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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的意大利在北京》 第14章
第1章:A Girl in blue
第2章:长夜真短,冰水好暖
第3章:梨花中央,青山之上
第4章:沿路一起走半里长街
第5章:我是爱你的孩子静静成长
第6章:人海中,你想带走谁
第7章: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第8章:我滴酒不沾的日子都是好日子
第9章:自那天再不可追
第10章: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
第11章: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
第12章: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第13章:南方死了,南方早都死了。
第14章:再也无法将情歌唱得那样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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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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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婆娑曼陀罗的评论,和之前潇潇的评一样深得我心。昨天早晨看到的时候,就在想,我应该说些什么呢,你们,以及文下这所有的评论(包括潜水的姑娘们),是我依然停留在这里的原因。我现在写得少了,因为越写越觉得徒劳,我一再重复地表达一些东西,但又未能表达得尽可能接近妥善的地步,迟早会生厌吧,可能某天就会彻底不写了,但是现在,仍可继续。
前夜下了雨,清晨起来看到雨点拍在窗户上,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是在幼时的村庄。也只有下雨天我才会把北京当成南方吧。天空朦朦的,于是出去走走,透透气。一家店门口挂了一条真丝裙子,看到它就觉得是穿上它去和心爱的男人约会的裙子,在夏天的傍晚,配小高跟镶水钻的凉鞋。它让人有久违的……恋爱心情……然而它只剩惟一一条,S码。S码对165的人是不好穿的,而且,我又不算很瘦,好哀怨呜呜。我还是买下了它,打算送给好友。
它带给我整整一天的好心情,回来的时候,和同屋的女孩牙牙听到路边音像店传来《滚滚红尘》,跟着唱了一路,唱回了家。“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时不经事的我。”迎着风唱歌,总是有少年的意气吧,风把风衣吹得荡漾,北京的春天真的到了,真想立刻买一张票南下南下南下,去阳光充沛的地方看花。单是想一想,就好开心了。
到了晚上,凌晨姐姐开车,把我们屋的姑娘们带到香山脚下去玩,路过一条漂亮的马路,有那么一点儿深圳的滨海大道的味道,两旁都是开花的树,连翘,梨花,桃花,樱花,眼睛都要顾不上了。吃到极好味的抹茶蛋糕,返程时,车窗开着,不知是谁起了头,众人在车内合唱《恋曲1990》,是很苍凉的一首歌呢,但是在此情此境,觉不出忧伤,也想不起自己有过忧伤,那一句“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分明已是最得意的爱情——如果说,是在某个阳光雪亮的山顶,有风一直吹着,和那个人挽着手,看向远方。
凌晨姐姐说,春风沉醉的夜晚。
恩,这是愉快的一天,与你们分享。闲暇时,去看看外面的风光,看阳光和花,天和树吧。天地当真有大美。
我总是喜欢捕捉细节,这是你们在这篇文里一再获知的。麒麟,有了这样的名,姓氏应该再平凡不过,才能压住它的锋芒,起到中和作用,可我偏偏要在前头加个龙字,双重凌厉,承受得艰难,反是不祥。盛极而衰,而泯然众人,而淹没于生活里。他的名字,便昭示了命运。婆娑曼陀罗姑娘,是这样的。恩。
有个她,唤她为小龙,小龙应该就是那么一种生物,柔弱无害,但自有尊严。我喜欢这个称呼,所以又用到《此去前往湘地》(这是个与我自身半分没有关联的故事,我只是喜欢安插一些看似真实的小细节到文里去,也算私人化小乐趣吧),这么说,是对不起那些信以为真的姑娘们,她们给我祝福,我感谢,但它确实与我无关。在少年时,我遇见过龙姓少年,后来他喜欢上大眼睛的女生,据说去了法国,而我和他,是兄弟。
是看过太多的香□□帮片吧,受它影响太深,至今我仍认为人和人最漂亮的关系是友情,所以在文里藉了小禾说出。小虎和小龙,就是我理想中的兄弟情义的一种展现(如果不涉及爱上同一个女孩子的话),涉及了,也是好兄弟。小虎是有野生的江湖气的,我只喜欢这一类男生,从小到大。这应该是我的情结,走近的人,总是会有这样的气息的,我只被他们吸引,这毫无办法。但是在匪气和侠气的分寸太难把握,太多人,空有形式感。
我写长篇总是吃力的,我只着眼于细微的东西,对大的结构把握得很差,很长时间以来,我都在写短篇,就是试图可以把结构练得稍微象样一点。这一篇,以我的罗嗦程度,可以写成长篇,但是,最终我只让它是中篇,不到五万字。毕竟它只需要被装在这么一个容积的瓶子里,供人品尝。
一只大木桶里,只装了一浅底儿水的话,会比较浪费材质。
说了好多话,我果然还是改不了罗嗦的毛病。絮絮叨叨,让大家见笑了。而依然要说的是,感谢来到这篇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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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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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个世界还年轻-评《一辈子的意大利在北京》
当这个世界还年轻,我们都还相信爱情。
偶然点入这文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名字惊心。
开始的时候,我们便知道,他叫做麒麟,后来才晓得,他以龙为姓。有上古神兽做名字,也不见得就能逢凶化吉,披荆斩棘,情场有情场的风月秘笈,意气风发的,君子?未必。所以,我们看着这个温和温柔到有点温吞的男孩子,用把往事当散文一样书写的小说视角,静静看着一个女孩子失速堕入爱情的残忍和美好,从此咫尺之间,天涯海角。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有的岛上有茂密的热带雨林,有的岛上荒芜到没有寸草。我们都只能看见外表,谁知道岛屿内心的暗流和波涛?
他爱她,她不爱他,她爱上了另一个他,而另外一个她爱着他。顶不济,因为社会家庭阶级的重重阻碍,让爱不再那么纯粹。所有的言情故事都有一样的套路,看说故事的,怎样把故事讲得动人。
看完这文后,晚上九点多,我一个人在春天的冷风里背着大包慢慢走回家。武林广场上,有十来岁的惨绿少年,踩着冰鞋,让风在手臂间呼啸。地上有特意设置的小桩子,他们在练习技巧,完全不在意围观者的反应。有一个长相乖巧的女孩子,小心翼翼穿过了一溜儿坎,然后风驰电掣。旁边还有一个清秀的男孩,他仔细地看着这女孩,在她做完动作后跟上,却碰翻了好多桩子。他一直都很认真,可那个女孩子已经满不在乎地滑了开去,什么都没有看见。
突然间我明白了为什么纯白阴影的文能这样打动我。那是因为,她总是用追忆往事的咏叹调,来平静地唱着过去的青春,那时候天广地阔,心情恣意燃烧,以为可以一直燎原。如今隔岸观火,心内洞明,慈祥而惆怅如见证了千岁的柏庵;也是因为,她笔下的男生女生们,有着我们最初的样子,只是后来我们渐渐沧桑,也渐渐把自己遗忘。
我喜欢苏芒,喜欢她枝丫蓬乱地生长,喜欢她自以为是的又文艺又江湖,又粗糙又细腻,喜欢她带着天然儿的粗鄙,却因为那一点点分寸内的粗鄙而变得那么性感。十来岁的女孩子,有着最彭湃的生命热力,可以感染天地,就这样让麒麟的心徒然了多年。这个女孩儿有颗金子般的心,在最青春的年华,给了另外一个有着金子般心灵的男孩。小虎身上有侠气,无匪气。这样的人,心地纯良,感情高尚,虽然没受过多少教育,却能懂得人类最伟大的感情,现时少而又少,只有在沈从文先生多年前的旧文中,有缘得见。麒麟落魄,不是因为比他哪里差,只是因为年轻女孩子,容易爱上的,是虎而不是龙。青梅竹马往往敌不过电光石火。龙麒麟,君子如玉,而玉的温润如切如磋,如琢如磨,都是要岁月时光慢慢打磨,越来越出神采的。
纯白的小说是美丽的,美丽地如同细细打磨的散文,里面常有精彩的火花瞬间,比如那个儒雅的中年店主,为了心爱女子“买下这一顷江水,在沿岸种了万株苇荻。每逢盛夏,将坠未坠的红日余晖笼罩着绛红色花朵,像古兵器上的血光,开得蓬勃不顾生死。荻,据说是他爱过却失去的女子的名字。”后来在另一个喜欢的女写手那里看到推荐《这一世木已成舟》的时候,提到了作者别的小说里的这一细节,心里还暗自不屑,这个情节纯白用过!结果rp地发现,木已成舟就是纯白写的!不过说实话,女作者的长篇一般力度较弱。因为女人的一个通病就是,善于写情感,文字优美,而通篇布局和故事的复杂程度总体上而言,似乎不如男性。短篇和中篇还不明显,长篇的话,一根木头柱子,刻得玲珑剔透,能承受的力度就小了,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翻了一下木已成舟,还是更喜欢意大利在北京。更喜欢那些孩子们,更喜欢那些青春的回忆。也很喜欢纯白的短篇,尤其是《欢城》。像一个一下子得到一大袋糖果的孩子,不舍得一次吃完,慢慢一粒粒地往嘴里含。
当这世界还年轻,我遇见一个人,动了心。他们告诉我,这叫做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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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毛毛被你送到哪户人家寄养了呢,日落小馆缺条看门犬,它条件正合适。
喂,你离开我之前,在一棵阔叶树木下拍过照,我老想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喂。
这一段文字像歌词,让人想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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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美,这样的让人红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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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su mang" and "xiao hu"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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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很美,,,
但我比较现实,不相信有这样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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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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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啊怎么就会嫁了匪大呢,原来你的文字也可以让人泪如雨下,也能拨动灵魂最深处那些无奈的少年情怀,甚至悸动得心灵无发启动~为那无法得到的爱
那一辈子一次的爱,就是这样留在了生命的某个地方,再也回不去了,然后仍要坚守爱的信念继续活着...蹉跎一生的悲意终于跳出所有谎言,击痛脆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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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6-06-22 03: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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