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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见证 ...
徐安下来时,正见沈珣被陈琦拽着手腕站起来。
“巧言令色,光凭辱骂锦衣卫这一点,就够你吃不了兜着走。”
“大人为何要污蔑于我,莫非是说刚才那幅画?”沈珣吃痛,身形不稳,言辞却毫无惧色,“是狗,便画不出人的模样,六岁小儿亦懂的道理,还要我来教?”
恐吓不成,反而又被奚落一顿,陈琦恼羞成怒:“我看你是死到临头了还嘴硬。”
“如果你敢杀我,在沈家就动手了,大人。”
陈琦忽然露出一个阴冷的笑。
“说得好啊,你倒是提醒我了,这里不是沈家,只不过杀了区区一个冲撞锦衣卫之人,在座之人皆是见证,我看谁能帮你。”
阶梯上,徐安三步并作两步跳下来,惊动了众人。
他走上前去,语气懒散:“我说陈琦,够狠的,都抄人家了还不肯放过,让这么多人跟着欺负一个孤女,怎么,还嫌在诏狱不够丢脸吗?”
陈琦冷冷看了来人一眼。
“徐安,你怎么在这?”
他一把甩开沈珣,沈珣立马退后几步。
“怎么,来喝个酒还分三六九等啊?”
徐安走过去,背对着沈珣,拿出令牌。
北镇抚司镇抚使一位悬空已久,目下呼声最高的两人便是千户林衍与何靖川。
两人各自分营,一向势同水火。
陈琦隶属何靖川手下,此刻虽有不满,亦不敢随意对林衍手牌发难。
他脸色形同猪肝,却又不得不拱手退让。
徐安转身对沈珣道:“沈姑娘,有人嘱托我来跟你说几句话。”
“什么?”沈珣眼神冰冷,显然已经将他归为陈琦一类。
徐安尽量和颜悦色,细细想着林衍那番话:“他说……”
——“十年前于埠城返京,幸得同路照看……”
“十年前于埠城返京,幸得同路照看,今日风急雨大,愿以伞相赠。”
沈珣眼眸清明片刻,转而又覆上寒霜,她理了理自己的头发。
“既是故人,正好,替我做个见证。”
“……”
徐安彻底疑惑了。
——
风急雨大,裹挟着诸般不平事,惊动檐下不安的黑鸦。
二楼客座上,徐安一脸疑惑地上来,将那幅群犬争吠图放至众人面前。
他挠了挠头,说:“大人,我怎么瞧着,那姑娘好像不记得你了?”
林衍拿起那幅画看了一眼,没说话。
徐安继续说道:“那姑娘真真一神人,都那般境地了,她不求我救她,只求我做个见证。”
“什么见证?”
“证其画骨,宁折不弯。”
“……”
余下众人互相看着对方,皆一凛。
“现在人呢?”
“刚刚杳娘子出来,将她带走了。”
杳娘子,乐安坊的掌柜,平日迎来送往,传闻其背后之人手眼通天,连达官显贵也会给她几分面子。
“要将人带来吗?”
林衍不语,又过了片刻,他放下杯盏,人刚起身,便见杳娘子端着酒壶上来。
“林大人,这就走了?”
林衍没回答,继续朝阶梯走去。
“那姑娘已经走了。”
杳娘子叫住他,放下酒壶,快步走到林衍跟前。
“她性子刚烈,不愿意低头,奴家见是大人你的朋友,便擅自做主将她领走了,可她不愿意久留,我也没有办法。”
杳娘子抬眼看林衍,只见那多日不见的冷峻面容上又多了几分疏离。
她笑容一僵,问道:“莫非是对大人很重要之人?”
“算不上,多年前一笔人情债罢了。”
林衍面无表情地望向窗外。
雷电擦出天光之际,一只离巢低飞的黑鸟掠过暴风雨冲进雨夜。
沈珣站在檐下,见到路灯映出它的最后一抹孤勇。
她抱紧了自己湿漉漉的小包袱,只觉得十六年来的人生从未如今日这般疲惫。
眼睛干涩至极,却流不出泪来。
潘家提亲那日,祖父气愤不已。
“君子当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那种浪荡子,竟也敢踏入我沈家家门。”[1]
彼时她听得多了上京城纨绔公子的风流事迹,反而并没有多生气。
“君子死社稷,不该死床帷,论文史书画,我亦是女君子。”
如今潘如亥那群人将她原本的后路堵死了,但沈珣并不后悔。
——
翌日,东四碑楼外。
太阳才刚出来,东四街上,贩夫走卒、香客旅人络绎不绝。
道路两旁占满了各类小摊,品类不定,或每日经营,或时开时歇息,充斥里坊。
卖馒头的大娘刚准备开摊,便被躺在摊位底下的一人吓了一跳。
“哎哟,姑娘,你怎么躺这儿?”
沈珣见昨夜沿街客栈皆已关门,本想着到东四街边的千佛寺暂留宿一晚,寺中住持与祖父是旧识。
没想到还未到千佛寺,便彻底走不动。她实在太累,摸黑寻着一处可挡风雨的罩棚,便躲在里面睡了过去。
她揉了揉眼睛,待反应过来自己的处境后迅速爬起来,躬身与人道歉。
“抱歉,我这就走。”
那大娘生活在东四街多年,还是头一回见有人对自己一个坊间老妇如此客气,忍不住笑道:“不用道歉,姑娘。”
看她周身狼狈,身上衣着却不似普通人,而且礼仪周到,以为她是哪家离家出走的千金小姐,好心劝道:“小姑娘一个在外很危险,莫要因为跟家人一时置气就跑出来,家人该要担心了。”
“大娘,我不是离家出走,我家……被抄了。”
大娘:“啊……啊?”
见她一脸惊讶,沈珣却不以为意,反而被罩棚上的画吸引住。
馒头摊罩棚上,画着一支横斜的梅树枝杆。缭绕如烟的笔墨铺了大半,与老旧的棚面格格不入,甚是显眼。
沈珣昨晚借着月光仔细看过,应是每一次经过日光和雨水的曝晒和冲涮后,有人又再细细用笔重新描过,所以才能一直保持完好。
她好奇问道:“大娘,这梅树枝杆好生奇特,枝桠繁密却无花,是何处的的品种?”
大娘欣喜地拉过她的手:“姑娘你识得这是梅,莫非你是从岳州来的?”
沈珣摇摇头:“我没去过岳州,这枝干虽然不似寻常梅树粗蔓,但是整体细长,形状扭曲,应是梅树无疑。”
“这样啊。”大娘有些失落,“这梅名唤白萼,不喜开花,枝杆矮小,以前听我父亲说,在我老家岳州,路上常有白萼野发,外乡人一般都不识得,我也是画着看看罢了。”
“好生厉害,每一次上色都与原先几乎分毫不差。”
见沈珣懂画,大娘用粗糙的手抚过那罩面:“原先我也不知这是梅树,洪水淹没了村庄,我很小便跟父亲流落到上京城讨生活,这梅还是他教我画的,说想家的时候就看看,可现在就连从岳州来的乡人,亦说未曾见过这白萼。”
“大娘画得这么好,为何后来不继续画了?”大娘这手,显然不经常执笔。
大娘看到沈珣一脸真诚的样子,突然倍感欣慰:“旁人见了都说这是谬误,劝我不要再画了,姑娘,我在这里摆了几十年摊,你还是第一个能认出来这是梅的人,不过我一介妇道人家,画得再多也不能当饭吃啊。”
沈珣觉得可惜,这梅树用色,可比那几间画廊画肆里的上品鲜活多了。
不过现下她自顾不暇,需要赶紧找到落脚之处。
她拿出碎银,想买几个馒头。
大娘连忙说道:“不用那么多,只要几个铜板就行。”
这下该轮到沈珣犯难了,以前出门何时需要自己带银子。
于是她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大娘,你可知哪处有赁房子的牙人?待我将银钱找开,再回来寻你。”
“我跟姑娘有缘,这几个馒头算大娘请你的。”大娘指着碑楼外的另一边道,“想寻牙行,出了牌楼往右边走,到第三个路口边上那家便是。”
沈珣不能平白受惠,只能暂时记着,再次行礼道:“多谢大娘。”她实在太饿了,迫不及待将馒头塞进肚子里。
大娘望着那道瘦弱的身影,心里顿时生了恻隐。
牙行的老泼妇是出了名的吸血虫,那姑娘看着可怜,一人只身前往,怕是会被狠狠吸一顿血。
大娘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下了决心。
“姑娘,姑娘——”
沈珣停住脚步:“怎么了?”
“姑娘,你若是不嫌弃坊间简陋,我家倒是有房子可以租,牙行那些个,个个都精明着,你去了只怕是要吃亏。”
沈珣本就不懂此间道理,听罢这话,连忙答谢道:“太好了,有片瓦遮头就行。”
——
之后,沈珣在街市上买了些笔墨纸张,又观察了许久,待黄昏时再与大娘一同归家。
路上,沈珣得知大娘夫家姓葛,大家都叫她葛大娘。
葛大娘早年丧夫,唯一的儿子也于三年前跟人南下行商,没了踪迹。
无意掀起陈年往事,沈珣不懂怎么安慰人,听完也只得沉默。
二人来到东四街下一处低矮的河边棚屋区,葛大娘利索地打开院门。
借着黄昏,沈珣看清了屋舍结构。
这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一进小院子,有两间房间,院子里除了土灶和水井,还养着不少花。
虽然环境潮湿简陋,但是看得出来主人用心打理过。
“姑娘,房间在这边。”葛大娘开了门,却盯着钥匙看了许久,“这是我儿以前的房间,已经许久不住人了,待会我跟你一起打扫一番,环境简陋,希望你不会嫌弃。”
沈珣已经很感激:“已经很好了,大娘简直救我于水火。”
大娘连忙摆摆手,自顾自出去为她打水清洁。
——
入了夜,躺在床上,沈珣突然想起昨日那位——故人。
他是如何认出来的?
他都看见了吗?
原来十载流年不过刹那,她已经忘了那个人长什么模样,只记得他满身浑浊,身形落拓。
后来她看形形色色的人,行迈靡靡肃肃,从人海里倏忽而过,只需一眼,便知都与旧时那匹小马不同。[2]
这样微不足道的恩情,应如雪泥鸿爪。
她若是接了,便是挟恩。
无心睡眠,她起身开了窗户,河边的风带着淡淡腥气涌入鼻间,一下便将半点刚刚涌起的情绪吹得干干净净。
或许真如一心大师所说,失了心窍吧,零落至此,她竟然觉得这日子,倒也不是完全没法继续下去。
[1]《礼记·中庸》,原句: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2]靡靡肃肃:靡靡指缓行,肃肃指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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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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