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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鄞州城 ...

  •   床上的人醒转过来。
      走出房间的顾兆给走到连曜跟前,还未说话,连曜举起那只竹编鸟,指尖聚力,瞬间化作粉尘。
      顾兆给看着他指尖动作,也不管追出来的铃音,一把攥住连曜的手腕:“你闹什么?”
      “顾兆给!我才不会跟你闹!”
      连曜毕竟曾被称为北荒战神,调情之时任由顾兆给揉圆搓扁,但这会他是真动怒了,不是顾兆给说错一句话的介意,是从心底对顾兆给这种三心二意、水性杨花的愤怒!
      腕间用力,连曜猛地甩开顾兆给,本身斜长的眼睛射出锐利的怒气。
      顾兆给看着被甩开的手,也动了气,顶了顶腮靠近连曜,低声道:“你在矫情个什么劲,嘴不是自己张开的?腿不是自己勾上来的?我一直这个样,你不都知道,我看你挺乐在其中的。”
      “滚!”
      连曜又气又愤,满脸通红。
      铃音不明所以,好奇地走过来,被仙者拦下,一静一动颇具仙家风范,却让连曜如鲠在喉,勉强维持着寡淡的表情与仙者颔首。
      许是为了解释,仙者一手横于胸前,一手负后,在朝阳之下,恍若神仙妃子,笑容淡淡启唇道:
      “几百年前,他曾主动表达过结为道侣的意思,只是当时我意不在此,所以耽误了这许多年。”
      仙者缓步走到顾兆给身边,明晃晃的一对神仙眷侣。
      连曜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觉得本就不聪明的脑子一片浆糊,本能地看着顾兆给问:“真的吗?”
      就像一个好奇兄弟终身大事的朋友。
      视线相汇,顾兆给没有否认,仍是浑不在意的看着他,就好像他一个活了几千年的半仙,有些风花雪月也实属正常。
      连耀只觉得窒息,顾兆给长得如此妖异,曾有红粉知己实属正常,但不该还来招惹自己,让刚刚才从过往的孤独中一头扎进他的虚情假意里,又毫不留情地撕扯开。
      他一时不知道如何回应。
      “师尊,你不是修的无情道吗?”
      铃音总是他的福星,她直白而毫无城府的疑问将连曜从无所适从中解救出来,连曜没再打听他们的过往情缘,只说自己知道醉花阴里该有些线索,抽身离开了这里。
      心像是被掏空了,又被塞满了冰冷的石块,沉甸甸地坠着。
      玄狼传统,只钟情于一人。
      顾兆给这样见异思迁的人,就该在寒冰期拿来当口粮!
      连曜去往醉花阴时,遇见了宋娘子,这个柔弱的女子正驱车去观音庙里问卦象,自己的丈夫何时归家。
      两相对比之下,连曜只觉得自己真是被皮相蒙了眼,见顾兆给长得好就心甘情愿地被他戏弄,被他勾着引着滚到了这等地步。
      白日里的醉花阴大门紧闭,失去了夜晚的流光溢彩,显得有些颓败冷清,门口还残留着昨夜官府封锁的痕迹。
      他走到侧门,抬手,重重地敲了几下。
      门吱呀一声开了条缝,露出一张睡眼惺忪、带着警惕的脸。
      连曜塞过去一小块碎银,哑声道:“找莲雾姑娘。”
      或许是银子起了作用,或许是莲雾早有吩咐,那人犹豫了一下,放他进去了。
      比他预料的轻松。
      白日的醉花阴空旷而安静,空气中残留着昨夜未散的酒气和脂粉香,混合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的腐败气息。
      连曜被引到莲雾的香闺。
      莲雾显然刚起身不久,只穿着一身轻薄的纱衣,慵懒地靠在软榻上。
      看到连曜失魂落魄地走进来,她眼中带着笑意,以及恰到好处的关切。
      “郎君,这是……”
      她起身,一阵甜腻的香风靠近。
      连曜只觉得脑子昏沉沉。
      莲雾柔软的身体靠了过来,纤纤玉指抚上连曜紧绷的脸颊,吐气如兰:“郎君莫不是遇到了什么伤心事?”
      看着这张艳丽到满堂失色的脸,连曜却没有调笑的心思,毫无留情地将已经半倚在怀里的人推开,择了个靠近床边的软凳坐下。
      抬头看着莲雾,开门见山道:“这么明目张胆的引我来,有何贵干?”
      被推开的莲雾也不生气,反而很是满意地暗自讥笑,一手轻捂嘴角,媚眼含春地看着他:“真不容易,总算是认出我来了,您贵人多忘事,哪儿想得起我们这些旧友。”
      “旧友谈不上。”连曜摆手打断她,“你修为长进不少,炼化了不少其他妖丹吧,能逃过我的鼻子。”
      狼妖嗅觉极为灵敏,狐妖味重,他第一次见莲雾却只觉得熟悉而半分妖气都没有,曾经只能在他手里过三招的小狐妖现在起码也有他七成的功力,这么短时间能修成这样不可能走的正途。
      莲雾咯咯笑着,是狐狸略带尖利的笑声,不似人类,笑得花枝乱颤后才慢悠悠地卧在床边,一手撑着鬓发,一手搭在腰间,俨然一副仕女休息的香艳场面。
      连曜耐着性子等她,终于夸张的笑后,才听得莲雾说:“当然,这还不是听您的话吗,当时,你就赞我颇有修炼天赋。”
      连曜迷蒙的眸子清明了些,模糊的久远的记忆涌上脑海:“可惜,你并不专于修炼,倒是耽于情爱。”
      “果然,你当时也是这么说的。”莲雾并不意外。
      众目睽睽之下,狐族女妖主动示爱,连曜作为百年一遇的修炼奇才,在妖界盛会上一鸣惊人。
      狐族女妖主动上前交手,最终落败,可却芳心明许,莲雾扭着柔软的腰肢,长长的卷发在身后荡漾出优美的弧度,在空出缓慢露出原型,摇曳着尾巴,曲下身体,前肢跪伏——
      这是求偶的姿态。
      一向很给面子的连曜却难得的露出了不满的神色:“你这么好的天赋不专心修炼,只执着于男女之情,还是说你们狐妖这么多年还是改不了思凡的恶习?”
      这话就在高台之上,像水波似的荡开去,引来一阵哄笑。
      莲雾的脸色逐渐惨白,在越来越放肆的嘲笑中最后低垂着头仓惶离开。
      连曜想起来了,一时间静默无言。
      现在再说抱歉,未免太过虚伪。
      “你知道有多丢脸吗?我丢光了脸,从没有人拒绝过我,没有人这么难堪地拒绝我!”
      “你对不起我!”
      “所以,我拿你一点东西不过分吧?”
      莲雾看着这个当时惊艳了自己的男人,爱情很美好,但是尊严更重要,莲雾伸出染着蔻丹的手,尖利地直接瞄准连曜的胸口。
      想象中的妖丹没有拿到。
      莲雾震惊中平静下来,看着男人压制自己的骨节分明的手,知道自己终究是大意了。
      “对不起。”连曜认真地说。
      久久的静默,这句极淡极轻的声音出现在连曜身上对莲雾来说是很不合适的。
      狼王的地位在北荒极有威慑力,像芬里厄就永远不会说这句话,但连曜涉足人界太久,所以是那样的别扭而真挚,让莲雾僵在当场,惊讶地对上他的目光。
      深陷的眼窝里,连曜眸子暗沉,“你忘了,你只能接我三招。”
      站起身来,连曜负手而立:“我年少轻狂,过去说的话不再辩驳,是我对不住你,但你万不该猎人为食,甚至当着我的面吸干了一个男人……。”
      莲雾也跟着站起身,柔媚的声音说着残忍的话:“我做的不对吗?若是丰神俊朗还能做我裙下之臣,偏生长得如此一般还肖想与我共度春宵,简直是痴人说梦!”
      没想到她如此冥顽不灵,连曜有些气血上涌:“莲雾!”
      莲雾却继续道:“不过说到底,你还是我最喜欢的那个,这么多男人都比不上我在台下望向你的那一眼,若是你还愿意,或许我可以……”
      连曜声音渐小:“那是我的荣幸了,只是无福消受你的爱慕。”
      “确实是你的荣幸,我莲雾的狗多的是,也并非非你不可,给你机会,可惜不珍惜啊。”
      她的声音带着奇异的魔力,丝丝缕缕钻入连曜的耳中,水润的嘴唇一张一合,说话极其不中听,却带着十足的诱惑。
      看着眼前人穿上一身红嫁衣,连曜终于察觉出什么,看了一眼香炉,却仍旧缓慢地沉溺进去。
      他对这等冷箭向来不设防,也无怪乎败给芬里厄。
      连曜眼神逐渐迷离,几乎要沉溺在这虚假的温柔乡里。
      他下意识地伸手,想要抓住眼前这具温软的躯体。
      眼前光影摇曳,改天换地,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外围看着是庙宇,里面装饰却是新房的模样。
      嫁娶之礼该有的装潢一点不少,喜庆翻腾。
      远处的莲雾一身红嫁衣,正慵懒地斜倚在一张铺着红绸的破旧供桌上。
      而她面前,跪着一个衣衫华贵却形容憔悴、眼神狂热迷离的年轻男子——正是失踪多日的宋旻朗,宋公子!
      “雾儿,我的心肝……”
      宋旻匍匐在莲雾脚边,像只最卑微的狗,用脸颊蹭着她的裙角,声音带着谄媚的颤抖:
      “你看,这是我祖传的玉佩,只要你想要的我都给!”
      莲雾轻笑着扭动着腰肢,撑着身下的供桌抬起上半身,薄绸从肩上滑落,挂在胸脯之上,半遮半掩。
      她听得开怀,得寸进尺:“那我还要做你的妻。”
      “心肝,听你的,那个黄脸婆,我早就厌弃了!她连给你提鞋都不配!我回去就休了她!不,我让她给你做洗脚婢!”
      他献宝似的捧上一块成色极好的羊脂玉佩,脸上是病态的痴迷和讨好,哪里还有半分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宋家公子模样?
      莲雾满意地用脚尖抬起宋昱朗的下巴,轻浮随意:“我要她给我洗脚干什么?宋朗,我只想要你给我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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