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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0章 洗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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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如血,将石井村的断壁残垣染成一片凄厉的橘红。李承桢的布鞋陷在泥泞的村道上,每一步都带起浑浊的水声。
“这、这……”大牛的喉咙里滚出一声呜咽,无处安放的大手不禁揪住衣襟。他的目光扫过那些熟悉的院落,此刻却像被野兽撕咬过的尸体般支离破碎。
晒谷场上的石碾斜倒在泥里,碾槽里还残留着半袋发霉的谷子。张婶家那扇新漆的朱红院门被劈成两半,门板上留着几道凌乱的马蹄印。井台边的辘轳绳断了,木桶歪在井沿,里面盛着半桶浑浊的雨水。
李承桢蹲下身,观察着脚下土路,发现那些交错的脚印里,有慌张的草鞋印,交错的车辙,也有寻常村落不常见的马蹄印。
她的心中瞬间竖起一道戒备的防线,她紧紧握住手中的木棍,谨慎地环顾四周。
大牛的面色骤然灰败下去,像是被人迎面浇了一盆冰水。他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突然甩开步子冲向记忆中的家。
院门歪斜地半敞着,门上有几个脚印,而门轴已断裂。他猛地推开门,早被人踹过几遍的木头发出刺耳的呻吟。
院子里,野草已蹿到齐腰高,在暮色中泛着病态的枯黄。风掠过时,草浪起伏,露出底下被踩碎的瓦罐、折断的锄柄。
大牛的喊声在死寂的村子上空炸开,惊起几只躲在废墟里的乌鸦。
“爹!娘!”他的声音嘶哑得像是砂纸在粗粝的墙面上摩擦,“俺是大牛啊!”
回声在空荡荡的院落间来回碰撞,最后消散在暮色里。
望着眼前这个身高逾一米八却尚未成年的少年,李承桢心头蓦地一紧。那双还带着稚气的眼睛与饱经风霜的面容形成鲜明反差。
在她看来,十七岁的年纪,本该是在父母羽翼下无忧成长的年岁——家,对于不曾独立的年轻人而言显然十分重要。
李承桢的手掌落在大牛肩上时,能清晰地感受到少年绷紧的肌肉在微微战栗。“别急着泄气。”她的声音低沉却沉稳,像块压舱石。
她的目光扫过空荡荡的四周,鼻翼轻轻翕动。没有血腥气,没有尸臭,连一丝腐朽的味道都没有——这寂静里藏着生机。
她松开手,率先走进屋内,“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两样都没有……”果然,屋内除了桌椅被踢翻,却没有血迹,“那就是好消息。”
“对、对!”大牛声音还带着颤,却已经挺直了脊背,“俺爹最机灵,肯定带着娘提前躲开了。”说着用袖子狠狠抹了把脸,袖口沾上的不知是汗水还是别的什么。
若是此刻失踪的是李承桢的血亲,她怕是早将这片地翻个底朝天。人终究是血肉之躯,再清醒的头脑也抵不过心头剜肉的疼。
可偏偏是这份“与己无关”,反倒让她看得分明——局中人被情绪蒙住的蛛丝马迹,在她这个旁观者眼里,都成了雪地上的脚印般清晰可辨。
大牛突然攥紧了拳头,像是抓住了什么念头。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院角的榆树下,鞋底碾过疯长的野草,惊起几只蛰伏的蚱蜢。
地窖的木门半掩在枯藤里,上面还留着父亲去年新钉的铁扣。
他屈膝抵住潮湿的门板,肌肉绷出凌厉的线条。“吱呀——”陈年的合页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一股混杂着土腥味的凉气扑面而来。
黑暗中,大牛的手指触到窖壁熟悉的凹痕——那是他十二岁时偷偷刻下的身高标记。
他的喉结动了动,突然朝着幽深的甬道喊道:“有人吗?”声音撞在夯土墙上,震落几粒细碎的土渣。
地窖里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大牛的手指在黑暗中触到一处异样的凸起——油纸包裹的信件被牢牢卡在窖壁的砖缝间,上面还压着半块用来标记的黍面饼。
他颤抖着拆开油纸,熟悉的松烟墨香混着窖底的潮气钻入鼻腔。
就着从窖口漏下的那一线微光,“见字如晤”四个工整的小楷刺得他眼眶发烫——那是村塾宁先生特有的运笔,横折处总带着教书先生特有的板正。
信纸背面还粘着几粒黄小米,像是娘包信时不小心洒落的。
大牛的拇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个油渍晕开的角落,仿佛能触到当日娘亲在灶台前匆匆折信时,锅里煎着的葱油饼正滋滋作响。
信中大概的意思就是:大牛,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们已经离开村子了。村子最近不太平,我们决定去投奔你远方的姑母,就是嫁到秦州栀亭县县城那位。你不用担心,我们会一直等你。还有,转告顺妞,李家人也跟我们一起走了,让她不用担心,咱们没有丢下大柱。一切安好,你放心。
大牛的指节死死攥着信纸,突然笑出了声。那笑声混着哽咽,在幽暗的地窖里荡出回音。他胡乱抹了把脸,转身三步并作两步蹿上台阶,差点被窖口的藤蔓绊了个趔趄。
“顺妞!”他举着信纸的手抖得厉害,纸角在晚风里哗啦啦响,“是宁先生代笔的!爹说——”
话到一半,一个鼻涕泡鼓了出来,大牛的笑意也没凝滞,“他们全须全尾地去了栀亭县,连大柱都抬着走了!”
李承桢的唇角微微扬起,手掌在大牛肩上重重一按。手下肩胛骨的温度透过粗布衣衫传来,带着鲜活的生命力。
“嗯。”她声音很轻,却像给飘摇的船锚定了桩,“你爹向来稳妥。”目光扫过信纸上工整的“秦州栀亭县”几个字,暗暗记在心里。
世道越是纷乱,越见得邻里情谊的珍贵。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总是十分微妙——那些真心相待的人家,遇事总能倾力相助,这份守望相助的情义,在兵荒马乱的年月里,竟比血脉宗亲的羁绊还要牢靠几分。
得知家人平安无事,大牛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满心的担忧瞬间化作释然。
他转身走进地窖的深处,借着微弱的光线,开始仔细翻找。不多时,便从地窖的角落里挖出了父母提前藏好的粮食。
那些粮食虽然简陋,但每一粒都承载着爹娘的牵挂与爱护。
大牛决定用这些粮食好好做一顿饭,犒劳自己和李承桢这些天的辛苦。
他们一路跋山涉水,历经艰难险阻,早已风尘仆仆,如今能吃上一顿热饭,也算是对这段艰难旅程的一点慰藉。
“顺妞,咱们先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一下,等精神好了,再去找他们。”大牛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温柔和坚定。
吃饱了,休息好了,他们才有足够的力气继续前行,去和家人团聚。
李承桢微微颔首,眼底漾开一抹温煦的柔光,似三月檐角消融的薄霜。
在艰苦的岁月中,那些真挚而温暖的情感,如同一束束柔和的光,轻轻洒在心田,总能在不经意间打动人心。
“咕噜噜~”李承桢的肚子不自主地叫了起来,可能是接收到“吃饭”的信息,原本以为饿习惯的肚子早已失去了咕咕叫的本能,没想到此刻竟重新唤起了动力。
这些天大多数情况是的都是野菜以及猴子摘的果子,幸运的情况可以猎得一些小动物。
但是,汉人总是要吃“饭”的,饭——指的是千百年来被华夏驯服的谷物。
大牛自去灶间张罗饭食,李承桢却负手徐行于村巷之中,眸光如刃,细细剖解着每一处可能藏有玄机的蛛丝马迹。
她并没有特意回到李家去,那是顺妞的家,属于顺妞的家人和回忆,而且看大牛家的样子,李家估计也不会留下什么有用的东西。
李承桢深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并非自愿,而是命运的安排。她只是借用了这个身体,却不想侵占顺妞的人生,毕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跨越时空长河重塑一个灵魂,所需耗费的能量足以撕裂星辰。她既非偶然至此,亦非游山玩水,而是背负着连她自己都未必完全知晓的天命。
“那么,究竟是何等重任,竟需劳烦高维尊者借调另一个时空的灵魂呢?”李承桢望着虚空低语,声音轻得仿佛怕惊扰了时空的涟漪。
她走到村子的河边,河水在阳光下闪烁着粼粼波光,却掩盖不了周围的荒芜。
李承桢的视线忽地一凝——河滩乱石间,一道人影静静伏卧,如断线傀儡般了无生气。
她疾步趋前,素手拨开那人被河水浸透的衣襟,指尖触到织锦暗纹的瞬间,眉头轻皱:虽然不知是哪里的工艺,但这质感——绝非平民百姓穿的起。
此人身着一套深蓝色的常服,衣料上乘,质地柔软而坚韧,触感细腻,仿佛是用最优质的丝绸与棉麻交织而成,既轻便又保暖。
衣袍款式修身合体,完美地勾勒出男人健硕的身形。
上身是一件窄袖对襟的长袍,衣长及膝,两侧开叉,方便骑马与行动。长袍的领口、袖口以及下摆都镶着一圈黑色的宽边,边缘处还绣着精致的暗纹,纹饰简洁而不失华贵,彰显着主人的身份与品味。
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束带,束带的材质与袍身相呼应,同样柔软而坚韧。
下身穿着一条同色系的长裤,裤腿修身,裤脚处微微收紧,与长靴完美衔接。
长靴是用上好的皮革制成,表面光滑,颜色与衣衫相得益彰。鞋底厚实耐磨,鞋面微微上翘,既实用又不失美观。
李承桢的指尖轻轻抵在男人颈侧,凝神屏息间,指腹传来微弱却顽强的搏动。她睫毛微颤,低语如叹息:“还活着啊。”
在古代等级社会中,“先敬罗衣后敬人”乃是普遍的社会法则。
衣冠服饰作为身份地位的直观象征,其材质纹样的精良程度往往与穿着者的社会阶层直接对应。
锦衣华服者不仅象征着更高的社会地位,更意味着其掌握着更为优越的信息资源与社交网络。
也就是说,这人可能提供更高级别的信息。
“大牛!快来搭把手!”李承桢回去喊大牛帮忙,她一个弱鸡,哪有力气背得动这七尺男儿。
大牛眯眼打量着河岸边昏迷的男子,沾着绿汁的掌心在裤腿上蹭了蹭,“生面孔啊……”他嘟囔着,却还是扎了个马步,一把将那湿漉漉的身子扛上了肩头。
李承桢随行一侧,嘴角微扬,似古井无波的语调下暗藏锋刃,“这般品相的衣冠,说不定能问出点有用的。”
在这个动荡的时代,信息就是生存的关键。而此刻横陈于前的这位,衣上绣的是权势,腰间系的是玄机——或许此人可以为她解开一些疑惑。
李承桢指尖微颤,捏着那枚羊脂玉佩迎向天光,温润玉色映得她眼底一片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