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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紫》 第31章
第1章:白云之桥
第2章:天生煞气
第3章:重紫
第4章:无奈的师父
第5章:朝朝暮暮
第6章:天机
第7章:人间行
第8章:小娘子
第9章:卓云姬
第10章:回生之吻
第11章:星璨
第12章:试剑会
第13章:风波又起
第14章:灵台印
第15章:阴水仙
第16章:似曾相识
第17章:欲毒
第18章:楚不复
第19章:梦靥
第20章:劫持
第21章:万劫之地
第22章:魔蛇
第23章:亡月
第24章:虎口狼窝
第25章:地狱仙境
第26章:仙心恒在
第27章:归去来
第28章:承诺
第29章:万劫不复
第30章:终结
第31章:遗忘的历史
第32章:来生师徒
第33章:弃剑
第34章:师父的重儿
第35章:初露锋芒
第36章:天山雪
第37章:海底通道
第38章:雪夜梅
第39章:任性的爱
第40章:云姬之死
第41章:行刑
第42章:无情
第43章:冰牢
第44章:魔道
第45章:天之邪
第46章:九幽皇后
第47章:梦醒
第48章:遗忘的决定
第49章:冷万里
第50章:毁灭与成就
第51章:出版公告
第52章:天魔现世
第53章:凤凰泪 vip章节
第54章:祝融果 vip章节
第55章:雪之哀伤 vip章节
第56章:寻找眼睛 vip章节
第57章:星陨 vip章节
第58章:仙魔对阵 vip章节
第59章:相拥一刻 vip章节
第60章:尾声 vip章节
第61章:番外-洛紫篇 vip章节
第62章:番外-雪阴篇 vip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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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毛线闹~我们看文的就是投个爱好,投个轻松,一进来就看见互掐!一句话:爱看的就看,不爱看的别看,别唧唧歪歪的了,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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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大,啥时候能更啊?
我是来打分兼催更的
一口气从头看到现在,我很自觉的来冒泡了
我好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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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更新 吧。我一天来6趟不容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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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冒着狗血淋得剧情走进来……
但是,其实这不狗血……
反而很……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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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打分了,说了太多,有点分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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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来看文,叫嚣者很多,看不下去了,说几句。
首先,我跟大家说明一下,所谓侵权的问题。以下请所有提到侵权问题的马甲注意了,熟读后还有不理解的,请你们再探讨,本着和平、友好、相互交流的积极态度,切勿进行辱骂、抬杠等行为进行人身攻击。因为我们是礼仪之邦,现在有外来文化正在侵略,请大家以大局为重,顾全大局,首先坚持国家利益为先,做到先攘外兼安内,以良好的风尚解决我们的争议,体现我们中国人的良好道德修养,叫蛮夷边儿去吧。
接下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法条,此处摘取相关几点加以说明: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上述已经成功说明关于《霹雳布袋戏》的事件已经排除了侵权的可能,请不要再作无谓的纠缠!
要是还有人不依不饶的,我想说,侵权是种民事行为,不是公诉案件,不要老用你们无知的行为影响法制建设了,我们国家现在法制不健全,麻烦你们配合一下政府的工作,为自己后代的安宁做点贡献吧,叫嚣影响□□的功能,导致人衰老,多郁结会造成心脏的负担,不仅影响你们的身心健康,对后代也是不利滴!保重!
谈到所谓的霹雳,我还想说的是:不要批评别人不是道友。同志,生物是有多样性的,周总理以前还说要求同存异呢,怎么你们到了今天还是不明白他老人家的心呢!
现在西方文化正在渗透我们的历史文化,很多人认为像外国一样,一天到晚创新,一天到晚将人权就是先进的表现,你们有没有想过,要是有一天我们都和老外一样了,还叫“中国人”么?我是反对很多文化渗透的。
每个人之所以有存在的价值,就是因为他们不一样,表现在他们喜欢的东西不同,喜欢的程度不一,为什么说自己是道友就非要死乞白赖地供着什么呢?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的事物的,只有精益求精啊。
你们说抄袭,说雷同,拜托,上小学没有,上完小学上初中了没有?老师有没有教过你们要博览群书?有没有教过你们要熟读名家?你们知道作家是怎么来的?文人是怎么诞生的?古人尚且知道博采众长,你们越进化越回去了?哪个名家没有先人的影子?徒弟的创新不也是跨过了师傅的旧模式的么?
大家就不能培养个好的心态?现在是压力很大,你看就业,家庭。但是发泄也是要选对方式的呀,骂人爽不爽?爽!骂完了呢?体现你素质有待提高呀。这下你爽了吧,人家偷偷笑你素质有待提高你还开心不?不要说你不在乎,你是中国人不?internet是国际互联的不?看着你呢,代表中国人!
你们以为什么是法制?法制就是专挑别人的毛病,让人寸步难行?
“看吧,叫你走这条路,再走一步,再走一步我就告你想袭击我”
这是不是太病了?
法制是让人打商量的,让人以非暴力、以排除不文明行为的方式解决问题的,你们就不能平心静气好好说?有意见?没问题,提呀。不说怎么让别人知道呀。别人还不知道你怎么一定要人家改啊,没改成你突然地生什么气呀?白闹了吧,有啥意思呢。
一天到晚穿梭的云里来风里去的叫嚣就不怕闪了腰?我看着都觉得心疼,你说这社会咋把这群善良的孩子折磨成这副样子了呢。
不管作者是谁,不管水平高否,希望大家还是有说有笑的好,就当排遣压力了。
你要是实在想闹,我也说一句,言语攻击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你要是有本事就整点高明的,让人悄悄你们的能力,骂,撒泼也,无理取闹也,不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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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麻烦,怎么又有事,
都影响看文的心情,何况写文呢,更影响,
唉,又的等若干天了。。等蜀大愿意更文了。。。
小主人是重紫转世的多,谁会喜欢公主,公主是飞扬跋扈或者心机沉沉的代名词总之公主是不好的是只召穷小子爱见的。换言之,通常会爱上拥有自己想有没有的品质习惯的那么个人
今天我有些难过,和老同学坐了会,心里不平静了,我不喜欢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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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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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我只想说,现在山寨风那么强悍,就算各位闹场的也奈何不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就是没保证,怎么样?有本事就不要到中国开发市场,如果要来赚钱赚热泪赚FANS,那么就只有做好被山寨德的准备了.
跟官方人员说一下,咱们没用视 □赚钱赚热泪赚FANS,应该不构成侵权,
就算是借用.听过<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没有?陈凯歌(是他吧?)不就告了人家吗?
那大爷还是在家好好的呢?既有前车之鉴,何能构成侵权?
如果真的不想来闹场,还请尊重地说话,好好商量.要说,就我一不乐意,不撤你又奈我何?
如果真的爱这部戏,应该好好劝说.一味的挑衅,只会让人误解.
你们,该不会是那群贪生怕死,厚颜无耻,兴风做浪,惟恐天下大乱的马甲娘娘吧?
相信不是..哈哈..那就好好说话.大家静下心来.再行私下与作者商讨吧.
摆在评论里,被人误认为有心就不好.而且还引起读者群掐,有伤看文风气嘛..
您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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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那边怎么不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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