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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的爱人 ...

  •   七岁那年的雨夜,我蜷缩在舅舅家玄关的鞋柜旁数雨滴。第一百零八滴时,舅舅的皮鞋出现在视线里,鞋尖沾着泥水。

      “你母亲不会回来了。”他说这话时正在摘眼镜,镜片上凝结的雾气遮住了他的眼睛。

      那是我学会温柔的开始。

      舅舅的书房有整面墙的教科书。我开始用铅笔在扉页写名字,每一笔都描得很重,仿佛这样就能把“汤一帆”三个字刻进纸纤维里。

      铅笔芯断掉的瞬间,我听见舅舅在电话里说:“这孩子聪明,就是性格有点怪。”

      九岁第一次考年级第一,舅舅把奖状贴在冰箱上。半夜我起床喝水,看见他用橡皮擦掉了奖状上“一”字的起笔,改成了“二”。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对着空荡荡的厨房说,不知道是在教谁。

      我开始练习微笑。对着镜子调整嘴角弧度,直到能完美复刻舅舅接待家长时的表情。同学们都说汤一帆脾气真好,借出去的铅笔永远削得一样尖,却没人发现我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正”字——那是计算每个人借东西次数的暗号。

      十二岁在图书馆角落发现一本《变态心理学》。借书卡上只有舅舅的名字,日期停在我出生那年。书里说偏执型人格往往始于童年创伤,我用荧光笔划下整段,笔尖戳破了纸页。

      初中部天台的风很大。我在这里认识了邓小亦,他总是一个人吃便当,米饭上的梅干像凝固的血渍。有次他的课本被扔进水洼,我捡起来时发现内页写满了“去死”,字迹和他交的作业本一模一样。

      我开始给他带早餐。红豆包要挑馅料最满的,豆浆温度要刚好能暖手又不烫口。

      十五岁生日那晚,舅舅醉醺醺地指着满墙奖状:“你知道为什么总是第二吗?”他的酒杯在“汤”字上洇开一片猩红,“因为第一会被惦记,而第二……”玻璃杯突然炸裂,我弯腰去捡,掌心被碎片割出血痕。

      “第二才能永远安全地藏在阴影里。”

      血滴在地板上形成小小的湖泊,我盯着倒影里的自己,突然明白温柔才是最完美的伪装。

      就像舅舅总在家长会上温润如玉地笑,转身就能把戒尺抽得破空作响。

      那天之后我开始记录邓小亦的一切:他周三会穿蓝袜子,思考时咬笔帽的齿痕深度,还有他藏在储物柜深处的药瓶。我的笔记本扉页写着《诗经》里的句子:“有美一人,清扬婉兮。”下面用铅笔淡淡地标注:“他”。

      偶尔午夜梦回,我会看见七岁那天的自己站在雨里。现在的我会蹲下来,替他擦干脸上的雨水,然后轻声说:

      “别怕,我们会找到更好的方式来留住想留住的人。”

      就像用年级第二的光环当牢笼,用温柔体贴织成蛛网。

      舅舅说得对,藏在阴影里的捕食者,才能永远安全地等待猎物自投罗网。

      高一开学那天,我在分班表前驻足了三分钟十七秒。指尖顺着名单下滑,在“邓小亦”三个字上停留的时间足够让身旁的同学感到不安。阳光穿过走廊尽头的玻璃窗,把这个名字镀上一层金边,像标本盒里被钉住的蝴蝶。

      “真巧。”

      我站在教室后门,看着那个低头整理课本的背影。他转过来时,阳光正好落在他睫毛上,投下的阴影里藏着我七岁之后就再没流过的眼泪。

      真好看……我看着他这么想的。

      从那天起,我的怀表永远比标准时间快七分钟。这足够我在校门口“偶遇”那个总提前到校的身影。邓小亦走路时习惯性低头,后颈第三节脊椎会凸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我计算过风速对声音传播的影响,在距离他1.5米处用特定音量说“早”,能让他恰好抬起头而不受惊。

      下雨天是上帝的恩赐。

      我包里永远备着那把56厘米的黑伞——经过三个月的数据收集确定的最佳尺寸。伞面倾斜37度时,雨水会顺着我的右肩流下,而他左肩的校服连水汽都不会沾到。有次暴雨中他打了个喷嚏,第二天我就在他抽屉里放了板蓝根,药包上刻意模仿了校医潦草的字迹。

      早餐的温度要控制在52度。红豆包馅料占比38%,豆浆糖度11%。这些数字刻在我脑回沟里,比元素周期表更清晰。当他第三次把包子馅挑出来时,我用了两周时间让学校后门的早餐店改良配方。

      店主夸我孝顺,他不知道我是为了某个男孩咬下第一口时眼里闪过的光亮。

      高二那年秋游,他在大巴上睡着了。脑袋随着颠簸一点点滑向车窗,我伸手垫在玻璃与他的太阳穴之间。这个姿势维持了四十三分钟,直到我的指尖失去知觉。回程时他靠在我肩上,呼吸频率每分钟18次,睫毛颤动间隔2.3秒。

      我在心里画下第107张速写,这是唯一没被收进标本盒的收藏。

      第一次牵手发生在高三的消防演习。警报响起时我准确地在楼梯转角“撞见”他,黑暗成为最好的掩护。当我的小指勾住他的,他脉搏瞬间飙升到112。

      体检报告是我偷看的。当“轻度抑郁”四个字映入眼帘时,图书馆的日光灯在视网膜上灼出光斑。

      那天起他的抽屉里开始出现药片,装在维生素C的瓶子里。我花了三个通宵研究副作用,把注意事项缩印成小纸条,藏在药瓶标签背面。

      毕业前最后一次换座位,我用了两包烟让班长把他安排到窗边。那里有最好的光线,能让他苍白的皮肤透出些血色。

      当他望着窗外发呆时,不知道我坐在旁边看玻璃倒影里他睫毛投下的阴影——那弧度和我七岁那年母亲离去的背影奇妙地重合。

      高考最后一场结束铃响起时,我的铅笔在答题卡上戳出一个洞。监考老师不会发现,那个小洞正好穿透“准考证号”里代表邓小亦考场的数字。就像没人发现这三年来,我如何用温柔编织蛛网,将那个带着梅干便当的男孩,一点点缠进由晨光、雨伞和维生素构成的标本箱。

      现在,该进行最后一道工序了。

      我抚摸着录取通知书上并排的两个名字,胶水在阳光下泛着蜂蜜般的光泽。

      但我等不及了,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冲动,那就是在考完试完后亲吻他。

      我确实在怕,因为刘正,陈越和陆锈的离开……我怕他也一样。

      但他居然没有反抗,还很顺从的跟着我走。

      我的爱人,你不会走的,对吧?

      你不会离开的,对吧?

      “我不会离开”

      听,那是你——邓小亦亲口答应的。

      在还没有抵达盛夏的日子里,被一个刺耳的刹车声结束了时间,就这么静静的躺在我的怀里,也不反抗……我抱着你逐渐冷却的身体,数着你睫毛上凝结的血珠。

      救护车的鸣笛声越来越近,而我突然想起七岁那个雨夜

      ——原来命运早已写好结局,我们都是困在雨季里的囚徒,永远等不到放晴的那天。

      小时候我想留住我爱的人——我的妈妈。

      长大后我想留住我爱的人——邓小亦。

      但我一个都没留住

      一个都没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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