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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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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霄依旧僵坐着,小小的身体仿佛被钉在椅子上。他感觉到那涂着蔻丹的指尖带来的阴风,也看到了那玄色身影闪电般的出手。
但他对自身的命运不曾介怀。
他所有的感知,都牢牢系在那个名为风眠的男人身上。那几点溅落在他玄衣上的暗红血梅,在金玉霄的眼中,竟比满堂的猩红绸缎更加刺目。
风眠的话语冰冷,却像一道坚固的壁垒,将他与那新娘指尖的阴寒隔开。一种从未有过的、微弱却真实的兴奋感,混杂着那初见时如遭雷击般的悸动,在他冰冷死寂的心湖深处,投下了一颗滚烫的石子。
花晓如同冰冷的蛇信滑过耳际,试图在金玉晓身侧留下挥之不去的寒意。那红盖头下的目光,从未真正离开过宴会寿星。
金玉霄想张嘴说,捆得很紧,不舒服。嘴刚张开,顿觉喉间喑哑干涩,发不出像样的声音,便又沉默地闭上了。
“该不是看到全家被杀,吓得丢了魂,失了智吧。”新娘的声音带着刻薄的探究,“你这般年纪,见个血腥场面,吓成痴儿的,不在少数。要是没出息的孬种,尿了一□□,本座拿去喂蛊虫做药引,都嫌弃晦气。”
新娘似乎不满于他这近乎麻木的平淡反应,缠在他腰间的绸缎骤然又收紧了几分,勒得金玉霄呼吸一窒,连连咳嗽,原本苍白的小脸瞬间憋得通红。
那柄刚刚饮饱了鲜血、剑身由暗沉漆色变得仿佛有粘稠血液在其中翻涌的长剑,如同有生命般,划出一道冰冷的弧线,精准地斩断了束缚金玉霄的绸带。断裂的布帛软软垂落。原来在合适的人手里,连看似无害的柔软布帛,亦能成为令人窒息的凶器。
“莫要作乱,花晓。”风眠的声音平稳响起,道破了红盖头下女子的名讳——花晓。
风眠的剑,准如天工开物,没有一个招式多余,没有一个动作浪费。不出一炷香的时间,不光是那些尚有余力呻吟低鸣的人被收拾干净,连躺倒在地、气息奄奄乃至已然没了声息的尸身,要害处都被精准地补上致命的一刺。
暗红长剑从未有过丝毫懈怠,其轨迹直白得如同工笔画家描摹静物的线条,每一笔都精准地落在生命的终点。金玉霄从出生伊始,就被金褚仪逼着看了无数武功秘籍图谱,那些招数舞动起来往往煞是好看,虎虎生风,引人喝彩。然而在风眠这不属于任何流派、摒弃一切花巧、直指要害的剑法面前,那些被世人吹捧的精妙招数,全都沦为了仅供观赏的花拳绣腿,不堪一击。
可惜,遗憾,不舍。金玉霄又听见了金错刀的低语,不知是对所托非人自身的惋惜,还是对未能与眼前这柄无瑕之剑酣畅淋漓战上一场的不甘。绝世神兵未能遇绝世高手施展光华,金玉霄清晰地感知到了那刀魂深处浓重的遗憾。
生平头一次,金玉霄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近乎贪婪的冲动——他想再看一眼那堪称无瑕的剑术。比发黄纸页里千百道虚影更真实,更凛冽,更令人骨髓战栗。
他等待着,等待着那柄刚刚才酣畅淋漓收割了生命的剑,下一刻便吻上自己的脖颈。他的血,能否在那冰冷的剑影上留下哪怕一丝微弱的痕迹?
风眠自斩杀金褚仪后,玄色衣袂拂过粘稠血洼,未染半分浊红。鲜血刚从逝者的身体喷薄而出,他的身影已如鬼魅般出现在下一个处决目标之前。
金玉霄亦会成为其中一员。
预料中的锋刃并未降临。风眠开口,面上的神色却冷峻如常,似冰锥坠入寒潭,那语调与其说是劝慰,不如说是陈述一个事实:“莫怕,我不杀你。”
怕?像那些亡者般涕泪横流哀嚎求饶么?金玉霄眼瞳如封冻的墨玉。
他自小便缺失了许多旁人眼中应有的情绪。他只知道,生,意味着明日还能看见太阳;死,意味着彻底消失不见。
父亲在他面前扼死母亲时,也曾问他,“霄儿,休要怪爹,为了金家,她不得不死,你可曾恨爹?”那时,金褚仪的手也曾伸到他的脖颈上,那只扼断母亲颈骨时稳如磐石的手,此刻却绵软如垂死的灰蛾。
爹,你指腹都在发抖,这样掐不死我。金玉霄当时想出声提醒,旋即想起父亲未询问时不能插嘴的规矩,便作罢,只淡淡摇了摇头。
他只会回应问他的事情。
颈间大手颓然垂落。金褚仪突地将他勒进染血的前襟嚎啕,滚烫涕泪浸透三重锦缎,咸涩液体沿锁骨滑入中衣。
今日若沐浴更衣,习武的晚课要赶不上了,他这样提醒着自己的父亲。
恨是什么?他常听仆役切齿咒骂此词,却如隔雾观花。他懂得银箸该挟取哪块水晶蹄膀,懂得剑锋该划出三寸七分弧度,懂得亵衣盘扣该先系第二枚玉钮。
可要怎么去恨呢?没人执着他的手教过。
他窗边曾经种了一株窈窕清香的兰花,在一年的冬日,下人没把窗户关紧,料峭寒风吹进屋内,金玉霄裹在数层锦衾内瑟瑟发抖,好歹是靠着体温被褥扛了过来,那株兰花可没那么幸运。枝叶败落枯卷,再未抽过新芽。
那就是死罢。
等他冻到体温蹿升,连烧三日后,在练武场上体力不支倒地后,金褚仪望见漏风的窗户,狠很责罚了疏忽的下人,动用了仗责。
“害得霄儿数日不能精进武艺,你们赔得起吗!”转过头,对金玉霄又变得温柔慈爱,“这几日你身体不适,实练暂且罢休,我命人送几本剑谱过来,抱恙在身,休憩床上无聊得紧,闲来无事多翻翻。”
金褚仪无上的梦想,是光复金家,恢复武林地位。不光自己身体力行,命他的儿子,继续要承载他的梦想,他有生之年,想看见金家,独步江湖。
下人哭喊着叫屈,对金褚仪喊道:“少爷、少爷他没说啊,谁知道他怎么那么能忍这数九寒冬!”
为什么要说,金玉霄不明白。
此番话更刺痛了金褚仪,金褚仪怒道:“伺候不周还敢叫屈,加责一等,罚杖二十。”
金褚仪的面子,也只能在这些下人面前呈呈威风。金家早已变成一具徒具其表的空架子,这些年为维持面上的排场,武林世家的名头,早已入不敷出,再这么继续下去,连金家的府邸都要变卖。
金玉霄出生之时,就被断言此子根骨清奇,乃不世出的天才,百日宴上,已隐退的高人给襁褓里的婴儿下了评判,金褚仪赚足了风头。金褚仪因此对这个儿子,抱有巨大的期待,以为会光耀门面。
遗憾的是,在金玉霄牙牙学语,刚能走路,手里就被金褚仪塞上各种刀枪剑戟后,那出生时被断言的武学天赋,似乎从没存在过。
金褚仪不是不通武艺的山村莽夫,自然看得出来,别说旷世奇才,金玉霄的表现,比村野稚童更呆钝。他给金玉霄加多少功课,这孩子不哭不闹,只知埋头完成,但下次重复,就跟没学过招式一般。平时寡言少语的,似土里埋着的闷葫芦,凡事不问,绝不会说。能完成简单的生活,对常人的七情六欲,总是懵懵懂懂,似褪色木偶般空洞。
难道要他承认,满怀期待石破天惊的天才儿子,实则是个似有痴呆的病儿吗。
金褚仪日复一日地用武学书籍堆满金玉霄的书案,无论是盛夏毒日下挥剑,亦或是寒冬呵气成霜的晨课,皆逼金玉霄从白日初生练到星曜夺幕,绝不缺席。
独步江湖,这四字的梦,如附骨之蛆啃噬他半生。
愚公移山,水滴石穿,只要练得够多,读得够勤,铁杵也能磨成针。金褚仪自知天赋平平,靠着数十年如一日的努力,在武林中修为能占个中上。他的儿子,即使那位先辈看走了眼,并非清奇根骨,靠着勤勉补拙,在武林亦能有一席立足之地。
他从未放弃过对金玉霄的期望,即便他身死,金家血脉不断,总有一丝光复希望。
花晓染血的蔻丹玉指叩击椅背,嫁衣翻涌如沸血。他奉楼主之命,像条毒蛇缠上金褚仪,先不下口,静待养肥。
那些武林高手死得蹊跷——青城派长老暴毙时浑身爬满水晶似的蛆虫,峨眉掌教头骨里钻出发蓝光的甲虫。尝到甜头的金褚仪,渐渐把这天降艳福当成了菩萨显灵。
自然,除一个个死于非命的敌手,金褚仪突飞猛进的武学造诣,也滋养了他灭尽宾客的疯狂。金褚仪要的,花晓便帮他,养到年夜的猪,才有屠宰的价值。
蛊极高提纯了金褚仪的内力,拓改造了金褚仪的经脉,也使金褚仪的神识,一步步沦陷为下蛊者的掌中玩物。灭门宴上他举杯大笑时,瞳孔里游着红线似的活虫,可惜金褚仪的眼,看不见自身的疯狂。
以成人之躯,拓经脉之宽,无疑是逆天改命,何其容易。唯一可行之法,蛊虫先把经脉蛀成千疮百孔的蜂巢,啃噬殆尽,再用身躯粘液,重塑成新的脉络。蛊虫每夜会去丹田翻转炼化,金褚仪常在深夜痛得撞柱子,楠木梁上全是带血的凹坑,如一条垂死蛆虫在锦被里翻滚,冷汗淋漓浸透床褥。
幸事是炼化后的内力,约是先前的三倍精纯。
金褚仪的痛苦极大愉悦了花晓,给一些不足为道的好处,就当观戏的赏钱。
能挨得住他这三年来施予的肝肠寸断,甘把身子变作虫窝,经脉骨髓如破烂的旧棉絮任虫子自由穿梭。细小的蛊虫无孔不入,上下的可侵之地,都被蛊虫扭动着着进入的屈辱。谁曾想,他施以厚望的玩具,竟落得窝囊自戕而死的下场,白白让他浪费许多蛊虫。
他还以为金褚仪的狠心能有多大的能耐,想也正常,吃得苦受的罪,无非是为了争做人上人。
风眠的剑光劈开寿宴,金褚仪不得不认清一切,自尊断裂如被踩断的芦苇秆。他引以为傲的家传宝刀和脱胎换骨,痛不欲生的苦楚,在遇见和他有天堑之别的绝世高手面前,瞬间成了小孩过家家捏的泥偶。
武林何其残酷,只肖一眼,就能识别出鱼目还是宝珠。
提出成亲是金褚仪想绑住这好使工具的筹码,以为让他嫁作金家妇,他就能一生供其驱使,为其卖命。以为一袭红色盖头,就能锁住毒蛇獠牙。
天大的笑话,他花晓动手的费用,可不是区区金褚仪能付得起的,金褚仪至多配舔舐他鞋底的尘泥。他曾拿过的报酬,是三座盐井。要不是楼主有命,强逼他随侍身边,紧盯金褚仪,他早把金褚仪化成一滩肉糜了。
他饶有兴味地对风眠说着:“你是铁了心留这小儿一条命,你的武艺在我之上,来硬的,我拗不过你。但这毕竟是金褚仪的孽种,你放他一命,待他长大后开枝散叶,岂不是又建立个金家,我们白忙这一趟。”
他饲养的金褚仪死得窝囊,花晓像亏了本的赌徒,总想给自己寻点其他乐子,好歹捞个回本钱。
风眠略一沉思,轻轻颔首,“不错,金褚仪算曾救过我一命,我还他的恩义,便只有一命,再无其他。”
他已明白花晓的意思,这次,他不再阻拦。金褚仪对所有登门的宾客下手,已是犯了江湖之大讳,他很难将临终时几近疯癫的金褚仪和数年前的给他递过杯酒的旧识身影重叠。大抵是花晓给人下了什么搅乱心窍的毒药,使金褚仪甘做武林公敌。来者不乏门阀世家,金褚仪死了,而他独子的命,就成了悬在刀尖上的肉,不知多少人等着咬一口。
“小孩,跟我学,我————”
金玉霄依言顺从,以前他都是听爹的,现在爹死了,他不知道去往哪里,该理会谁,那就听一下这个红得像血般的,未过门的后娘吧。
童稚的声音响起,“我————”
一颗血珠子似的丹丸,精准地弹进金玉霄大张的嘴里。金玉霄本能性咕咚吞咽下去,呛得小脸通红,连连干呕,那枚丹药却已滑入肚肠深处,像颗烧红的炭。
他不明就里地看着投掷异物的新娘,清澈的眼里全是茫然的水汽,像在无声地问:为什么?依然没有问的出口。
先回应他的,竟是风眠沉沉的声音。
“从此以后,世上再无金氏子。”风眠说好了不会杀他,难道是反悔了。
金玉霄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像跌进了棉花堆里,没有疼痛,如果这是死前的体会,那倒像一场昏沉的午睡。
死前弥留的心愿,他浮现在眼前的,竟是刚才血雨里绽开的银莲——那惊心动魄的剑舞。
真想再看一次,等他拔出那把金错刀。
作为陪衬的,花晓的狂笑震得凤冠璎珞簌落如血泪,“姓金的,哈哈哈,他泉下有知,要知道我把他断子绝孙了,怕是死不瞑目,夜里要进梦中来找我吧。”他随即一顿,带着一些自嘲,珠帘碰撞声吞没最后尾音,“变得同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