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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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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祝源第108次偷看殷怜时,被她当场抓包。
“再看收费。”殷怜头也不抬,指尖敲着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是一份密密麻麻的诉讼文件。
祝源立刻举起手机假装自拍,结果闪光灯“啪”地亮起,直接暴露。
“……”
殷怜终于从文件里抬起头,红唇微勾:“祝同学,你是想让我把你偷拍的事群发,还是私聊发给梓杭?”
祝源手一抖,手机“咚”地砸在岑霄家的地板上。
事情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那天殷怜在法学院图书馆熬夜,抱着一摞比她还高的参考书摇摇欲坠。祝源刚好路过,本想帅气地来个“偶遇帮忙”,结果脚下一滑——
哗啦!
两人双双摔进书架缝隙,殷怜的咖啡全泼在祝源限量版球衣上。
“你故意的?”殷怜眯起眼。
“天地良心!”祝源举起三根手指,“我就是想帮你拿书……”
“《婚姻法案例分析》?”殷怜抽出压在他屁股下的教材,“你对这个感兴趣?”
祝源耳根通红:“我、我辅修法学!”
(后来余梓杭无情拆穿:“他辅修个鬼,就是为了蹭法学院的食堂。”)
回到现在。
岑霄家的客厅里,祝源正手忙脚乱地捡手机,殷怜则慢悠悠地涂着指甲油——鲜红色,和她今天的唇色一样艳丽。
“所以,”她吹了吹指甲,“你刚才是在偷拍我,还是在偷拍我手里的案子?”
祝源急中生智:“我在拍你身后的钟!它、它长得很有哲理!”
殷怜回头看了眼墙上9.9包邮的卡通挂钟:“……这是小猪佩奇。”
梁丞诺从厨房探出头:“祝哥,你上次说殷姐是你女神……”
“小孩闭嘴!”祝源一个抱枕飞过去。
殷怜挑眉:“女神?”
转折发生在两周后的模拟法庭上。
殷怜作为控方律师,把对手驳得哑口无言。
祝源混在观众席,举着手机偷偷录像,结果被后排同学撞到胳膊——
手机抛物线飞出,精准砸中殷怜的后脑勺。
全场寂静。
殷怜缓缓回头。
祝源瞬间想起《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错了!”他当场滑跪,“我请你喝一个月奶茶!”
殷怜揉着脑袋,突然笑了:“我要双倍奶盖,加布丁。”
果真是“不是一群人,不进一班门”。
于是祝源开始了他的“赎罪计划”:
比如每天准时出现在法学院门口,手里举着殷怜指定的奶茶;
或者被迫听她吐槽《民法典》的修订漏洞,还要点头如捣蒜;
再或者甚至在她通宵写诉状时,蹲在图书馆楼下当“外卖配送员”。
直到某个深夜,殷怜累得趴在桌上睡着,祝源轻手轻脚给她披外套时,听见她迷迷糊糊呢喃:
“傻子……我又不喝芋泥波波……”
他这才发现,自己这周买的奶茶,她一杯都没喝完。
“所以你早就知道?”祝源在食堂堵住殷怜。
“知道什么?”殷怜淡定地舀了勺布丁,“知道你每天在法学院门口当望妻石?”
“那你为什么不拆穿我?!”
殷怜突然凑近,近到祝源能闻到她发梢的茉莉香:“因为……”
她的指尖点了点他的胸口:“看你手忙脚乱的样子,比打赢官司还有趣。”
祝源的心脏当场罢工三秒。
怎么祝源还没有她妹妹祝棠硬气啊?卡着“美人关”了。
当晚的真心话大冒险,梁丞意犀利提问:“祝源,你手机相册最新一张照片是什么?”
祝源面如死灰地打开手机——
屏幕上,殷怜在模拟法庭上大杀四方,阳光透过窗户,给她镀上一层金色轮廓。
所有人齐齐的:“哦~~~”
殷怜夺过手机,在众人起哄声中,突然亲了下祝源的脸颊:“拍得不错,奖励你的。”
祝源直接死机,头顶冒烟地栽进沙发里。
余梓杭摇头:“没出息。”
梁丞意补刀:“建议下载《恋爱心理学》辅修。”
梁丞诺举手:“所以我现在该叫殷姐嫂子了吗?”
可能,是的。
殷怜笑着把手机塞回祝源口袋:“等他敢正眼看我再说吧。”
祝源决定反击。
在岑霄的怂恿下,他报名参加了法学院的《模拟法庭辩论赛》——对手正是殷怜。
“你确定要跟我打?”殷怜转着笔,笑得不怀好意,“我可是上届最佳辩手。”
祝源深吸一口气,举起连夜背诵的《合同法》笔记:“放马过来!”
然后——
他被殷怜在法庭上驳得哑口无言,全程结结巴巴,最后连法官都忍不住提醒:“这位同学,请控制一下你的心率,监控仪要报警了。”
惹得全场哄笑。
殷怜走下原告席,拍了拍祝源僵硬的肩膀:“勇气可嘉。”
祝源欲哭无泪:“我准备了三天……”
“但你说错了一点。”殷怜突然凑近他耳边,温热的气息拂过,“《合同法》第52条,不是那么用的。”
祝源耳朵红得像滴血:“那……该怎么用?”
殷怜轻笑:“晚上请我吃饭,我教你。”
吃货一枚。
晚餐约在一家日料店。
祝源紧张得差点把芥末当抹茶粉倒进殷怜的杯子里。
“放松。”殷怜托着下巴看他,“我又不会在饭桌上给你发律师函。”
“你要是发,那我可能还习惯点……”祝源嘟囔。
殷怜突然伸手,用拇指擦掉他嘴角的饭粒:“祝源,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单纯怕我?”
祝源僵住。
“因、因为喜欢你才怕你啊!”他脱口而出。
殷怜挑眉:“这是什么逻辑?”
“就是……你越厉害,我越怂……”祝源自暴自弃地捂住脸,“但我越怂,就越想靠近你……”
沉默三秒后,殷怜突然笑出声。
“行吧。”她夹起一块寿司塞进他嘴里,“看在你这么惨的份上——”
“我允许你正式追我了。”
第二天,法学院公告栏贴出一张手写告示:
「招聘男友试用期岗位」
要求:
1. 每天带早餐(不要葱)
2. 图书馆占座(必须靠窗)
3. 忍受甲方随时改需求(解释权归殷怜所有)
落款处画了个小小的口红印。
祝源看到后,当场掏出马克笔在下面补上一行:
「应聘人:祝源」
附加条款:
1. 可免费提供健身房陪练服务
2. 擅长修电脑(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数据库崩溃)
3. 终身保修,不退不换
其实祝源平时不健身的,但是现在算是“为爱付出”吧。
路过的梁丞意同学拍下照片,发到群里:「恭喜祝同学成功签署卖身契」
余梓杭秒回:「建议公证处备案」
梁丞诺:「所以现在能改口叫嫂子了吗?」
殷怜:「试用期三个月,表现不好就解约」
祝源:「QAQ」
当晚的庆功宴上,殷怜喝多了。
她靠在祝源肩上,指尖戳着他的肱二头肌:“其实……我第一次见你就记住了。”
殷怜比他勇敢得多的多了。
“什么时候?咖啡泼衣服那次?”
“更早。”殷怜眯起眼睛,“大一军训,你抱着中暑的女生往医务室跑,自己差点摔进喷泉。”
祝源震惊:“你看见了?!”
“嗯。”殷怜把玩着他的衣领,“当时就想——这傻子还挺可爱。”
祝源的心脏狂跳,鼓起勇气握住她的手:“那……我现在通过试用期了吗?”
殷怜轻笑,仰头吻住他。
远处偷拍的梁丞诺手一抖,照片糊成了马赛克。
岑霄痛心疾首:“这画质,白瞎了我的八卦之魂!”
余梓杭淡定喝茶:“建议下载《摄影构图学》辅修。”
梁丞意搂住他肩膀:“不如我们赌赌,下一个公开的会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