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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第 6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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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方百旭手里拿着烤串,另一只手是烧了一半的香烟,“你太厉害了,六百多这样的成绩,我这辈子也不敢想。”
岚召不说话,低头看着手机。方百旭撇了一眼他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主页壁纸,明明什么也没玩儿,还是要低着头盯它,可能在发呆吧。
“哥,你烟没了。”方百旭提醒道。
岚召依然没有反应,被烧到指间来的火星子烫了手也还是没动。
方百旭无奈地拿掉了他手里的烟蒂:“傻了吧?召哥?”
岚召手里没了烟,便爬到沙发上,抱着膝盖,把下巴搁在上边儿。
“跟竟翔闹别扭了?”方百旭随口问道。
听到‘竟翔’两个字,岚召终于醒了过来,方百旭正期待着他分享点儿什么情伤八卦,岚召却只是说了句:“吃完把外卖盒丢了,不许扔垃圾桶。”
“啧。”方百旭大大吸了一口烟,将烟蒂摁在外卖盒子上熄灭,“死撑吧你就。”
方百旭在房间里溜达了两圈,站在岚召门口冲他喊了一句:“哥,你阳台的玫瑰枯了。”
岚召微微愣了愣,眼眸轻轻颤抖着,而后说了句:“那怎么办?”
“没办法了,这玫瑰种子是我从国外带回来的,花期很短,但是开得很艳,盛开的时候要比普通玫瑰漂亮,枯萎的时候还会有腐臭。”
“它的一生只有一次花期,枯萎了,就不会再盛开了。”
“要顺便扔掉吗?”
“不会盛开了吗?”岚召呢喃道。
方百旭就当他是默认了,收拾着要把玫瑰扔掉。
岚召走了神,直到方百旭提着两大口袋玫瑰走到门口的时候,岚召突然醒了神,定定地望着他:“那是什么?”
“你的玫瑰花。”方百旭晃了晃口袋。
“你要带去哪儿?”岚召语气冷了下来。
方百旭被他问得莫名其妙:“它枯死了,我扔垃圾桶啊?还能带去哪儿?”
岚召眼眸颤抖着,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想玫瑰花被扔掉,他想问方百旭,怎么办?可是他却隐约却记得,好像已经问过了。
好像已经试过挽留了。
后来他也没再说话,方百旭走了他也没发现。
只是记得,方百旭说,玫瑰花不会再盛开了。
再也不会了。
竟翔好久没来过他家,他还记得竟翔曾经说的约定,两人的关系要在高考之后就此打住,可是在那么长的相处时间里,他以为竟翔也做不到了,可是最近的竟翔,却让他心慌起来。
也许对他来说,自己并不那么重要。
岚召心烦意乱地下下了楼,想去吹点儿能让人清醒的晚风。
六七月份的晚上都是燥热的,岚召只穿了一件松垮垮的黑色背心,依然有着难以逃避的热。
他走到楼下,眼神涣散地盯着小区里不远处的绿植,一棵大树。盯着盯着,他突然在那里看到了竟翔。
竟翔?
竟翔为什么会来?
岚召不管不顾地跑了过去,走到树旁的时候却发现那里什么也没有。
他自嘲地靠着树,抹了一把汗,眼花了吧。
刚扔完垃圾的方百旭看到这一幕:“哥?你怎么下来了?不过你跑什么?与时间赛跑?”
岚召不想搭理他,径直往楼上走了。
方百旭盯着他的背影,心里有点儿难受,他知道岚召和竟翔一定闹了不愉快,情侣之间闹矛盾很常见,方百旭不少兄弟也经常和对象闹,闹完就聚一堆的人,一边喝酒一边哭。
可是岚召不会,他不会去酗酒,也不会哭。
要说哭。岚召从小到大都不爱哭,也许哭过但是方百旭没看到,总之在方百旭的视线范围内岚召从没掉过眼泪,如果他真因为什么事哭了,方百旭都会怀疑那是他打哈欠顺带的眼泪。
岚召这个人傻得要命,他甚至不知道眼泪其实是能降低难受程度的。偏偏这个样子,叫人心疼。
时间过去了七八天,竟翔一直没有出现在岚召的视线里,岚召找过他几次,但他似乎都在处理什么事情忙不过来。
岚召也拖不下去了,家里喊了好几处让他回去,本来在高考之后李□□就给他安排了好几个项目打算让他练练手。
回北京前一天,他给竟翔打了电话。
“我明天回北京,我弟提前走了,家里没人,来我家,想睡你。”
竟翔微微愣了一会儿,前些日子他都是有意地在回避岚召,因为在离开之前他想试着缓和一下热烈的情感。现在还要回避吗?也许是最后一次了。
“竟翔。”岚召道,“你不来我会死的。”
竟翔又是臊又是犹豫的,到底要不要去。
如果去了,也许这些天的努力就要白费了。
如果不去……这是最后一次了。
“竟翔。”岚召轻声唤道,之后他听到了岚召解腰带的声音、以及轻轻的喘息。
……
竟翔侧身看到空落落的阳台,哑声问道:“阳台的玫瑰去哪儿了?”
“枯了。”岚召翻身抱住了他的腰,蹭着他的后背说道,“旭儿说它的花期只有一次,枯了就没有了,所以扔掉了。”
“玫瑰种了快一年了。”岚召道,“其实不想它被扔掉,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办。”
竟翔不知被什么戳中了,心口密密麻麻地刺痛起来,疼得他都要说不出来话了。
他只好转身亲了亲岚召的唇,后说:“睡吧,晚安。”
——
拍卖会现场庄严又得体,台下坐着的,各个是精英骨干人才,穿着西装和皮鞋,头发上也抹了发胶。
台上所展览着的,是一个久远以前的刺绣荷包。
“五十万!”
“六十万!”
“六十五万!”
这次喊价以后有了一会儿没人说话。
主持人开始喊话:“六十五万一次,六十五两次,六——”
“一百万。”干练赫人的声音在人群里响起。
“李老先生出了一百万的高价!有没有继续加架的!”主持人喊道,“一百万一次,一百万两次,一百万三次!”
木槌在铁面敲定:“成交!”
“李老先生,这边签一下字。”
“好。”
“话说李老先生也对这些古物感兴趣吗?”
“没有,我文化尚浅,不懂古物,只是荷包上面锈着‘刀口舔血’的字样,我外孙的名字里刚好有一个‘召’字,就是上刀下口那个‘召’,我前些日子在美国养病,很久没有回来,回来路上也没准备东西,就顺手拍了给小外孙当礼物了。”
那人干笑两声,心道有钱人真是阔绰,随手花一百万买给礼物给外孙。
请问还缺外孙吗?
“请签字吧李老先生。”
他在白纸上签下‘李□□’三个大字。
李□□没什么很大的毛病,就是有些难以除根的老毛病,也就是出国去疗养了一段时间,家里就乱了锅了。
争地的争地,抢项目的抢项目,且各个做得浮躁不踏实,漏洞百出,李□□心里明白着,都在惦记他那点股份呢。
“爸回来了。”李湘凤起身道,“莘姨,快做些饭,要糖醋里脊和红烧排骨!”
“怎么没提前说,到哪里了?我去接他?”岚召忙地起身。
“你不知道他。”李湘凤无奈道,“招呼不打一声自个儿坐着飞机就回来了,说是飞机上东西难吃,到北京了在路边吃了碗混沌,又遇上个拍卖会,顺便进去买了点儿东西。”
岚召笑了笑:“不服老。”
说罢就出门去了。
还没走多远,就在路口遇上了方百旭。岚召骑的是摩托,方百旭则在成年不久后就考了驾照,正开着辆拉风的玛莎拉蒂晃悠。
方百旭无奈笑道:“来接外公的?”
“废话不是?”岚召停住车。
“要不你上我的车?”方百旭道。
“就俩坐,我上去了待会儿外公坐车顶?”岚召说罢又重新发动车走了。
两人同时在别墅外面的小公园上碰上了骑着共享单车往家里去赶的李□□。
开着玛莎拉蒂的方百旭:“……”
骑着百来万机车的岚召:“……”
李□□看到了他们,笑着招呼了一声:“快跟上!看谁跑得快!”
人不服老,天下无敌。
这哪敢赢啊,两人一个比一个好的车跟在李□□后面愣是开出了坏死好几年的感觉。
关键是李□□好久不回来,还忘了路,绕着公园骑了两圈也没到家,最后气呼呼地把共享单车停着一边,玛莎拉蒂和昂贵的机车也就这么跟着他绕了两圈,岚召还勉强轻松一点,有些道方百旭根本不好走,也只得硬生生地跟着。
“外公,人得服老。”方百旭把头探到车外来,“勉为其难放弃环保坐一下高污染的车吧。”
李□□气得不行,最后硬是不坐玛莎拉蒂,选择了岚召的摩托。
方百旭在一旁看着小老头顽强地往摩托上爬,弓着身子抓住岚召的腰,最后喊了一句:“小召,超了那个高污染的家伙。”
“得令。”岚召笑着开动了摩托。
高污染的方百旭压根也不敢追上啊,无奈地跟在摩托后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