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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朱华跟公司请了一个非常长的假。

      直至,那个亚裔男人在电话中掐着嗓子,问:“so?Specific time.”

      “谁知道!再见。”

      这些天来所有烦躁的情绪在此刻发泄,朱华毫不留情地按断电话之后,对着身边的珍芹,再次笑了起来:“哈哈,其实我早就想换环境了。佛罗里达那边一直通过各种途径来联络我,而且,那里的阳光好像比华盛顿漂亮得多。”

      “怎么了?不好吃吗……”

      是土豆牛肉派和番茄意面。学生时代,朱华屡试不爽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能让她露出笑容的秘密武器。

      当然,她没有吃。或者,吃了一口吧。只知道嘴唇是湿的,但也有可能是又偷偷流眼泪了,她去了洗手间,说给珍明打个电话。

      “手机给我。”
      朱华没有等她回复,“你是不是失忆了?金珍芹!这个人刚骗了你钱,你还记得吗?你为什么还要发短信联络他?”

      冷清的餐厅里,很快,飘来几张窥视的脸。

      珍芹在这个时候,笑了:“对,我知道。可是,他有新消息了,说是,说谦之手表上的轨迹往莫斯科去了,我觉得挺靠谱的,他有一个学生是莫斯科……”

      因为不知道接下去该说什么了,这些日子来,她似乎总是这样的状态。说着说着,停下来,又坐回椅子上,她的声音开始低到谁也听不见。

      “朱华,我只能相信你。”
      珍芹妈妈是那样痛哭着,咬着牙说:“救救珍芹吧,带她出去,什么地方都好。她如果再躺在病床上,我怕我自己,也要躺上去了。”

      “谦之!谦之!”
      后来,她终于开始痛骂造成这一切的男人。悄无声息地,在一个雪天,彻底消失的谦之。

      “如果,他还能出现,最好他要和珍芹过的一样痛苦!如果他不能出现——不,算了。我希望他出现吧,无论如何,算是我求他了。”

      付了账单后,朱华委托服务生帮他看一下珍芹,因为她现在必须要先去处理一下刚才太过激动,而甩过刚烤好的土豆派的手。服务生答应了,并且以一种非常认真的神情注视了起来,于是,朱华一步三回头,离开了一会儿。

      回来的时候,珍芹却又和上次一样,不见了。

      “抱歉,那位女士说她要去洗手间。您知道,她毕竟是一个成年人了——”

      “我不是拜托你了吗?”
      朱华去停车场找不见她,非常崩溃:“她是一个疯了的成年人!”

      因为,今天是谦之消失的第三个月。正好。

      昨晚,朱华接通她的电话之后,她又说:“明天是第八十九天,三个月,那几个地方还是没有传来消息,报的失踪案更没有进展。你看,我发了图片给你,你帮我看看,这个地方是哪?他说他也在美国……”

      “珍芹,你好好想想。”

      从前,好像总是她比她更聪明,更理智一些。学习成绩优秀到足以在国内任选好大学,本校硕士毕业后也顺利进入了很好的外企,几年内就依靠能力和性格层层晋升,目前还是唯一一个在公司内持续稳步上升的女管理层。带着被爸爸抛弃的妈妈,弟弟,还有她自己,住进了新的房子,获得了完全属于她自己的财富,并且,一次也没有为出轨的父亲的离去流过一滴泪水。而遇到谦之前,她也保持了冷静又干脆的每一段恋爱,从没有听见她挽留过谁,或者,做出过什么愚蠢的事。

      “你觉得你被骗得还不够吗?”

      所以,为什么会那么愤怒?朱华想,自己明明忍耐了那么久了,就像她说的,足足有八十九天了,这八十九天里,她看着她一会崩溃,一会又忽然恢复正常。今天说要去上班,下午就能在会议中途请假,晚上说明天要向妈妈道歉,而到了明天早上,她却要通过邮件递出辞呈。

      “珍芹!你觉得你要相信这个没有见过面的,仅仅是和你描述了一下谦之的长相的人,相信他的确见过谦之,并且,他还巧合到刚好就是干了几十年侦察的能手。只需要付他几万块美金,就能找出谦之的,就算,是你说的,就算是一根头发丝也好!”

      “不试试——”

      终于,朱华愤怒到抽泣起来。

      “怎么了?”
      她的声音好像很无措:“朱华,你怎么了?算了,别担心——”

      “明天是你的生日,我会陪你去吃饭的。”

      她明明答应过她的。却又要这么讨厌。

      朱华看着副驾驶上的蛋糕,最后一次拨打了她的电话。心里想着她一定不会接的,就像前几次一样,没人知道她去哪里,去做什么事。总之,明天或者后天,她自己会回家。

      “喂?”

      但是,这次,她接了。

      “你——”

      “去了哪?”
      不知道怎么办。不舍得骂她。

      “我在我们的家。”

      然而,那个家,朱华一次也没有去过。她的描述非常可爱:“你来吧。楼下的花园有几棵树,银杏也开了,正好长到我们主卧的窗口。五楼,是刚好在微微喘气的时候,抬头就到家门口,总不会那么累的楼层——谦之就是这样说。”

      但也非常可恶。

      车子驶入停车场时,管理员问她:“是几栋,几楼的?”

      她不知道。反正,谁都知道。

      “新郎逃跑了的那一家。”

      因为太过幸福而迫不及待发出去的喜糖,终于在某一天晚上,被全部扔进了这座老旧小区的垃圾车里。糖纸上沾着交换秘密后留下的唾液,那个秘密不是她和他新婚美满的证据。

      是被抛弃的新娘,消失的新郎——留下的诡异婚礼。

      那个秘密就是这样。旁观者试图将这个怪诞如都市传说的故事,凑一本现代“聊斋”,有的人口中,珍芹成了鬼魂,有的人口中,珍芹得了怪病……总之,如果一个女人被抛弃,男人总是没有罪的。

      最恐怖的是,那个女人也是这么想。

      门打开着,当朱华发现灯坏了后,想抓住窗外一缕冰冷的月光,来窥探眼前的一切时,而那缕月光正猛地穿过珍芹扭曲的身体。

      她瘦了非常多,怎么今天才发觉。

      “找什么?”
      朱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她的手像一块抹布正不断揉过锋利的窗缝,流了血吗,如果没有,也割开了无数条细纹。纹路里是灰尘,是花粉,是汽车尾气卷过后,这个季节不停飞扬的柳絮。

      总之,不是她说的:“是谦之的戒指掉在这儿了吧?”

      “没有。”
      朱华说。

      “我好像看见了。”
      她好固执。

      “没有——”
      终于,朱华大喊:“是铁丝啊!这不是一根铁丝吗?”

      “哦。我想起来了。”

      的确是那样,珍芹捡起来。是上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面,他和她一块过来,他说有一条窗网不稳固,她给他递了夹子,给他送了铁丝。

      加固好后,她拿剩下的铁丝,给他扭了一个戒指。

      “我们不是有戒指了吗?”

      “哈哈。”
      她又问他:“那你怎么总是取下来?”

      他好像没有回她的话。

      然后——
      珍芹接着说:“他就这样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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