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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风吹杨柳遇乌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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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写下的这篇是什么形式,作为一个局外人,去记录旁人的故事,还要小心不要泄露原型人物的隐私,实则且轻易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顾及到原型人物的身份,这篇文章能顺利地公之于众全然是我之幸事。
我曾是一家小小报馆里的社员,成日里撰写一些不入流的趣味故事,以填充电子报上那些空余的部分,我时常感谢命运让我遇见了一个好老板,看我一人流落外地无依无靠,好心给予我一顿吃食,至今我已记不得那时落魄的滋味,只是回想起来仍余害怕。
那时我还在中心城的首都上大学,可惜得罪了一个混账二世祖,最终逼得我大学肄业,不得已逃到一个连名字都叫不上号的星球。并且在我刚偷渡到m-14yUHQ8m星球上时,我的一切行装不知被哪个天杀的混蛋给偷走了,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一则还是学生思维,脸皮又薄,不好有求于人;二则当地人似乎都很警惕我,误以为我也是打哪来招摇行骗的骗子。
这个星球上的治安不见得落后,只是地大而荒,生存资源略少。若我也能算作流寇中的一员,那也只能算作最低的那个档位,因为我着实没曾设想垃圾箱也是当地丐帮的地盘,我那翻垃圾箱无知无觉的行径无异于一种挑衅,还是在丐帮老大的头顶上撒了欢的蹦跶。
看不惯我自然受了一段毒打,对于毒打经历我就不再过多赘述。只是我找上老板时形如怨鬼,两条腿被人打断,只能从阴湿的巷子里用一双嶙峋的双手爬出去,那时她似乎是和人洽谈生意,大意是想将这片地都给盘下来,至于干什么,雨滴大的声音震痛我的耳鼓膜,尖锐的鸣叫让我眼前一阵一阵发黑。
我只听见一声模糊的报馆,便卯足了劲儿想谋一个职位,我那时何以来的勇气,以那样丑陋粗鄙的面貌去见我的大恩人呢。
抑或恩人就是以遇见低谷境地的你而拉了一把才算做恩人吧。
酒馆老板是个粗人,是第一个发觉我肮脏的手想要抓住老板的人,他奋起一脚踩在我的手背上造成的骨裂致使我余下几年只能开始学会用左手写字。
我犹使不敢上前去碰了,酒馆老板驱使人把我带到远处扔走,可老板似是不忍心,叫人抬起我的脸,可吩咐的那人自然粗鲁,抓着我的头发直扯头皮,既是根本不将我当作一个人看。
“你是首都大学的学生?”
这是她问我的第一句话,可惜我那时旧伤未愈,新伤又补,神思自然迷糊。
以致后来我再去询问缘由,老板只是说她的本家在首都,自己也是首都大学毕业的,看我身上带有校庆时发的徽章,便随手救了我,况且,就算我不是首都大学的学生,看我活得憋屈,她也一样会救我。
那位大人物过路此地时报馆里刚好余我一人,老板当时要飞回首都料理一些家事,给报馆里的所有职员都放了假,只有我拿着钥匙可以随意进出,算是老板给我的一种特权。
她这种身份的人怎么会到这种偏僻的小地方来,我的心里是存疑的。
可她说,“故地重游。和……一个朋友。”
她的语气很明显迟疑了一瞬,随即是一种怅然的落寞,她几乎很不愿承认她口中描绘的那人,只是一个……朋友。
可惜她很快就转移了话题,似乎不愿在这种称呼上多谈。
一般来说,很少有人愿意一次性吐露这么多的心事给一个陌生人,可她疲累的样子又不像是装的。
屏幕上她呈现出来的状态总是权欲大于人性,我不知道该怎么劝慰她,或许她本就不需要人劝慰,她似乎很介意旁人打断她的述说,刚开始我还有短促的应声,到后来只有她看向我,需要寻求我的认同时,我才会迟疑地点头。
再后来,她的眼神似乎已经完全放空,全然沉浸在自己痛苦的回忆里,一遍又一遍不断割舍,然后拾起。
这是一段凄苦的过往,源自一个仍旧执拗于往的故人口述,再由我的笔触转述,我寄希望我的记忆不要失之偏颇,里面的地名、角色原型也都做过微小的处理,以防给尚还在世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我的笔力尚且不足,不足以写出那烈焰灼烧的痛苦,当星辉划过天际带来粉红色的雨,浇灌院子里唯一一棵枯死的杨柳树,从教堂里参加完葬礼的乌鸦落在分叉的树根下,红色宝石的眼眸抬头,鸟喙里衔着一片飘落的柳树叶,抱着细密的雨淋湿的羽翼,蜷缩风的来向处。
杨柳杨柳,杨柳依依,傍河风倚。
她一直是一个备胎,姓杨名柳风,在柳树下遇见了她的乌鸦小姐。
一次年少轻狂的爱,
一场相思半辈子的雨,
一个孤独的人影。
乌鸦常做劫难的旁观者,用一双直观的眼掠过俗世惊遗,她不知道那棵柳树是多么向往和她一起比肩而飞,每一年南上,乌鸦都会在她身边驻足良久,以一个堪称世界上最好的朋友身份,和她分享她的故事。
渐渐的,小柳树也长成了参天大树,她努力为自己栽培只为上乌鸦呆过的地方行走,可是一棵树和一只乌鸦,该怎么才能冲破世俗的观念,比肩而邻呢?
“——朋友。”
一句轻佻的朋友,小柳树就那样傻乎乎的跟了乌鸦小姐十多年,可十多年抵足而眠,换来的还是一句轻而又轻的朋友。
风穿杨柳过河岸,小杨柳也曾经营过自己的事业,可惜她不管爬到多高处,始终都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一句从上层深处传来的呼唤,一句战而必败,一句叛国罪论处,她的根系被连根拔起,朋友、家人、爱人,她一无所有。
叛国之罪,其罪当诛!
可她……何其无辜。
自此,那被深爱着的人,不被爱了。
血海深仇的怨恨刀割在她的身上,扎向周围所有人。
小柳树竖起了刀片,刀的刃片却是靠向自己,一颗子弹正中眉心,不知内情的狙击手暗自松了一口气。
被小柳树胁迫的人质挣开上前的医生,她来到乌鸦小姐身边,眼神怜悯,告诉她。
“她和我说:‘谢谢你,我的朋友,
——你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
她把字音强调在朋友上,似乎还嫌乌鸦小姐不够痛苦,人质自嘲道:“其实你只要仔细去看,她的刀刃从来都是向外的。”
她的眼神鄙薄,似乎认为乌鸦小姐很蠢:“她为自己谋划了一场完美的谋杀。”
“而凶手……”
“——是我。”
人质讶然,原来你都知道。
乌鸦小姐只是途径了小柳树的天空,留下了一片色彩斑斓的黑色羽毛,她便拾起珍贵的羽毛,告知所有人——她要去寻一个梦,一个风吹过不留任何痕迹、气味,一个曾在她的人生里画上过浓墨重彩印记的……
朋友。
她说是朋友,那便只能是朋友。
不要僭越,不该生出不应有的念想,悬殊的一场爱恋,来自上位者的爱恋,风轻轻吹来的钦慕,晚风吹走的亡魂。
首都星常下粉红色的雨,那是一颗非常浪漫的星球,雨汇聚成赤红色的浪花,浪漫的肃杀,一年到头都有从外星来的情侣相约投湖而死,不过,也总有失约的情况。
可是某一年,这片著名的景点突然被收购到不知名私人名下,自此,再未听说还有开放的可能。
那个收购了首都星赤色湖景观的不知名人士,现在正悄然坐在我的面前,将她的故事娓娓道来。
她有时候说得很急,时常又怕我听不明白,反复强调,其中夹杂着倒叙、穿插着过去、未来和当下。
我不得不时常打断她以询问故事发生的节点,她也很有耐心地告知我。
和电子报或者政治新闻上描述的情态大相径庭。
她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人,唔,期望她读到这里的底本时不要介意,她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人。
她任我笔缀不耕,有时见我写得急了还会佯然笑着静等片刻。
这时候我也会有点不好意思,虽然我已习惯用左手写字,可旧伤顽疾,坐久了,拿笔的手还是会阵痛。
我含糊告知了她原因,她也不曾追问过,只是眼里愁绪化不开,望向我时也颇觉感伤。
原是大人物,也会多愁善感呢。世人从不曾了解过照片背后的真相,那位在政场上杀伐果决的伟大女士,其内心的柔软堪比细致入微。
我从未见过世界上有两个人能错过这么久,不论是以什么缘由,一个爱在前半生,一个爱到迄今为止,未来还有永续。
我知道听众已经等不及了,可是徒手整理的碎片化信息还需要时间,这里的故事篇幅太长,串联在一起还需要润色,其实我也像诸位一样期待故事成书的那刻。
能得到那位大人的青睐,这个首都星人的赞许,或许还可以让我继续未完成的学业,甚至连带帮我主持一下公道。
所以我会尽快,尽快。
“你想喝点什么?”
她问我。
很奇怪的感觉,明明第一次见面,她却显得要比我这半个本地人熟络许多。
我知道,暗处有人在盯着我。m-14yUHQ8m星球上这间偏僻的酒馆已然是她的主场。
我突然有些后悔邀请她去喝一杯,虽然提议喝酒是她的建议。
“碧蚁金花。”
“你喜欢喝?”
“嗯。”
其实我不喜欢喝酒,生活刚有起色的那段时间,周末我总会为过去的疼痛买醉,可宿醉总是持续两三天,渐渐的,我开始讨厌喝酒。
喝酒令记忆反复鞭笞我,让人绝望的难堪。
“她不喜欢。”
她是谁,我们不言而明。
冰块的雾气透出金色可食用的液体金属,它经由玻璃吸管搅拌而沉没,金色波涛的海浪掀翻臃肿的蚁巢,在下方汇聚成蓝金色的酒酿。
我猜,她并不想喝酒。
“她也不喜欢我喝酒。”
我只好沉默,安静地喝一口,味道有点涩,不好喝。
“但是她喜欢我渡给她的酒,她说是甜的。”
辛辣的味道呛得我轻咳一声,渡?怎么渡?
这酒该死的还能怎么渡!?
我只好轻叹一声,有些难以启齿:“其实,某些细节您不用说得……这么仔细。”我攥紧了五分裤的皮质绑带,它顺延我的腰侧串联穿过,我自然清楚她是在调笑我。
“哦,不是一字不差?”
“是。”我转头盯着她,想让自己的底气显得足一点,这才发觉她的视线一直紧随我,当我俩的视线汇聚一处,那双拥有紫色星云柔情之眼的瞳孔扩宽了,她盯着我,似乎在盯着一只误闯进老虎领地的竹鼠。
我的眼瞳紧缩着,瑟瑟发抖地垂下。有些头疼,但就算是咬着牙也要说出来。
我不善交流,但做这一行的,最忌讳的就是怕。
“但不需要这种细节。否则,您就是默许了我将您的隐私散播出去。”
“您想要全星际都知道您是怎么和她上床的吗?”
四周静寂一瞬,当我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而众人一个二个都如灵活的地鼠,一个探着一个伸高了脖子,提着自己的耳朵。
我只可恨手中没个大锤子,把他们层出不穷想听八卦的心都给拍下去。
我抚着半边滚烫的脸缓缓转过身,隔绝了众人探究的视线,只是脸上的热气一时半会儿还消不下去。
唉,做人真难。
她坐在我的右边,左手搭上我的肩,还轻声安慰我:“没事,你做的……很好。”
啊,更想把自己埋进地洞了。
最终的结果,是还在那个刚开始喧嚣的夜晚,m-14yUHQ8m星球号称最大酒馆里五光十色的吧台台面上,她继续说,我只是听。
而我和她拥有的两杯碧蚁金花,就静待着直到天亮,人群散去。
她似乎是为了应正她话语中的真实性——改正了爱喝酒的恶习,直到我忍不住开始打盹,我都没能看到她的嘴碰到卷边杯沿。
真是可惜,我没能亲眼看到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我趴在吧台上睡了一夜,竟也没人提醒我。
吧台上的酒已经被收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杯牛奶,还是热的。
什么时候酒馆里还管这个?
吧台的酒保朝我抛了个媚眼,她很瘦,瘦到了皮包骨头,眼睛却很大,两颊画着很重的阴影,我喜欢她,不过是朋友的那种欣赏。
她说她在等一个人,却不说在等谁,她等了十多年,我都怀疑她在等她的梦。
她说她叫小美,不愿透露她的真实姓名,我征求过她的意见,她说这是很多电影中的主角,她也想当一次主角。
我同意了。
我结了账,她说不用给,我说这是小费,她欣然收下了,还叫住了我,要我一定把这杯牛奶喝下去。
她说得郑重其事,倒像我不喝便成了个罪人了。
我只好墩墩喝下,她仿若松了一口气,又开始擦那个已经擦了千百遍毛巾布都要被擦破了的却只是装饰用的酒杯。
小美说:“复古。”
她的笑看起来可真灿烂。
小美从紧绷的裤兜里掏出来一张名片,递给我,“她给你的。”
那是一张金属做的名片,金属的光泽,蓝色的荧光线条像古代的某种纹样,顺着沟壑闪烁。
“她……是你的朋友?”
我将名片收进口袋,贴近身体的异物感足够强烈。
“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