “那就好。今天来的客人里,有几位外商,还有参谋部的……”吴夫人顿了顿,没有细说,只是笑了笑,“你就在钢琴旁边坐吧,该唱的时候我叫你。”

      简凌之应了,跟着佣人穿过走廊,到了大客厅。客厅足有她家整栋楼那么大,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一点声响也没有。靠墙摆着一排沙发,茶几上摆着银制的茶具和几碟点心。正中间是一架黑色钢琴,擦得锃亮,恨不能照出人影。她的位置被安排在钢琴旁边的一张小圆桌边,桌上放着一壶茶和一小盘蛋糕,大概是吴夫人特意吩咐的。简凌之坐下来,把带来的歌词本翻开,低声哼了两句找找感觉。

      客人陆续到了,大客厅里渐渐热闹起来,太太们的笑声、先生们的寒暄、茶杯碰撞的脆响,混成一片温吞的嘈杂。简凌之低着头看歌词,偶尔抬头扫一眼,看见几个穿西装的洋人,几个穿长袍的商人,还有几个穿军装的她没细看,跟她没关系。

      简予之到的时候,吴会长亲自迎到了门口。

      “简参谋,大驾光临,蓬荜生辉啊!”吴会长满脸堆笑,双手递上一盏茶,“路上辛苦了。”

      简予之微微颔首,接过茶抿了一口,没有说话。他今天穿了一身笔挺的军装,肩上的两杠两星在光下格外醒目,胸前别着嘉禾、文虎、醒狮勋章。吴会长的目光在那三枚勋章上停了一瞬,笑容更深了几分。

      吴夫人也从客厅迎了出来,笑意盈盈地招呼道:“参谋长难得赏光,今儿可得好好坐坐。我们准备了些茶点,还有唱曲的,听说您喜欢听英文歌,特意找了会唱英文歌的小姐来唱。”

      简予之淡淡道:“夫人费心。”

      三人说着话,穿过花园,进了大客厅。方才还热闹的厅堂忽然安静了一瞬,太太们收了笑声,先生们放下茶杯,目光齐刷刷地望过来。有人站起来欠身,有人往旁边让了让。几个穿军装的军官更是规规矩矩地立正敬礼。简予之微微点头,算是回礼,脚步不停,跟着吴会长穿过客厅,往偏厅去了。

      简凌之正低头翻歌词本,听见动静,抬头扫了一眼。只看见一个高大的背影被一群人簇拥着往里走,军装笔挺,肩章在灯下闪了一下。她没看清脸,也没在意,低下头,继续默念歌词。

      偏厅安静许多。吴会长亲自斟了茶,把门掩上,与简予之聊起了港口的事。简予之话不多,多数时候只是听着,偶尔点个头问一句,便又沉默下来。吴会长说得口干舌燥,见他这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往日里总是稳操胜券的他,心里也打起了鼓,面上却不敢露。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大客厅那边传来钢琴声。简予之握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

      那是他喜欢的一首英文歌。那声音不高不低,清清淡淡的,像是在跟谁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他忽然想起从前,简凌之在路家东院的那间屋子里,有时候也会哼歌。她自以为没人听见,其实翻墙进来的他,早就站在窗外听了很久。

      “简参谋?”吴会长唤了一声。

      简予之回过神来,茶杯里的茶已经凉了。他把杯子放下,淡淡道:“吴会长继续说。”

      吴会长翻来覆去就是那些话,哪里还记得自己说到哪儿了,干笑两声,只得又从头讲起。简予之听着,目光落在窗外的蔷薇花上,想到那一年春天,简凌之去送他上火车的那一天。她穿着一身白色锦缎绣着红色梅花的旗袍,唇上抹的口红,和这蔷薇花一个颜色。

      大客厅那边,简凌之唱完一首,歇了歇,喝了口茶。吴夫人的佣人过来问要不要再来一首,她点点头,又翻开歌词本,挑了一首慢的。

      琴声再起的时候,偏厅里的简予之把茶杯转了个圈。吴会长正说到码头的货物,见他没反应,顺着他的目光往外看了一眼。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墙蔷薇。

      看什么呢……他心里嘀咕着。“简参谋?”

      “……嗯。”简予之收回目光,“接着说。”

      他说这话的时候,手指还在转那只茶杯。吴会长说了什么,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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