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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第一人称的故事 ...

  •   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就生活在乡下的福利院。没错,我是个孤儿。我的容貌丑陋,发育迟缓,因此时常成为其他孩子捉弄的对象。

      渐渐的,性格也越发孤僻,越孤僻便越形单影只,陷入一种无奈的死循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惧怕黑夜的到来。我害怕窗外呼啸的风,害怕那些乱舞的枯枝,害怕悬空的床板,害怕通往更深处走廊的那道虚掩的木门。

      这个时候她来了,踱着悄无声息的步伐来到我的床边,带着温暖和安定,拥抱我。

      我询问她的姓名,她总是缄默。

      直到六岁的某一天,我看见福利院的半空中滚起浓烟。仿佛有无形的声音在召唤,我鬼使神差地朝浓烟的方向走去,最后停在了厨房的门口。

      我看见她了,她的裙摆在空中高高地扬起,摆动。那样乖张,那样跋扈,那样自由。

      我内心也升起一道欢愉,情不自禁地与她隔空共舞。大人们灰头土脸地跑出来,将我扛到更远的空地上。

      他们大喊大叫,着火啦!

      我第一次听到了她的名字,火。

      我开始期待夜晚的到来,等到她如期而至,等房间里只剩下我和她。

      我虔诚地跪在床头将她端详,瞧见她金黄色的裙摆无风自起地摇曳。没有白日里的嚣张跋扈,此刻正恬静地坐在蜡烛上,歪着头向我招手。

      我要再靠近一些,越来越近,直到一道如闪电般炙热的疼痛爬上我的鼻头,我才从痴迷中弹离,捂着鼻子大哭。

      这是我极为后悔的瞬间。我想当时我要是能忍住泪水就好了,这样大人们就不会强制将我们分开。

      自从失去了她的陪伴,我没有一个晚上睡好觉的。

      暗处总有一个个黑影盯着我。我不敢看,只能将自己闷在被窝里不断呼唤着她,半夜尿急也不敢下床。等天快亮了,意识终于模糊。臀一松,尿湿了被褥。

      我成为了整个福利院的笑柄。

      那些孩子一团团地围在我身边,一边蔑笑,一边将眼睛时不时扫在我身上。

      我在一夜夜的无眠中受尽折磨,于是开始想方设法与她取得联系。

      一开始,我只是长久地站在厨房门口瞻望,次数多了许多大人怀疑我动机不纯,将我撵走。

      后来我开始捡那些运货大叔丢弃的打火机,可油箱大多所剩无几,根本起不了火。

      最后我是被逼急了,开始偷护工放在办公室抽屉里的火柴。

      我将它踹在兜里,胸口砰砰直跳地绕到后山的空地上,抽出第一根火柴。

      唰的一声,她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激动地落下泪来,哭着对她说自己为了见她一面遇到了多少困难。

      可我话说到一半,眼睁睁看着她熄灭了。

      我连忙又划过第二根火柴,唰的一声,她又出现了。我喜欢她燃起的刹那,那是她最炙热,最富有生命力的时刻。

      我告诉她,我要永远跟她在一起,苦求着她不要离开。

      盒子里空空如也,所有的火柴无一幸免都熄灭了。

      她不愿意。

      我的手无力地垂下去,碳化的柴掉进枯叶堆里。一阵风吹过,鼻息闻见不一样的焦味,见枯叶堆里升起几缕白烟。

      我抽出地上的枯枝波动两下,竟看见她娇羞地躲在枯叶堆里向我招手。我欣喜若狂,跪在了她面前,双手将她罩在下面,生怕风会将她从我身边带走。

      她就这样渐渐从枯叶中探出了头。

      只听见“哇”的一声,远远跑过来一个护工。那人二话不说一脚踏在了火身上,嘴里大声咒骂着。

      我身子僵住了,惊诧得无法动弹。随着护工抬起脚,我看见一缕烟黏在其鞋底,拉出无形的线。那是火血肉模糊的躯壳。

      护工将我扛起来,朝我的屁股抡了几掌,随后将我扔进了小黑屋。

      我在无尽的黑暗中终于明白了一点。

      这里所有的大人和小孩都是我与她在一起的阻碍,都是麻烦,我都不需要。

      后来我因为类似的事情,多次被关进小黑屋。直到十三岁那年的某个晚上,我从厨房偷出三桶油随后将它们倒在福利院前,一把火燃了。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生死,他们在我看来与柴火和枯叶没有区别,他们只是她的燃料而已。

      火越烧越大,她茁壮的速度超乎我的想象,俨然长成了妖娆的美妇,在我面前扭动着腰肢,炫耀着摧枯拉朽的魔力,四射着耀眼夺目的激情。

      哗啦哗啦,我听见她在狂舞中歌唱,忽然感到脸颊有些发烧,原来是她的手借热风将我抚摸。

      手指托起我的脸颊,摩挲我的耳廓,滑进我的胸膛。

      一瞬间每一处毛孔都颤栗起来,我终于明白了在那么多个日夜焦灼的瞬间,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

      一切都得到了解释,我渴望她,也许渴望了很久很久了。

      我的意识逐渐模糊,最原始的渴求冲破了禁忌在此刻泛滥成灾,势不可挡。我加快了呼吸,卯足了劲一下一下爬上巅峰。身体陡然痉挛般抽搐两下,一股热流从身体里迸发出来。腿一软扑在了地上,坠入了欲望的海底。再低头,我的手指上多了乳白色的粘液。

      这一刻我想我已经爱上了她。这鸿蒙之际的第一次体验,使我终生难忘。

      几个护工穿着睡衣从火堆里跑出来,拿着捆猪的绳子将我五花大绑。

      最后我以故意纵火的罪名被送到了少管所。

      那里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地方。

      二十四小时都被监视着,只要反抗就会被暴打一顿。吃得更是连猪都不如,早就馊掉的馒头和长绿毛的榨菜。我的事迹显然被交代得十分详尽,我根本找不到与火见面的契机。

      每个礼拜,还会有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与我面谈。她姓连,所有人都管她叫连医生。我知道她是专门派来感化我的,从她轻蔑口中,我知道了一个新词——恋物癖。

      她告诉我,很多恋物癖都是变态杀人魔。他们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受害者,残忍杀害后割下想要的部分珍藏。比如手、脚、头发、分泌物、排泄物。

      我坚定地告诉她,我不是变态。

      她说,像你这样的我见多了,恋物癖是一种精神疾病。有些患者对无生命体更为痴迷,比如丝袜内裤之类的,而你迷恋的是火。你比他们更危险,你需要我的纠正。

      我有些生气地主动结束了谈话,原因并不是她将变态的罪名扣在我头上,而是她竟然说火是没有生命的。这个自以为读过几年书,比我年长几岁的女人实在是太傲慢了。

      但我很快就原谅了她。

      我想火,我的恋人是接近神的存在,那个平庸的女人并没有被选中,她没有资格像我一样瞻仰火的真容。她的认知太浅薄,思维太逼仄,她当然无法理解我与火的爱情。

      后来我拒绝再见连医生。

      他们又把我关在了特殊的教室里,面前放着一块白色幕布,灯一关开始播放各种火灾救火的纪录片。不给吃也不给喝,屎尿都留在裤兜里,没日没夜地给我洗脑。

      这么做也不完全是徒劳,通过纪录片我看见了澎湃的楼火,连绵的山火,强势的战火等等。那是千姿百态的她。她一会儿穿着恬静的休闲服,一会儿穿着华丽的晚礼服,一会儿穿着幽秘的情|趣内衣。

      我有些吃醋,原来她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在别人的面前这样展现自己的妩媚和迷人,甚至比在我面前更加妖娆多变。

      我在少管所一呆就是四年,你应该可以想象那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我却与自己的恋人多年未见,无处发泄,外肾肿胀得就像挂在屁股上的两个铃铛。

      从少管所出来,我的名声早就在当地传臭了。于是背着行囊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在一家便利店当收银。

      店长在便利店的二楼为我腾出了一间十五平米的房间,我也就此安家。

      我曾试图对着火柴,蜡烛,打火机,灶火自行解决,但都失败了。那些拇指大的火苗在我眼里就好像没有长开的幼女,使我完全提不起兴致。

      于是下了班,我开始游走在街道之间,期盼着能艳遇“丰乳肥臀”的火灾,但都未能得偿所愿。灰溜溜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脱了皮带站在阳台上。

      我忽然回忆起那场福利院的火,幻想自己站在火的面前。我深吸一口气,闭着眼睛冥想,慢慢的,久违的愉悦一点点从里向外地弥漫开。

      来了,要来了。

      可当我这么想,快乐就像儿时手里的火柴,陡然熄灭了。

      我内心充满愤懑,绝望,委屈,来到厕所的镜子面前,看见自己的分身被欲望扭曲,紫涨着。

      眼泪一颗颗落下来。

      为什么我要承受这般苦恋!欲|望同怒气一道冲破我的脑袋,一时间头晕目眩起来。顾不上自己发红的眼,火烫的脸,抄起一件风衣出门,来到一片废弃的公园。

      稀疏的草坪只立着几棵枯树。

      我掏出打火机和一包纸巾,先用打火机点燃纸巾,再将纸巾放在树杈上。当我再次见到火,她的光照在我脸上,我深刻的感受到她对我的思念和爱。

      于是我将其他几棵树都燃了。

      当火布满整个枝头,我也达到了欲|望的巅峰,那一刻我觉得只要完成这场完美的X爱,就算判我死刑我也愿意。

      可当耳边传来消防车的警报时,我骤然如梦初醒。

      我意识到自己搞砸了一切,那黑暗的监狱我再也不想回去了。我绝望地站在火前,想到要结束这一切。

      我受够了与火分离,受够了偷偷摸摸地爱着她。与其在没有她的世界里苟活,不如现在,我就走近她,拥抱她,永远地与她融为一体。

      警报声越来越近,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起初的几步,是不痛不痒的。当温度越升越高,火星子在我的裤脚荡漾时,我的呼吸忍不住急促起来,脚下开始举步维艰。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爱她,我爱她超过了一切,我无法在没有她的日子里多活一天。

      她点燃我的裤脚,也陡然点燃了我本能的恐惧。她伸手与我相握,我却丝毫没有尝到爱情的滋味,只有炽热的疼痛。

      我逃离了,像个畜生一样拼命地喊叫,在地上打滚。我无法想象她会怎么看我。她一定会觉得我是个懦弱无能,满口谎言的渣男。是我背弃了她。我在一环一环的警报声中仓皇而逃,不顾她的安危,甚至只留给她一个背影。

      从那以后,我羞愧难当,终日将自己泡在工作里,没两年就成了店长。也因此结缘前来应聘的妻子,最终与其结缘,步入婚姻。

      以上就是他说的故事。

      这个故事有些猎奇,但最后主角也算是认清了现实,与他人喜结良缘,总的来说是和美的结局。

      可既然他是用第一人称来讲述这个故事,我就不得不将他与故事里的主角划上等号。

      我狐疑地打量他,“你说完了?”

      “说完了。”

      “你确定说完了?”

      “确定说完了。”

      我很不解,“那你事业爱情双丰收,为什么会睡在桥洞里?”

      他茫然地回望我。“我没说主角是我。这只是个离奇的小故事而已。”

      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只见过讲自己的事情镀一层别人的影子,保护隐私。从来没见过讲别人的事情镀一层自己的身份,把别人不堪的事迹往自己身上揽的。

      可话说回来我与他萍水相逢,人家爱怎么说都可以。

      天边翻起鱼肚白,我与他道别,并且约定下次见面,再给他带点食物来。

      我插着兜又路过那面报刊栏。第一回天色太暗,我只是草草地扫一眼,这一次能清晰地看见上面的每一行字。

      目光驻足在那张通缉令上,照片里的男人目光深邃,颧骨外凸,上嘴唇有一道浅浅的疤。

      脑子里轰隆一下,周身热流涌入大脑。我难以置信地贴在玻璃上,将通缉令仔仔细细看了一遍,随后把腿跑到了最近的公安局。

      警察很快将嫌疑人逮捕,而我心中惴惴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悬在半空,没有着落,只能固执地坐在公安局的闲椅上。

      我实在想不明白。

      直到负责的警察陈队来到我面前,他对我说,“嫌疑人不愿意开口,他一定要你进去,说是有个故事,还没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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